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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75 (1700-1725).djvu/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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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犯名教之誅。枯朽之餘,豈堪摧拉。謹已具狀徑申 朝廷,及具公劄申稟去訖。恐此瑣末,無由上徹鈞聽, 故敢復此縷縷敷陳。冒犯威嚴,伏祈鑒照。

「熹竊以孟夏漸熱,伏惟某官廊廟尊嚴,政幾暇豫,神 人依賴。鈞候起居萬福。熹罪戾孤蹤,名在謫籍,化鈞 無外,得以偷安。區區鄙懷,豈不知感?茲緣年及,禮合 告休,又管某官特為開陳,即賜俞允,所以上昭聖明 優老念舊、洗垢匿瑕之美意,下使衰朽捐棄之人,得 託退休之號,除廢錮之籍,而少慰其出身事主、一世」 勤苦之夙心,則其為賜也大矣,其為勸也廣矣,然猶 非為熹一人設也。至於加賜鈞翰,封示敕書,且復垂 諭所以委曲保全之意,則又仰見洪鈞大化之中,克 勤小物之慮,至深至遠。而熹獨幸得被此賜之為安 且吉也。感「激之私,言有不能喻者。禮當修具公啟,略 布萬一,而聖制有嚴,不敢干紊。謹具」短劄,少見下情。 伏惟鈞慈,特垂照察。黃閣在望,趨拜無期。切乞順時 之宜,從民之望,益保崇重,以永太平之基。熹下情不 勝瞻望拳拳之祝。

《答韓尚書書》
前人

「區區行役,前月半間,始得還家。忽聞除命,出于意望 之外。自視才能,豈稱茲選?」愧懼窘迫,不知所為。然竊 妄意,此必尚書丈過恩推挽之力。既而府中遞到六 月十五日所賜書,傳丈亦以所得別紙垂示,乃知台 意所以眷念不忘者果如此。私感雖深,然非本心平 日所望于門下也。熹狷介之性,矯揉萬方,而終不能 「迴。迂疏之學,用力既深,而自信愈篤,以此自知決不 能與時俯仰,以就功名。以故二十年來,自甘退藏,以 求己志,所願欲者,不過修身守道,以終餘年。因其暇 日,諷誦遺經,參考舊聞,以求聖賢立言本意之所在, 既以自樂,間亦筆之于書,以與學者共之,且以待後 世之君子而已,此外實無毫髮餘念也。中間懇辭召 命,反誤寵褒」,初亦不敢奉承。既而思之,是乃君相灼 知無用之實,而欲假以閔勞惠養之恩,故少進其官, 益其祿,而卒許以投閑,似若有可受者。以故懇避踰 年,而終于拜受。私竊以為是足以上承朝廷之美意, 而下得以自絕于名宦之途。自是以往,其將得以優 游卒歲,就其所業而「無蹙迫之慮矣,而事乃有大繆。 不然者,熹亦安得默默而忘言哉!」夫以熹之狷介迂 疏,不能俯仰世俗,固已聞風而疾之矣。獨賴一時賢 公名卿或有誤而知之,然聽于下風,考其行事議論 之本末,則于鄙意所不能無疑者尚多。今若不辭而 冒受,則賓主之間異同之論,必有所不能免者,無益 于治,「而適所以為群小嘲笑之資。且熹之私願所欲 就者,亦將汨沒而不能成。其或收之桑榆而幸有所 就,人亦必以為已試不驗之書而不之讀矣。又況今 日一出,而前日所以斟酌辭受而不敢苟然之意,亦 且黯闇而不能以自明。諸公誠知之深、愛之厚,則曷 為不求所以伸其志,全其守,而必脅敺縱臾,使至此 極也耶?且士大夫之辭受出處,又非獨其身之事而 已,其所處之得失,乃關風俗之盛衰,故尤不可以不 審也。若熹者,向既以辭召命而得改官矣,今又因其 所改之官而有此授。熹若受而不辭,則是美官要職, 可以從容辭遜,安坐而必致之也。近世以來,風頹俗 靡,士大夫倚託欺謾以取爵位者,不可勝數,獨未有 此一流耳。而熹適不幸,諸公必欲彊之,使充其數。熹 雖不肖,實不忍以身蒙此辱,使天下後世持清議者, 得以唾罵而嗤鄙之也。且熹之言此,于門下有年,苦 言悲懇,無所不至,而執事者聽之藐然,方且從容遊 談,大為引重,而其要歸成效,則不過使之內違素心, 外貽深誚而後已。」此熹所不能識。且復竊自計其平 生言行,必有大不相副者,而使執事者不信其言以 至此也。深自悔責,無所歸咎,然亦不敢終默默于門 下,是以敢復言之,伏惟憐而察焉。熹前日所報《大參 書》,忽忽不及盡此曲折,故今僭易有言,非獨以伸鄙 意于明公,亦使因是以自達于龔公也。必若成命已 行,不欲追寢,則願因其請免,復畀祠官之秩。其于出 令之體,似未為失,何必待其狂疾之既作,然後藥之 乎?瞻望門牆,無由趨侍,情意迫切,言語無倫。伏惟高 明,垂賜矜察。

《與呂伯恭書》
前人

「熹六月初,始得離婺源,扶病觸熱,幸免他虞。到家未 幾,忽聞除命,出于望外,不知所為。然向年所叨異恩, 已是朝廷愍勞惠養之意,況今又兩三年,精力益衰, 豈復尚堪從官?不免復以此意懇辭,當以力請必得 為期耳。昨日得韓丈書,遣時未有是說,然見人說,韓 丈嘗于榻前復及姓名,勢必緣此。若然,則是向來哀」 懇,都無絲毫之效,足見平生言行不相副,無以取信 于人。如此使人皇恐,無地自容。向來冒受恩命,已是 辭卻一年,後來見無收殺,又思此既是朝廷美意,又 直許其退閑于理,疑若可受,故不能終辭。然朋友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