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76 (1700-1725).djvu/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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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銓衡典

 第一百十九卷目錄

 封建部藝文一

  論時政疏         漢賈誼

  請封建子弟疏        前人

  諫立淮南諸子疏       前人

  酈食其謀立六國論      荀悅

  列侯論           前人

  高帝王侯約論        前人

  諫封諸長王疏       晉劉頌

  漢晉封建得失論      梁劉昭

銓衡典第一百十九卷

封建部藝文一

《論時政疏》
漢·賈誼

夫樹國,固必相疑之埶,下數被其殃,上數爽其憂,甚 非所以安上而全下也。今或親弟謀為東帝,親兄之 子西鄉而擊今吳,又見告矣。天子春秋鼎盛,行義未 過,德澤有加焉,猶尚如是,況莫大諸侯,權力且十此 者乎!然而天下少安,何也?大國之王幼弱未壯,漢之 所置傅相,方握其事,數年之後,諸侯之王大抵皆冠, 血氣方剛。漢之傅相稱病而賜罷,彼自丞尉以上遍 置私人,如此,有異淮南、濟北之為邪?此時而欲為治 安,雖堯舜不治。《黃帝》曰:「日中必」「操刀必割。」今令此 道順而全安甚易,不肯早為,已迺墮骨肉之屬而抗 剄之,豈有異秦之季世乎?夫以天子之位,乘今之時, 因天之助,尚憚以危為安,以亂為治,假設陛下居齊 桓之處,將不合諸侯而匡天下乎?臣又知陛下有所 必不能矣。假設天下如曩時,淮陰侯尚王楚,黥布王 淮南,彭越王梁,韓信王韓,張敖王「趙,貫高為相,盧綰 王燕,陳豨在代,令此六七公者皆亡恙。當是時而陛 下即天子位,能自安乎?臣有以知陛下之不能也。」天 下淆亂,高皇帝與諸公併起,非有仄室之埶以豫席 之也。諸公幸者迺為中涓,其次廑得舍人,材之不逮 至遠也。高皇帝以明聖威武即天子位,割膏腴之地 以王諸公,多者百餘城,少者乃三四十縣,德至渥也。 然其後十年之間,反者九起。陛下之與諸公,非親角 材而臣之也,又非身封王之也。自高皇帝不能以是 一歲為安,故臣知陛下之不能也。然尚有可諉者曰 「疏」,臣請試言其親者。假令悼惠王王齊,元王王楚,中 子王趙,幽王王淮陽,共王王梁,靈王王燕,厲王王淮 南,「六七貴人皆亡恙。當是時,陛下即位,能為治乎?」臣 又知陛下之不能也。若此諸王,雖名為臣,實皆有布 衣昆弟之心,慮亡不帝制,而天子自為者,擅爵人,赦 死辠,甚者或戴黃屋。漢法令非行也,雖行不軌如厲 王者,令之不肯聽,召之安可致乎?幸而來至,法安可 得加?動一親戚,天下圜視而起。陛下之臣,雖有悍如 馮敬者,適啟其口,《七首》已陷其匈矣。陛下雖賢,誰與 領此?故疏者必危,親者必亂,已然之效也。其異姓負 彊而動者,漢已幸勝之矣,又不易其所以然;同姓襲 是跡而動,既有徵矣,其埶盡又復然,殃旤之變,未知 所移。明帝處之尚不能以安,後世將如之何?屠牛垣 一朝解十二牛,而芒刃「不頓者,所排擊剝割,皆眾理 解也。至於髖髀之所,非斤則斧。」夫仁義恩厚,人主之 芒刃也;權埶法制,人主之斤斧也。今諸侯王皆眾髖 髀也,釋斤斧之用,而欲嬰以芒刃,臣以為不缺則折, 胡不用之淮南濟北埶?不可也。臣竊跡前事,大抵彊 者,先反淮陰王;楚最彊,則最先反韓信;倚胡,則又反 貫高;因趙資則又反陳豨,兵精則又反彭越,用梁則 又反鯨布,用淮南則又反盧綰最弱,最後反長沙,乃 在二萬五千戶耳,功少而最完,埶疏而最忠,非獨性 異人也,亦形埶然也。曩令樊、酈、絳、灌據數十城而王, 今雖以殘亡可也;令信、越之倫列為徹侯而居,雖至 今存可也;然則天下之大計可知矣。欲諸王之皆忠 附,則莫若令如長沙王;欲臣子之勿葅醢,則莫若令 如樊、酈等;欲天下之治安,莫若眾建諸侯而少其力。 力少則易使以義,國小則亡邪心。令海內之埶如身 之使臂,臂之使指,莫不制從。諸侯之君不敢有異心, 輻輳並進,而歸命天子,雖在細民,且知其安,故天下 咸知陛下之明。割地定制,令「齊、趙、楚各為若干國,使 悼惠王、幽王、元王之子孫畢以次各受祖之分地,地 盡而止,及燕、梁他國皆然。其分地眾而子孫少者,建 以為國,空而置之,須其子孫生者,舉使君之。諸侯之 地,其削頗入漢者,為徙其侯國及封其子孫也,所以 數償之。一寸之地,一人之眾,天子亡所利焉,誠以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