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不可預設,變不可先圖。」與時遷移,應物變化,設策
之機也。
《列侯論》前人
諸侯之制,所由來尚矣。《易》曰:「先王建萬國,親諸侯。」孔 子作《春秋》,為後世法,譏世卿不改世侯。昔者聖王之 有天下,非所以自為,所以為民也,不得專其權利,與 天下同之,唯義而已,無所私焉。封建諸侯,各世其位, 欲使親民如子,愛國如家,於是為制置卿大夫,考績 黜陟,使有分土而無分民,而王者總其一統,以御其 「政。故有暴禮於其國者,則民叛於下,王誅加於上。是 以計利慮害,勸賞畏威,各競其力而無亂心。」及至天 子失道,諸侯正之,王室微弱,則大國輔之,雖無道不 得虐於天下。賢人君子有所周流,上下左右,皆相夾 輔。凡此所以輔相天地之宜,以左右民者也。故民主 兩利,上下俱便,是則先王之所以能「永有其世也。」然 古之建國,或小或大,于前之弊,變而通之,夏殷之時, 蓋不過百里,故諸侯微而天子強,桀、紂得肆其虐,紂 脯邢侯而醢九侯。以文王之上德,不免於羑里。周承 之弊,故大國方五百里,所以崇寵諸侯而自抑損也。 至其末流,諸侯強大,更相侵伐,周室卑微,禍亂用作。 秦承其弊,不能正其「制以求其中,而遂廢諸侯,改為 郡縣,以一威權,以專天下。」其意主以自為,非以為民。 深淺之慮,德量之殊,豈不遠哉!故秦得擅其海內之 勢,無所拘忌,肆行奢淫,暴虐天下,然十四年而滅亡。 故人主失道,則天下遍被其害;百姓一亂,則魚爛土 崩,莫之匡救。賢人君子,復無息肩,眾庶無所遷徙。此 民主俱害,上下兩危。漢興,承周、秦之弊,故兼而用之。 六王七國之難作者,誠失之於強大,非諸侯治國之 咎。其後遂皆郡縣治民,而絕諸侯之權矣。當時之制, 未必百王之法也。
《高帝王侯約論》前人
高皇帝刑白馬而盟曰:「非劉氏不王,非有功不侯,不 如約者,當天下共擊之。」是教下犯上,而興兵亂之階 也。若後人不修,是盟約不行也。《書》曰:「法惟上行,不惟 下行。」若以為典,未可通也。
《諫封諸長王疏》晉·劉頌
臣昔沗河內,臨辭受詔:「卿所言悉要事宜小大數以 聞,恆苦多事,或不能悉有報,勿以為疑。」臣受詔之日, 喜懼交集,益思自竭,用忘其鄙。願以螢燭,增暉重光。 到郡草具所陳如左,未及書上,會臣嬰丁天罰,寢頓 累年,今謹封上前事。臣雖才不經國,言淺多違,猶願 陛下垂省,使臣微誠得經聖鑒,不總棄於常案。如有 足採,冀補萬一。伏見詔書開啟土宇,以支百世,封建 戚屬,咸出之藩。夫豈不懷,公理然也。樹國全制,始成 于今,超秦、漢、魏氏之局節,紹五帝、三代之絕跡,功被 無外,光流後裔,巍巍盛美,三五之君,殆有慚德。何則? 彼因自然而就之,異乎絕跡之後更創之。雖然,封幼 稚皇子於吳、蜀,臣之愚慮,謂未盡善。「夫吳、越剽輕,庸 蜀險絕,此故變釁之所出,易生風塵之地。且自吳平 以來,東南六州將士更守江表,此時之至患也。又內 兵外守,吳人有不自信之心,宜得壯主以鎮撫之,使 內外各安其舊。」又孫氏為國,文武眾職,數擬天朝,一 旦堙替,同於編戶。不識所蒙更生之恩,而災困逼身, 自謂失地,用懷不靖。今得長王以臨其國,隨才授職, 文武並敘,士卒百役,不出其鄉,求富貴者取之於國 內。「內兵得散,新邦又安,兩獲其所,于事為宜。宜取同 姓諸王年二十以上,人才高者,分王吳、蜀,以其去近 就遠,割裂土宇,令倍於舊,以徙封故地。用王幼稚須 皇子長乃遣,君之于事無晚也。急所須地,交得長,主 此事宜也。」臣所陳封建,今大義已舉,然餘眾事,倘有 足採,以參成制,故皆并列本事。臣聞不憚危悔之患, 而願獻所見者,盡忠之臣也;垂聽逆耳,甘納苦言者, 濟世之君也。臣以期運,幸遇無諱之朝,雖嘗抗疏陳 辭,汜論政體,猶未悉所見,指言得失,徒荷恩寵,不異 凡流。臣竊自愧不盡忠規,無以上報,謹列所見如左: 臣誠未自許,所言必當,然要以不隱所懷,為上報之 節。若萬一足採,則微臣更生之年,如皆瞽妄,則國之 福也。願陛下缺半日之閒,垂省臣言。伏惟陛下雖應 天順人,龍飛踐阼,為創基之主,然所遇之時,實是叔 世。何則?漢末陵遲,閹豎用事,小人專朝,君子在野,政 荒眾散,遂以亂亡。魏武帝以經略之才,撥煩理亂,兼 肅文教,積數十年,至於延康之初,然後吏清下順,法 始大行。逮至文、明二帝,奢淫驕縱,傾殆之主也。然內 盛臺榭聲色之娛,外當三方英豪嚴敵,事成克舉,少 有愆違。其故何也?實賴前緒,以濟勳業。然法物政刑, 固已漸頹矣。自嘉平之初,晉祚始基,逮於咸熙之末, 其間累年,雖鈇鉞屢斷,翦除凶醜,然其存者,咸蒙遭 時之恩,不軌於法。泰始之初,陛下踐阼,其所服乘,皆 先代功臣之裔,非其子孫,則其曾元。古人有言,「膏粱 之性難正」,故曰「時遇叔世。」當此之秋,天地之位始定, 四海洗心整綱之會也。然陛下猶以用才因宜,法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