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76 (1700-1725).djvu/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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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公,而父貞以恩親封侯如子。胡顯以都督僉事封梁

國公,而父泉以致仕都督封亦如子。永樂初,鄭亨以 都督僉事封武安侯,父用以致仕千戶封亦如子。 《名山藏典謨記》:仁宗即位,諭蹇義曰:「武臣皆封贈祖 考,文臣少得者,君厚其臣,必推及父母,太祖、太宗蓋 行」之,其舉以勵忠孝。

《皇朝盛事》:「嘉靖初,南京兵部尚書王守仁封新建伯。 其父南京吏部尚書華尚在,亦封如子。」

封贈部雜錄

《禮記雜記》:「夫人之不命於天子,自魯昭公始也。」陳註昭 公娶吳為同姓,不敢告天子,天子亦不命之,後遂以 為常。此記魯失禮之由。疏曰:「天子命畿外諸侯夫人, 若畿內諸侯夫人及卿大夫之妻,則《玉藻》註云:『天子 諸侯命其臣,后夫人亦命其妻也』。」

《卻掃編》故事,臣僚封贈母、祖母,不問生沒,並加太字, 曰太夫人、太君。政和間,待制劉安上建言:「太者,事生 之尊稱也,封母而別之,所以致別於其婦。既沒,並祭 於夫,若加之尊稱,則是以尊臨其夫也。以尊臨夫,於 名義疑若未正。」自是,始詔命婦追封並除去「太」字。逮 紹興新書復仍舊制。晏尚書敦復令吏部援劉待制 之言申明,且引《漢文帝紀》七年冬十月,「令列侯之妻 稱夫人。列侯死,子復為列侯,仍得稱太夫人。」蓋此義 也。於是追封,始不復稱太云。按帝者之祖母稱太皇 太后,既升祔,止稱皇后,正此比也。

宰相、使相妻封國夫人,執政、節度使、光祿大夫妻封 「郡夫人」,然不繫其夫之封爵。有夫之爵方為郡公、郡 侯而妻為國夫人者,有夫之爵方為縣伯、子男而妻 為郡夫人者。又每遇大禮,則加封,有夫為「小郡小國 公」而妻為「大郡大國夫人者」,皆恐非是。

《齊東野語》:「蜜章」二字,見《晉書》、山濤等傳。然其義殊不 能深曉。自唐以來,文士多用之,近世若洪舜俞《行喬 行簡贈祖母制》亦云:「欲報食飴之德,可稽制蜜之章。」 蜜字皆從虫,相傳謂贈典既不刻印,而以蠟為之,蜜 即蠟,所以謂之蜜章。然劉禹錫《為杜司徒謝追贈表》 云:「紫書忽降於九重,密印加榮於後夜。」《李國長神道 碑》云:「煌煌密章,肅肅終言。」《王崇述神道碑》云:「沒代流 慶,密章下賁。」宋祁《孫奭諡議》云:「密章加等,昭飾下泉。」 又《祭文》云:「恤恩告第。」蹄書密章。密字乃並從山,莫知 其義為孰是,豈古字可通用乎?或他別有所出也。 《石林燕語》:「國初,趙韓王以開國元臣詔諸女特比宗 室,皆封郡主。臣庶而封主者,惟趙氏一」家而已。而名 實之差,流俗相習而不悟。主君雖尊稱,則縣主、縣君、 郡主、郡君,初何為辨?但以非宗室不封,故從以為異 也。

《學齋呫嗶》:「政和初,定命婦八階,孺人次以室人,後改 為安人,亦見於大詔令。」今《職源》等書亦不載也。 《楓窗小牘》:「國朝婦人封,自執政以上封夫人,尚書以 上封淑人,侍郎以上封碩人,大中大夫以上封令人, 中散大夫以上封恭人,朝奉大夫以上封宜人,朝奉 郎以上封安人,通直郎以上封孺人。然夫人有國郡 之異」,而武臣一準文階。其後三公、大將封帶王爵者, 妾亦受封,特視正妻減階耳。若郡、縣君,則先曾王大 母亦封縣君。政和二年,詔除之。

《清波雜志》:嘗得一誥詞云:「朕眷禮勳臣,既極異姓王 之貴;疏恩私室,併侈如夫人之榮。以爾修態橫生,芳 性和適。會膺無卹之貴,終隆絡秀之家。爰錫命書,靡 拘常典。用肇封於大郡,俾正位於小君。往服寵光,益 循柔履。」紹興間權外制某人行如夫人。及修態橫生, 或者於王言有疑。時勳臣嫡室尚在正位小君之語 亦有疑。

《愛日齋藂抄》:史姚氏註《漢書》:「秋,高祖封許負為鳴雌 亭侯。是知婦人亦有封邑。《班志》漢從秦制,爵二十級: 十九關內侯,二十徹亭侯。侯未詳也。《范志》謂列侯所 食縣為侯國」,承秦爵二十等為徹侯,大者食縣,小者 食鄉、亭。豈亭侯者以十里一亭之地封焉?或已自漢 初有之。婦人封邑,《班書》云:「高后嘗以蕭相國夫人同 為酇侯。」按《司馬氏表》,「孝惠三年,哀侯祿元年,高后二 年,懿侯同元年」;班《志》,孝惠六年,哀侯祿薨,高后二年, 封何夫人,祿同母為侯。二《表》所紀異,《索隱》又疑其事 非。予謂呂后欲侯呂氏,先封高帝功臣;欲王呂氏,先 封孝惠後宮子;四年封呂嬃為臨光侯,亦先封功臣 妻矣。自許負之封及酇侯、夫人,疑先漢婦人封邑之 始。

張文昌《祭韓吏部》詩:公疾浸日加,孺人視藥湯,以為 姬妾,則云乃二侍女合彈琵琶箏,已有侍女矣。以為 妻,則皇甫湜撰《神道碑》云:「夫人高平郡。」此不稱夫人。 退之曾云:「已呼孺人戞鳴瑟。」豈以言內子耶?說詩者, 韓詩孺人對「穉子」,自杜詩「老妻穉子」句中來。儲光羲 云:「孺人善途迎,穉子解趨走。」又出於江淹《恨賦》,左對 「孺人」,右對「穉子」,凡皆並指妻子。唐棣王琰有二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