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76 (1700-1725).djvu/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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聃以上七國並姬,見《僖二十四傳》。

《鄀元文五經》。     《蓼偃文五經》。

《六偃文》,《五傳》     闕。

揚姬,襄二十九,傳。

爵具姓不具

《譚子》莊十經。     《弦子》僖五經。

宗子文十二傳,    萊子襄《六經》。

杜伯襄二十四《傳》,   賴子昭四經。

鍾吾子昭二十七傳。  「《蘇子宣》三傳。」

姓爵俱失

戴隱「《十經》      鄖。」

貳,         《軫》。

絞。以上並桓十一《傳》,  《牟》、桓十五經。

「遂莊」十三經,     權莊十八傳。

《陽閔》一經,      共閔二傳。

冀僖二傳,      道僖五傳。

「柏僖五傳」,      厲僖十五經。

《項僖十七經》。     英氏。同上。

江僖二經。      巢文十二經。

《庸文》十六傳,     「崇宣元傳。」

《舒庸成》十七經。    《邿襄》十三經。

鑄,襄二十三傳    ;亳,昭九傳。

房昭十六傳。     桐定二傳。

附庸

《極隱二經》。      向隱二經。

於餘《丘莊》二經    《蕭莊》二十二經。

「《鄣莊》十五經」,     「鄟成」六經。

外國

《盧成》,十三《傳》。     《驪戎莊》二十八傳。

山戎莊三十《經》。    「北戎」僖十《傳》。

揚拒        《泉皋》。

伊雒並僖十《傳》    介僖二十九經。

《姜戎》僖三十二經。   《長狄》文十一經。

《百濮文》十六傳,    《群蠻文》十六傳。

《陸渾宣三經》。     《赤狄宣四經》。

《白狄宣八經》,     《根牟宣九經》。

潞宣《十五經》     甲氏。

留吁並宣十六經,   鐸辰宣十六《傳》。

茅戎《成元經》,     《廧咎如成三經》。

《無終》,襄四傳     「濮。」

「奄並昭元傳」,     淮夷昭四經。

「肅慎昭九《傳》」,     鮮虞昭十三經。

《肥昭》十二《傳》。     《鼓》昭十五傳。

《戎蠻哀》四經。

封建部總論

《易經》。

《比卦》

《象》曰:地上有水,比;先王以建萬國,親諸侯。

本義「地上有水,水比於地,不容有間,建國親侯,亦先王所以比於天下而無間者也。彖意人來比我,此取我往比人(」,《大全)》建安丘氏曰:「夫水與地相親,比有合無間也。先王以建萬國親諸侯,而不曰親萬國者,蓋人君以身而居九重之上,萬國如此其廣,人民如此其眾,安得人人而親比之?必也分建萬國而先親諸侯,使」諸侯又親萬國之民,則莫不尊君親上,而比于一矣。

春秋繁露

《諸侯》

聖人南面而君天下,為其遠者目不能見,其隱者耳 不能聞,於是千里之外,割地分民,而建國立君,使為 天子,視所不見,聽所不聞,朝夕召而問之。諸侯之為 言,猶諸候也。

朱子全書

《語類》

封建實是不可行。若論三代之世,則封建好處,便是 君民之情相親,可以久安而無患;不似後世郡縣,一 二年輒易,雖有賢者,善政亦做不成。

問:「後世封建郡縣,何者為得?」曰:「論治亂畢竟不在此。 以道理觀之,封建之意,是聖人不以天下為己私,分 與親賢共理,但其制則不過大,此所以為得。賈誼於 漢言『眾建諸侯而少其力』。其後主父偃竊其說,用之 於武帝。」

柳子厚《封建論》則全以封建為非。胡明仲輩破其說, 則專以封建為是。要之天下制度,無全利而無害底 道理,但看利害分數如何。封建則根本較固,國家可 恃;郡縣則截然易制,然來來去去,無長久不可恃以 為固也。

《因論封建》曰:「此亦難行。使膏粱之子弟,不學而居士 民上,其為害豈有涯哉!且以漢諸王觀之,其荒縱淫 虐如此,豈可以治民!故主父偃勸武帝分王子弟,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