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80 (1700-1725).djvu/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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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患,莫甚於斯。其有經略出世,才稱時求者,自可隨 須,置之列位。非此已往,其耕而食,蠶而衣,亦天之道 也。」殿下聖性寬明,思言若渴,故人盡芻蕘,有犯無隱。 前者參軍王憲、大夫劉明,並竭忠獻款,以貢至言,雖 頗有逆鱗,「意在無責。主者奏以妖言犯上,致之於法。 殿下弘慈苞納,恕其大辟,猶削黜禁錮,不齒於朝。其 言是也,殿下固宜納之;如其非也,宜亮其狂狷。罪諫 臣而求直言,亦猶北行詣越,豈有得邪?」右長史宋該 等,阿媚苟容,輕劾諫士,已無骨鯁。嫉人有之,掩閉耳 目,不忠之甚。四業者,國之所資,教學者,有國盛「事,習 戰務農,尤其本也;百工商賈,猶其末耳。宜量軍國所 須,置其員數,已外歸之於農,教之戰法。學者三年無 成,亦宜還之於農。不可徒充大員,以塞聰儁之路。臣 之所言當也。願時速施行,非也,登加罪戮,使天下知 朝廷從善如流,罰惡不淹。王憲、劉明,忠臣也,願宥忤 鱗之愆,收其藥石之效。」皝乃令曰:「覽封記室之諫,孤 實懼焉。君以黎元為國,黎元以穀為命。然則農者,國 之本也。而二千石令長不遵《孟春》之令,惰農弗勸。宜 以尤不修闢者,措之刑法,肅厲屬城。主者明詳推檢, 具狀以聞。苑囿悉可罷之,以給百姓。無田業者。貧者 全無資產,不能自存,各賜牧牛一頭。若私有餘力,樂 取官牛墾官田者。其依魏、晉舊法,溝洫溉灌,有益官 私,主者量造,務盡水陸之勢。中州未平,兵難不息,勳 誠既多,官僚不可以減也。待剋平凶醜,徐更議之。百 工商賈數四,佐與列將,速定大員,餘者還農。學生不 任訓教者,亦除員、錄。」夫人臣關言於人主至難也,妖 妄不經,事之皆應蕩然不問,擇其善者而從之。王憲、 劉明,雖其罪應禁黜,亦猶孤之無大量也。可悉復本 官,仍居諫司。封生蹇蹇,深得王臣之體。《詩》不云乎:「無 言不酬。」其賜錢五萬。明宣內外,有欲陳孤過者,不拘 貴賤,勿有所諱。

《冊府元龜》:「石季龍初稱大趙天王,如長樂,衛有田疇 不闢、桑業不修者,貶其守宰而還。及僭即帝位,親耕 籍田於其桑梓苑。其妻杜氏祠先蠶於近郊。」

前秦苻堅僭稱「大秦天王課農桑。」又親耕籍田其妻 苟氏親蠶於近郊其後。又遣使巡察四方勸課農桑。 又以境內旱課百姓區種。又以關中水旱不時議依 鄭白故事發其王侯已下及豪望富室僮隸二萬人 開涇水上源鑿山起堤通渠引瀆以溉岡鹵之田及 春而成百姓賴其利。

西涼李暠稱「涼州牧既遷酒泉乃敦勸稼穡群寮以 年穀頻登百姓樂業請勒銘酒泉」暠許之,於是使儒 林祭酒劉彥明為文刻石頌德。

北燕馮跋僭稱天王勵意農桑勤心政事乃下書省 徭薄賦惰農者戮之力田者褒賞命尚書紀達為之 條制。又下《書》曰:「今海宇無虞百姓寧業而田畝荒穢 有司不隨時督察欲令家給人足不亦難乎!桑柘之 益有生之本此土少桑人未見其利可令百姓植桑 一百根柘二十根。」

北涼沮渠蒙遜稱涼州牧,下書曰:「孤以虛薄,猥忝時 運,未能弘闡大猷,戡蕩群孽,使桃蟲鼓翼東京,封豕 蒸涉西裔。戎車屢動,干戈未戢。農失三時之業,百姓 戶不粒食。可戶省百徭,專功南畝。明設科條,務盡地 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