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80 (1700-1725).djvu/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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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於時翕然,用多名守。計。今地有餘羨而不農者眾, 加附業之人復有虛假,通天下之謀,則饑者必不少 矣。今宜嚴敕州郡,檢諸虛詐害農之事,督實南畝,上 下同奉所務,則天下之穀可復古政,豈患於暫一水 旱,便憂饑餒哉!」考績黜陟,畢使嚴明,畏威懷惠,莫不 自厲。又都邑之內,游食滋多,巧伎末業,服飾奢麗,富 人兼美,猶有魏之遺弊,染化日淺,靡「財害穀,動復萬 計。宜申明舊法,必禁絕之,使去奢節儉,不奪農時,畢 力稼穡,以實倉廩,則榮辱禮節,由之而生,興化反本, 於茲為盛。」

《范晷傳》:「晷為涼州刺史,轉雍州。于時西土荒毀,氐羌 蹈藉,田桑失收,百姓困弊。晷傾心化導,勸以農桑,所 部甚賴之。」

《劉弘傳》:「弘為荊州刺史,勸課農桑,寬刑省賦,歲用有 年,百姓愛悅。」

《熊遠傳》:遠,豫章人,元帝作相,列為主簿。時江東草創, 農桑弛廢,遠建議曰:立春之日,天子祈穀于上帝,乃 擇元辰,載耒耜,帥三公九卿諸侯大夫,躬耕帝籍,以 勸農功。《詩》云:「弗躬弗親,庶人不信。」自喪亂以來,農桑 不修,游食者多,皆由去本逐末故也。時議美之。 《祖逖傳》:逖為豫州刺史,躬自儉約,勸督農桑,剋己務 施,不「畜資產。子弟耕耘,負擔樵薪。」

《桓宣傳》:「宣為武昌太守,尋遷監沔中軍事、南中郎將, 江夏相。石勒荊州刺史郭敬戍襄陽,陶侃使其子斌 與宣俱攻樊城,拔之,遂平襄陽。侃使宣鎮之,招懷初 附,勸課農桑,簡刑罰,略威儀,或載鉏耒于軺軒,或親 芸穫于隴畝。」

《冊府元龜》:「後趙石勒為趙王元年,遣使循行州郡,勸 課農桑。其後以右常侍霍皓為勸課大夫,與典農使 者朱表、典勸都尉陸充等循行州郡,核定戶籍,勸課 農桑,最修者賜爵五大夫。及僭即帝位,親耕籍田。」 《晉書陶侃傳》:「『侃為荊州刺史,嘗出遊,見人持一把未 熟稻,侃問:用此何為』?人云:『行道所見,聊取之耳』。侃大 怒」曰:「汝既不佃,而戲賊人稻!」執而鞭之。是以百姓勤 於農殖,家給人足。

《溫嶠傳》:「嶠都督東安北部諸軍事。是時天下凋弊,國 用不足,詔公卿以下詣都坐論時政之所先。嶠因奏 軍國要務,其二曰:一夫不耕,必有受其饑者。今不耕 之夫動有萬計,春廢勸課之制,冬峻出租之令。下未 見施,惟賦是聞。賦不可以已,當思令百姓有以殷實。 司徒置田曹,掾州一人勸課農桑,察吏能否。今宜依 舊置之,必得清恪奉公,足以先示惠化者,則所益實 弘矣。」議奏,納之。

《冊府元龜》:「前涼張駿為涼州牧,以晉明帝太寧元年 親耕籍田。」

《晉書慕容皝載記》:「皝僭稱燕王,躬巡郡縣,勸課農桑, 以牧牛給貧家。田于宛中,公收其八,二分入私。有牛 而無地者,亦田宛中,公收其七,三分入私。皝記室參 軍封裕諫曰:『臣聞聖王之宰國也,薄賦而藏于百姓, 分之以三等之田,十一而稅之,寒者衣之,饑者食之, 使家給人足,雖水旱而不為災者,何也?高選農官,務 盡勸課。人治周田百畝,亦不假牛力。力田者受旌顯 之賞,惰農者有不齒之罰。又量事置官,量官置人,使 官必稱須,人不虛位。度歲入多少,裁而祿之。供百寮 之外,藏之太倉,三年之耕,餘一年之粟,以斯而積,公 用於何不足,水旱其如百姓何』?」雖務農之令屢發,二 千石令長莫有志勤在公,銳盡地利者。故漢祖知其 如此,以墾田不實,徵殺二千石以十數。是以明、章之 際,號次升平。自永嘉喪亂,百姓流亡,中原蕭條,千里 無煙,饑寒流隕,相繼溝壑。先王以神武聖略,保全一 方,威以殄姦,德以懷遠,故九州之人,塞表殊類,襁負 萬里,若赤子之歸慈父。流人之多舊土,十倍有餘,人 殷地狹,故無田者十「有四焉。殿下以英聖之資,克廣 先業,南摧彊趙,東滅句麗,開境三千,戶增十萬,繼武 闡廣之功,有高西伯。宜省罷諸苑,以業流人。人至而 無資產者,賜之以牧牛。人既殿下之人,牛豈失乎?善 藏者藏於百姓,若斯而已矣。」邇者深副樂上之望,中 國之人,皆將壺飧奉迎,石季龍誰與居乎?且魏、晉雖 道消「之世,猶削百姓不至於七八。特官牛田者,官得 六分,百姓得四分。私牛而官田者,與官中分,百姓安 之,人皆悅樂。臣猶曰非明王之道,而況增乎!且水旱 之厄,堯、湯所不免,王者宜濬治溝澮,循鄭白、西門史 起溉灌之法,旱則決溝為雨,水則入於溝瀆,上無雲 漢之憂,下無昏墊之患。句麗、百濟及宇文段部之人, 皆兵勢所徙,非如中國,慕義而至,咸有思歸之心。今 戶垂十萬,狹湊都城,恐方將為國家深害。宜分其兄 弟宗屬,徙於西境諸城,撫之以恩,檢之以法,使不得 散在居人,知國之虛實。今中原未平,資畜宜廣,官司 猥多,游食不少。一夫不耕,歲受其饑,必取於耕者而 食之。一人食一人之力,游食數萬,損亦如之,安可以 家給人足,治致升平。殿下降覽古今之事多矣,政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