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80 (1700-1725).djvu/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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矣。」

《荀子儒效》篇:「人積耨耕而為農夫。」

《王制》篇:「相高下,視肥墝,序五種,省農功,謹畜藏,以時 順修,使農夫僕力而寡能,治田之事也。」

《大略》篇:「五畝宅,百畝田,務其業而勿奪其時,所以富 之也。」

農精於田,而不可以為田師。

《韓非子外儲說》:「夫賣庸而播耕者,主人費家而美食, 調布而求易錢者,非愛庸客也。曰:『如是,耕者且深。耨 者熟耘也。庸客致力而疾耘,耕者盡巧而正畦陌。疇 畤者,非愛主人也。曰:如是,羹且美,錢布且易云也。 難二丈夫盡於耕農,婦人力於織紝,則入多』。」

《呂子孝行:覽》:「良農辯土地之宜,謹耕耨之事,未必收 也,然而收者,必此人也。始在於遇時雨。遇時雨,天地 也,非良農所能為也。」

《漢書禮樂志》:郊祀歌《元冥》,「六籍斂之時,掩收嘉穀。」 師古曰:「籍斂為收籍田也。」

《藝文志》:「農九家,百一十四篇。農家者流,蓋出於農稷 之官,播百穀,勸耕桑,以足衣食。」

《素書安禮章》:「饑在賤農,寒在惰織。」

漢·賈誼《論積貯疏》:今民而歸之農,皆著於本,使天 下各食其力。末技游食之民,轉而緣南畝,則蓄積足 而人樂其所矣。

《淮南子主術訓》:「耕之為事也勞,織之為事也擾。擾勞 之事而民不舍者,知其可以衣食也。人之情不能無 衣食,衣食之道必始於耕織,萬民之公見也。物之若 耕織者,始初甚勞,終必利也。」

《齊俗訓》神農之法曰:「丈夫丁壯而不耕,天下有受其 饑者;婦人當年而不織,天下有受其寒者。故身自耕, 妻親織,以為天下先。其導民也,不貴難得之貨,不器 無用之物,是故其耕不強者,無以養生;其織不強者, 無以揜形。有餘不足,各歸其身,衣食饒溢,姦邪不生, 安樂無事,而天下均平。」

《泰俗訓》螈蠶一歲再收,非不利也,然而王法禁之者, 為其殘桑也。離先稻熟,而農夫耨之,不以小利傷大 穫也。

《春秋繁露立元神篇》:「秉耒躬耕,採桑親蠶,墾草,殖穀 開闢,以足衣食,所以奉地本也。」

《五行逆順》篇:「木者春生之性,農之本也。勸農事無奪 民時,使民歲不過三日,行什一之稅。」

楊子《法言先知》篇:「男子畝,婦人桑之謂思田;畝荒,杼 軸空之謂斁;穀人不足於晝,絲人不足於夜,之謂惡 政。」

周遷《古今輿服雜事》:「蠶始生后食之,三灑而止。」 《後漢書輿服志》:「芝車,置」耒耜之箙,上親耕所乘。 《白虎通耕桑》篇:「王者所以親耕,后親桑何?以率天下 農蠶也?」天子親耕以供郊廟之祭,后之親桑以供祭 服。《祭儀》曰:「天子三推,三公五推,卿大夫士七推。」耕於 東郊何?東方少陽,農事始起。桑於西郊,西方少陰,女 功所成,故《曾子問》曰:「天子耕東田而三反之。」《周官》曰: 「后親桑,率外內婦蠶於北郊。」《禮·祭儀》曰:「古者天子諸 侯,必有公桑蠶室,近外水為之,築周棘牆而外閉之 者也。」

董巴《輿服志》:「漢皇后桑於東郊苑中。」

《魏書禮志》:「金根車,太皇太后、皇太后、皇后助祭、籍田、 先蠶則乘之。」

《唐書百官志》:「掖庭局,公桑養蠶,會其課業。」

凡十道巡按,以判官二人為佐,務繁則有支使。其三, 察農桑不勤。

《唐六典》:「肆力耕桑者為農。」

刺史每歲巡屬縣,其孝弟力田者,具以名聞。

《唐書李渤傳》:渤言:「夫農國之本,本立而太平可議矣。」 《劉晏傳》:「王者愛人,不在賜予,當使之耕耘織紝。」 唐歐陽詹《上鄭相公書》:「夫大田斯穫,不有遺秉,即滯 穗也。萬秉稀一,萬穗稀一,詹豈遂當其一乎?」

《韓昌黎集袁州謝表》:「臣惟當布陛下惟新之澤,守國 家承平之規,勸以耕桑,使無怠惰而已。」

《潮州祭神文》:「稻既穟矣,而雨不得熟以穫也。蠶起且 眠矣,而雨不得老以簇也。歲且盡矣,稻不可以復種, 而蠶不可以復育也。農夫桑婦,將無以應賦稅,繼衣 食也。非神之不愛人,刺史失所職也。」淫雨既霽,蠶 榖以成。織婦耕男,忻忻衎衎,是神之庥庇於人也。 《事文類聚》葉正則曰:「農蓑圃笠,共談壟畝間。」

《宋史辛棄疾傳》:「棄疾嘗謂人生在勤,當以力田為先。 北方之人,養生之具不求於人,是以無甚富甚貧之 家。南方多末作以病農,而兼并之患興,貧富斯不侔 矣。」

《夢溪筆談》:熙寧中,初行淤田法。論者以謂《史記》所載 「涇水一斛,其泥數㪷,且糞且溉,長我禾黍。」所謂糞即 淤也。予出使至宿州,得一石碑,乃唐人鑿六陡門,發 汴水以淤澤,民獲其利,刻石以頌刺史之功。則淤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