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80 (1700-1725).djvu/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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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隋書文帝本紀》。不載 按《食貨志》。「開皇三年。突厥 犯塞。吐谷渾寇邊。軍旅數起。轉輸勞敝。帝乃令朔州 總管趙仲卿。於長城以北。大興屯田。以實塞下。」 按《趙仲卿傳》:仲卿拜朔州總管,於時塞北盛興屯田, 仲卿總統之。微有不理者,仲卿輒召主掌撻其胸背, 或解衣倒曳於荊棘中,時人謂之猛獸。

開皇九年任,墾田千九百四十萬四千二百六十七 頃。

按《隋書文帝本紀》。不載。 按杜佑《通典》云云。

隋開皇中,戶總八百九十萬七千五百三十六,按定墾之數,每戶合墾田二頃餘也。

開皇十二年,發使四出,均天下之田。

按《隋書文帝本紀》,不載。 按《食貨志》:十二年,天下戶 口歲增,京輔及三河地少而人眾,衣食不給。議者咸 欲徙就寬鄉。帝乃發使四出,均天下之田,其狹鄉每 丁纔至二十畝,老小又少焉。 按《王誼傳》:誼拜大司 徒,高祖受禪,太常卿蘇威立議,以為戶口滋多,民田 不贍,欲減功臣之地以給民。誼奏曰:「百官者,歷世勳 賢,方蒙爵土,一旦削之,未見其可。如臣所慮,正恐朝 臣功德不建,何患人田有不足。」上然之,竟寢威議。 開皇十四年,初給職田,又給公廨田以供用。

按《隋書文帝本紀》:「十四年六月丁卯,詔省府州縣皆 給公廨田,不得治生,與人爭利。」

按《玉海》,十四年,初給職田。先是,臺省府寺及諸州皆 置公廨,收錢取給。工部尚書扶風蘇孝慈以為官司 出舉興生,煩擾百姓,敗損風俗,請皆禁止,給地以營 農。上從之。六月丁卯,始詔公卿以下皆給職田,毋得 治生,與民爭利。一品五頃,至五品則三頃,其下每以 五十畝為差。

開皇中,又給公廨田以供用。

煬帝大業五年春正月癸未詔天下均田

按:《隋書煬帝本紀》云云。

大業十一年。詔「天下人悉城居。田隨近給。」

按:《隋書煬帝本紀》,十一年二月「庚午,詔曰:設險守國, 著自前經;重門禦暴,事彰往策。所以宅土寧邦,禁邪 固本。而近代戰爭,居人散逸,田疇無伍,郛郭不修,遂 使遊惰,實繁寇」未息。今天下平一,海內晏如,宜令 人悉城居,田隨近給使。強弱相容,力役兼濟,穿窬無 所厝其姦宄,萑蒲不得聚其逋逃。有司具為事條,務 令得所。

大業 年,天下墾田五千五百八十五萬四千四十 頃。

按《隋書煬帝本紀》。不載。 按杜佑《通典》云云。

按:「其時有戶八百九十萬七千五百三十六」,則每戶合得墾田五頃餘,恐《本史》之非實。

唐一

唐制,「在京、在外諸司,公廨田、職分田、口分、永業田、蔭 田及天下屯田各有差。」

按《唐書百官志》:「工部屯田郎中、員外郎各一人,掌天 下屯田及京文武職田、諸司公廨田,以品給焉。 司 農寺諸屯監一人,丞一人,掌營種屯田,句會功課及 畜產帳簿。 外官田曹司田參軍事,掌園宅口分永 業及蔭田。」 按《食貨志》:「唐開軍府以扞要衝,因隙地 置營田。天下屯總九百九十二,司農寺每屯三頃,州 鎮諸軍每屯五十頃。」水陸腴瘠,播殖地宜,與其功庸 煩省收率之多少,皆決於尚書省。苑內屯以善農者 為屯官,屯副御史巡行莅輸,上地五十畝,瘠地二十 畝,稻田八十畝,則給卒《一》。諸屯以地良薄與歲之豐 凶為三等,其民田歲穫多少,取中熟為率,有警則以 兵若夫千人助收。隸司農者,歲三月,卿、少卿循行,治 不法者。凡屯田收多者,褒進之。歲以仲春,籍來歲頃 畝、州府軍鎮之遠近,上兵部,度便宜遣之。

按杜佑《通典》,「唐凡京諸司各有公廨田,司農寺給二 十六頃,殿中省二十五頃,少府監二十二頃,太常寺 二十頃,京兆府、河南府各十七頃,太府寺十六頃,吏 部、戶部各十五頃,兵部、內侍省各十四頃,中書省、將 作監各十三頃,刑部、大理寺各十二頃,尚書都省、門 下省、太子左春坊各十一頃,工部一十頃,光祿寺、太」 僕寺、祕書監各九頃。禮部、鴻臚寺、都水監、太子詹事 府各八頃。御史臺、國子監、京縣各七頃。左右衛、太子 家令寺各六頃。衛尉寺、「左右驍衛、左右武衛、左右威 衛、左右領軍衛、左右金吾衛、左右監門衛、太子左右 春坊,各五頃。」太子左右衛率府、太史局各四頃。宗正 寺、左右千牛衛、太子僕寺、左右司禦率府、左右清道 率府、左右監門率府各三頃。內坊、左右內率府率更 府各二頃。在外諸司公廨田亦各有差。大都督府四 十頃,中都督府三十五頃。「下都督都護府、上州各三 十頃,中州二十頃。官總監,下州各十五頃,上縣十頃, 中縣八頃,下縣六頃。上牧監、上鎮各五頃,下縣及中 下牧司竹監、中鎮諸軍折衝府各四頃。諸冶監、諸倉 監、下鎮、上關各三頃。牙市監、諸屯監、上戍、中關及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