卜式傳》:式,河南人,以田畜為事。時漢方事匈奴,式上 書願輸家財半助邊,上不報。數歲,式歸復田。會渾邪 等降,縣官費眾,貧民大徙,皆卬給縣官,無以盡贍。式 復持錢二十萬與河南太守,以給徙民。是時富豪皆 爭匿財,唯式尤欲助費。上於是以式終長者,乃召拜 式為中郎,賜爵左庶長,田十頃,布告天下尊顯,以風 百姓。
《楊敞傳》:敞子惲為中郎將,擢諸吏光祿勳。既失爵位, 家居治產業。其詩曰:「田彼南山,蕪穢不治。種一頃豆, 落而為萁。人生行樂耳,須富貴何時。」
《疏廣傳》:「廣為太子太傅,上疏乞骸骨歸鄉里,日令家 共具設酒食,請族人故舊賓客與相娛樂,數問其家 金餘尚有幾所,趣賣以共具。居歲餘,廣子孫竊謂其 昆弟老人廣所愛信者曰:『子孫幾及君時,頗立產業 基阯,今日飲食費且盡,宜從丈人所勸說君買田宅。 老人即以閒暇時為廣言此計。廣曰:吾豈老誖不念 子孫哉?顧自有舊田廬,令子孫勤力其中,足以共衣 食,與凡人齊。今復增益之,以為贏餘,但教子孫怠惰 耳』。」賢而多財,則損其志;愚而多財,則益其過。且夫富 者眾之怨也,吾既亡以教化子孫,不欲益其過而生 怨。
《蘇建傳》:「建子武,昭帝詔拜為典屬國,賜公田二頃,宅 一區。」
《循吏傳》:召信臣為南陽太守,行視郡中水泉,開通溝 瀆,起水門隄閼凡數十處,以廣溉灌,歲歲增加,多至 三萬頃,民得其利,號之曰「召父。」
《何武傳》:「武為刺史,行部,入傳舍,出記問墾田頃畝,五 穀美惡,已迺見二千石以為常。」
《貢禹傳》:禹為諫大夫,奏言:「惟陛下自城西南至山,西 至鄠,皆復其田,以與貧民。」天子納善其忠,遷禹為光 祿大夫。頃之,禹上書曰:「臣禹年老貧窮,家訾不滿萬 錢,妻子穅豆不贍,裋褐不完,有田百三十畝,陛下過 意徵臣,臣賣田百畝,以供車馬。」
《匡衡傳》:「衡為丞相,連乞骸骨讓位,不許。初衡封僮之 樂安鄉,鄉本田提封三千一百頃,南以閩佰為界。初 元元年,郡圖誤以閩佰為平陵佰,積十餘歲,衡封臨 淮郡,遂封真平陵佰以為界,多四百頃。至建始元年, 郡迺定國界上計簿更定圖,言丞相府。衡謂所親吏 趙殷曰:『主簿陸賜故居,奏曹習事,曉知國界,署集曹』」 掾。明年治計時,衡問殷國界事,「曹欲奈何?」殷曰:「賜以 為舉計令郡實之,恐郡不肯從實,可令家丞上書。」衡 曰:「顧當得不耳,何至上書,亦不告曹使舉也?聽曹為 之。」後賜與屬明舉計曰:「案故圖,樂安鄉南以平陵佰 為界,不足故而以閩佰為界,解何郡?」即復以四百頃 付樂安國。衡遣從史之僮,收取所還田租穀千餘石 入衡家。司隸校尉駿少府忠行廷尉事,劾奏「衡監臨 盜所,主守直十金以上。《春秋》之義,諸侯不得專地,所 以一統,尊法制也。衡位三公,輔國政,領計簿,知郡實, 正國界。計簿已定,而背法制,專地盜土以自益。」及賜 明阿承衡意,猥舉郡計,亂減縣界,附下罔上,擅以地 附益,大臣皆不道。於是上可其奏,勿治丞相,免為庶 人,終於家。
《張禹傳》:「禹為丞相,封安昌侯,以老病罷就第,天子數 加賞賜,前後數千萬。禹為人謹厚,內殖貨財,家以田 為業,及富貴,多買田至四百頃,皆涇渭溉灌,極膏腴, 上賈。」
《孫寶傳》:「寶為冀州刺史,遷丞相司直。時帝舅紅陽侯 立,使客因南郡太守李尚占墾草田數百頃,頗有民 所假,少府陂澤略皆開發,上書願以入縣官。有詔郡 平田予直錢,有貴一萬萬以上。寶聞之,遣丞相史按 驗,發其姦,劾奏。」
《王嘉傳》:嘉為丞相。哀帝時,侍中董賢愛幸於上,嘉奏 封事曰:「陛下詔書罷菀,而以賜賢二千餘頃,均田之 制,從此墮壞。」
《後漢書樊宏傳》:「宏父重,開廣田土三百餘頃,其所起 廬舍,皆有重堂高閤陂渠灌注,貲至巨萬,而賑贍宗 族,恩加鄉閭。外孫何氏兄弟爭財,重恥之,以田二頃 解其忿訟,縣中稱美,推為三老。」
《張堪傳》:「堪拜漁陽太守,乃於狐奴開稻田八千餘頃, 以致殷富。」
《儒林傳》:「牟長遷河內太守,坐墾田不實,免。」
《張純傳》:「純建武五年,拜太中大夫,使將潁川突騎,安 集荊徐揚部,督委輸,監諸將營,後又將兵屯田南陽, 遷五官中郎將。」
《王霸傳》:「建武五年春,帝使太中大夫持節拜霸為討 虜將軍。六年,屯田新安。八年,屯田函谷關。」
《李忠傳》:「忠遷丹陽太守,墾田增多,三歲間流民占著 者五萬餘口,三公奏課為天下第一。」
《杜詩傳》:「詩遷南陽太守,修治陂池,廣拓土田,郡內比 室殷足。時人方於召信臣,故南陽為之語曰:『前有召 父,後有杜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