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81 (1700-1725).djvu/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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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隆傳》:「隆建武四年,拜誅虜將軍,討李憲。憲平,遣隆 屯田武當。十一年,守南郡太守,歲餘,上將軍印綬。十 三年,增邑,更封竟陵侯。是時天下墾田多不以實,又 戶口年紀互有增減。十五年,詔下州郡」檢覈其事,而 刺史、太守多不平均,或優饒豪右,侵刻羸弱,百姓嗟 怨,遮道號呼。時諸郡各遣使奏事,帝見陳留史牘上 有書,視之云:「潁川、弘農可問,河南、南陽不可問。」帝詰 吏由趣,吏不肯服,抵言於長壽街上得之。帝怒。時顯 宗為東海公,年十二,在幄後言曰:「吏受郡敕,當欲以 墾田相方耳。」帝曰:「即如此,何故言河南、南陽不可問?」 對曰:「河南帝城,多近臣;南陽帝鄉,多近親。田宅踰制, 不可為準。」帝令虎賁將詰問吏,吏乃實首服,如顯宗 對。

《鮑永傳》:「永為東海相,坐度田事不實被徵,諸郡守多 下獄。永至城皋,詔書迎拜為兗州牧,便道之官。」 《鄧晨傳》:「晨為汝南太守,興鴻卻陂數千頃田,汝土以 殷。」

《馬援傳》:援少辭兄況,欲就邊郡田牧,況曰:「汝大才當 晚成,良工不示人以朴,且從所好。」後援辭隗囂歸洛 陽,居數月而無它職任。援以三輔地曠土沃,而所將 賓客猥多,乃上書求屯田上林苑中。帝許之。

《儒林傳》:「楊仁拜什邡令,墾田千餘頃。」

《竇融傳》:「融曾孫憲,建初二年,女弟立為皇后,拜憲為 郎,稍遷侍中虎賁中郎將。憲恃宮掖聲埶,遂以賤直 請奪沁水公主園,田主逼畏不敢計。後肅宗駕出過 園,指以問憲,憲陰喝不得對。後發覺,帝大怒,召憲切 責曰:深思前過奪主田園時,何用愈趙高指鹿為馬, 久念使人驚怖。昔永平中,常令陰黨陰博鄧疊三人」 更相糾察,故諸豪戚莫敢犯法者,而詔書切切,猶以 舅氏田宅為言。「今貴主尚見枉奪,何況小人哉!國家 棄憲如孤雛腐鼠耳!」憲大震懼,皇后為毀服深謝,良 久乃得解,使以田還主。

《郭丹傳》:「丹為司徒卒,以河南尹范遷代為司徒。遷在 公輔,有宅數畝,田不過一頃,復推與兄子。」

《循吏傳》:「王景為廬江太守,郡界有楚相孫叔敖所起 芍陂稻田,景乃驅率吏民,修起蕪廢,墾闢倍多,境內 豐給。」

《何敞傳》:「敞遷汝南太守,修理鮦陽舊渠,百姓賴其利, 墾田增三萬餘頃,吏人共刻石,頌敞功德。」

《周燮傳》:「燮專精《禮》《易》,不讀非聖之書,不修賀問之好。 有先人草廬結於岡畔,下有陂田,常肆勤以自給,非 身所耕漁則不食也。」

杜佑《通典》:「馬臻為會稽太守,始立鏡湖築塘,周迴三 百十里,灌田九千餘頃,至今人獲其利。」

《後漢書崔駰傳》:「駰子瑗,舉茂才,遷汲令。在事,數言便 宜,為人開稻田數百頃。視事七年,百姓歌之。」

駰孫寔拜尚書,免歸。初,寔父卒,剽賣田宅,起冢塋,立 碑頌。葬訖,資產竭盡。

《黨錮傳》:「劉祐拜宗正,三轉大司農。時中常侍蘇康、管 霸用事於內,遂固天下良田美業,山林湖澤,民庶窮 困。祐移書所在,依科品沒入之。桓帝大怒。」

《傅燮傳》:「燮為漢陽太守,廣開屯田,列置四十餘營。」 《三國魏志夏侯惇傳》注:「韓浩,字元嗣。夏侯惇聞其名, 請與相見,大奇之,使領兵從征伐。時大議損益,浩以 為當急田。太祖善之,遷護軍。」

《任峻傳》:「峻為騎都尉,時歲饑旱,軍食不足,羽林監潁 川棗祗建置屯田,太祖以峻為典農中郎將。」

《倉慈傳》:「慈,淮南人也。始為郡吏。建安中,太祖開募屯 田於淮南,以慈為綏集都尉。」

《袁渙傳》:渙為沛南部都尉,是時新募民開屯田,民不 樂,多逃亡。渙白太祖曰:「夫民安土重遷,不可卒變。易 以順行,難以逆動,宜順其意,樂之者乃取,不欲者勿 彊。」太祖從之,百姓大悅。

《國淵傳》:「淵,樂安蓋人,太祖辟為司空掾屬。太祖欲廣 置屯田,使淵典其事。淵屢陳損益,相土處民,計民置 吏,明勸課之法,五年中倉廩豐實,百姓競勸樂業。」 《司馬朗傳》:「朗為丞相主簿,以為宜復井田。往者以民 各有累世之業,難中奪之,是以至今。今承大亂之後, 民人分散,土業無主,皆為公田,宜及此時復之。」 《鄭渾傳》:「渾遷陽平、沛郡二太守,郡界下濕,患水澇,百 姓饑乏。渾於蕭相二縣界興陂遏,開稻田,郡人皆以 為不便。渾曰:『地勢洿下,宜溉灌,終有魚稻經久之利, 此豐民之本也』。」遂躬率吏民,興立功夫,一冬間皆成, 比年大收,頃畝歲增,租入倍常,民賴其利。刻石頌之, 號曰鄭陂。

《劉馥傳》:「馥子靖都督河北諸軍事,修廣戾渠,陵大堨 水溉灌薊南北,三更種稻,邊民利之。」

《陳思王集乞田表》:「乞城內及城邊好田,盡所賜百年 力者。臣雖生自至尊,然心甘田野,性樂稼穡。」

《三國魏志王基傳》:「基賜爵關內侯。時朝廷議欲伐吳, 詔基量進趣之宜。基對曰:今江陵有沮、漳二水,溉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