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81 (1700-1725).djvu/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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卿四大夫祿,君十卿祿;次國之卿三大夫祿,君十卿 祿;小國之卿倍大夫祿,君十卿祿;次國之上卿,位當 大國之中,中當其下,下當其上大夫;小國之上卿,位 當大國之下卿,中當其上大夫,下當其下大夫。」其有 中士、下士者,數各居其上之三分。凡四海之內九州, 州方千里,州建百里之國三十,七十里之國六十,五 十里之國百有二十,凡二百一十國。名山大澤不以 封,其餘以為附庸閒田八州,州二百一十國。天子之 縣內方百里之國九,七十里之國二十有一,五十里 之國六十有三,凡九十三國。名山大澤不以朌,其餘 以祿士,以為閒田。凡九州,千七百七十三國,天子之 元士,諸侯之附庸,不與天子「百里之內以共官,千里 之內以為御。」

古者公田,藉而不稅。

但借民力以助耕公田,而不取其私田之稅。

夫「圭田無征。」

圭田者,祿外之田,所以供祭祀,不稅,所以厚賢也。曰:圭者,潔白之義也。《周官制度》云:「圭田自卿至士皆五十畝。」 此專主祭祀,故無征。然《王制》言:「大夫士宗廟之祭,有田則祭,無田則薦。」 孟子亦曰:「惟士無田,則亦不祭。」 既云皆有田,何故又云「無田則薦?」 以此知賜圭田,亦似有功德則賜圭瓚耳。

方一百里者,為田九百畝。

「步百為畝」 ,是長一百步闊一步。「畝百為夫」 ,是一頃長闊一百步;「夫三為屋」 ,是三頃闊三百步長一百步。「屋三為井」 ,則九百畝也,長闊一里。《孟子》曰:「方里而井,井九百畝。」

「方十里者,為方一里者百,為田九萬畝;方百里者,為 方十里者百」,為田九十億畝。

「一箇十里之方」 既為田九萬畝,則十箇十里之方為田九十萬畝;「一百箇十里之方」 為田九百萬畝。今云「九十億畝」 ,是一億有十萬,十億有一百萬,九十億乃九百萬畝也。

方千里者為方百里者百,為田九萬億畝。

計千里之方,為方百里者百,一箇百里之方既為九十億畝,則十箇百里之方為九百億畝,百箇百里之方為九千億畝。今乃云「九萬億畝」 ,與數不同者,若以億言之,當云「九千億畝」 ,若以萬言之,當云「九萬萬畝」 ,《經》文誤也。

自恆山至於南河,千里而近;自南河至於江,千里而 近;自江至於衡山,千里而遙;自東河至於東海,千里 而遙;自東河至於西河,千里而近;自西河至於流沙, 千里而遙。西不盡流沙,南不盡衡山,東不盡東海,北 不盡《恆山》。

方氏曰:「不足謂之近,有餘謂之遙 。」 應氏曰:「此獨言東海者,東海在中國封疆之內,而西、南、北則夷徼之外也。南以江與衡山為限,百越未盡開也。河舉東、西、南北者,河流縈帶周遶,雖流沙分際,亦與河接也。自秦而上,西北袤而東同;蹙秦而下,東南展而西北縮。先王盛時,四方各有不盡之地,不勞中國以事外也。《禹貢》」 「東漸西被,朔南咸暨」 ,特聲教所及,非貢賦所限也。

凡四海之內,斷長補短。方三千里,為田八十萬億;一 萬億畝;方百里者,為田九十億畝。山陵、林麓、川澤、溝 瀆、城郭、宮室、塗巷,三分去一,其餘六十億畝。

「為田八十萬億,一萬億畝」 者,以一州方千里,九州方三千里,三三為九,為方千里者九。一箇千里,有九萬億畝;九箇千里,九九八十一,故有八十一萬億畝。於八十整數之下。云萬億,是八十箇萬億。又云一萬億,言八十箇萬億之外更有一萬億,是共為八十一萬億畝。先儒以「萬億」 二字為衍,非也。此並《疏》義。然愚按:「方百里為田九十億畝」 ,則方三千里當云「八萬一千億畝」 ,如《疏》義,亦承誤釋之也。

「古者以周尺八尺為步,今以周尺六尺四寸為步。古 者百畝」,當今東田百四十六畝三十步。古者百里,當 今百二十一里六十步四尺二寸二分。

《疏》曰:「古者八寸為尺,以周尺八尺為步,則一步有六尺四寸;今以周尺六人四寸為步,則一步有五十二寸,是今步比古步每步剩出一十二寸。以此計之,則古者百畝,當今東田百五十二畝七十一步有餘,與此百四十六畝三十步不相應。又今步每步剩古步十二寸,以此計之,則古之百畝,當今百二十三里一百一十五步二十寸」 ,與此「百二十一里六十步四尺二寸二分」 又不相應。《經》文錯亂,不可用也 。愚按:《疏》義所算亦誤。當云古者八寸為尺,以周尺八尺為步,則一步有六尺四寸。今以周尺六尺四寸為步,則一步有五尺一寸二分。是今步比古步每步剩出一尺二寸八分。以此計之,則古者百畝,當今東田百五十六畝二十五步一寸六分十分寸之四,與此百四十六畝二十步不相應。里亦倣此推之 。方氏曰:「東田者,即《詩》言『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