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81 (1700-1725).djvu/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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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有得利如此者也。」 彼時沿邊之地皆為藩鎮所專,而行之猶得其利若此。今國家煙火萬里,衛所列峙,又值戎虜衰弱之時,雖時或有侵軼,未嘗舉大眾入深地。誠於無事之時,尋古人之故跡,按前人之行事,東起遼東,西盡甘涼,於凡邊塞無鹼鹵而宜栽種之地,因其地勢,相其土宜,立為營堡,開墾田疇,分軍耕種。當夫耕耘收穫之時,除老幼守城外,凡有丁壯盡室而行,仍於所耕百十里之外,設立亭障,開鑿溝塹,為烽堠以瞭望之,出遊騎以巡哨之,遇有寇盜入境,未至之先,豫知儆備,「勢可敵則拒之,不可敵則避之。如此則處處皆有屯種之所,年年皆有收穫之入」 ,邊儲自然給足,可以省內輓之勞,可以嚴外侮之備。

宋太宗端拱中,以陳恕為河北東路招置營田使,大 興河北營田。先是,雄州東際於海,多積水,戎人患之, 不敢由此路入寇。順安軍至北平二百里,地平廣無 隔閡,每歲胡騎多由此而入。議者謂宜度地形高下, 因水陸之便,建阡陌,浚溝洫,益樹五穀,所以實邊廩 而限戎馬。故遣恕等經營之。恕密奏:「戍卒皆惰游,仰」 食縣官,一旦使冬被甲兵,春執耒耜,則恐變生不測, 乃止。

臣按:天下之事,非興作之難而處置得宜之為難也。自漢趙充國於邊地建屯田之議,魏、晉至唐皆行之,未嘗不用兵也,且其所行皆在窮邊絕塞之所、沍寒磽鹵之地,未聞慮其有不測之變而不為也。今宋之所謂邊者乃在中國,非邊徼也,而陳恕乃恐其變生不測而密奏止之。嗚呼,使為天下者凡有興作不顧「事體之可否,一惟徇人情之從違,何以立國哉?古不云乎:『以佚道使民,雖勞不怨。臣請於凡邊塞置立屯田,分軍耕種,不必征其租入。士卒能於本田之外多耕者,立為賞賚則例。但使人人奮耕,家家有積,邊城自然充足』。」 於是令內地該運邊糧州郡,俾其齎價來糴,家積有餘,市價自平。不獨邊用不虧,邊軍皆贍,而內郡之民亦省矣。

宋淳化中,臨津令黃懋上書,請於河北諸州作水利 田,自言:「閩人閩地種水田,緣小導泉,倍費功力。今河 北州軍陂塘甚多,引水溉田,省功易就。」乃以何承矩 為屯田使,懋充判官,於凡河北諸州水所積處大墾 田,發諸州兵萬八千人給其役,於雄、莫、霸等州興堰 六百里,置斗門,引定水灌溉。初年種稻,值霜早不成, 《次年方熟》。初,承矩建議,沮之者眾,武臣恥於營葺,群 議益甚,幾於罷役。至是議者乃息莞蒲蜃蛤之饒,民 賴其利。

臣按:宋都汴梁,去雄、霸等州幾三千里,而又與契丹為界,今此地乃在畿甸近地,當四方無事之時、人民繁庶之際,按承矩之故跡而舉其廢墜,誠無難者,萬一此言見取於九重,是亦足國用、省漕運之一助也。

神宗熙寧元年,詔以坊監牧馬餘地立田官,令專稼 政,以資牧養之用。

臣按:今京畿之地,在國初設行太僕寺,轄六監二十四苑以牧馬,今其寺雖廢而其監苑之地固在,多為親倖陳乞以為私莊,伏乞英斷一切勒歸,亦如宋人設田官,專稼政,非但可以資牧馬之用,亦因之補助軍糧以省饋餉。

孝宗隆興元年,張闡言:「荊、襄屯田之害,非田之不可 耕也,無耕田之民也。官司慮其功之不就,不免課之 游民;游民不足,不免抑勒百姓,捨己熟田,耕官生田。 私田既荒,賦稅猶在。占百姓之田以為官田,奪民種 之穀以為官穀,老稚無養,一方騷然。有司知其不便, 申言於朝,罷之。臣以為與其棄之,孰若使兩淮歸正 之民就耕,非惟可免流離,異日墾闢既廣,田疇既成, 然後取其餘者而輸之官,實為兩便。」

臣按:凡前所陳屯營之策,非田不可耕,實恐耕田無其人,專用乎軍則軍伍有限,專用乎民則民各有田,其弊誠有如張闡所云云者。臣竊以為宋朝偏安一隅,以荊襄為邊境,歲有軍旅之興、防禦之備,戎馬蹂踐,地多荒田,非若我今日承平日久、生齒日繁、地力不足以給其人之食,是以南北之民隨處游食而江「右尤眾。國家誠擇任有風力大臣,付以招徠之任,借以官帑銀數萬兩以為糴本,俾自擇其屬,遍行天下有閒田處,相地度勢,立屯堡以聚游食,闢汙萊以為畎畂,開渠堰以資灌溉。異時成效,補助非少。」 雖然,闢土之功,固為不易,而料事之智,尤人所難。方其舉事之初,量度或未必當,及其施為之際,弊病或不能無自覺失宜,許其陳首飾非、要功者,然後加以責罰。如是,則無宋人「抑勒百姓捨熟耕生」 之弊矣。然此非獨《屯田》一事為然,凡天下事無不然者。

元泰定中,虞集為翰林直學士,進言曰:「京師之東,瀕 海數千里,北極遼海,南濱青、齊,萑葦之場也,海潮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