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81 (1700-1725).djvu/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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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西南,橫石以西,盡泚水,四百餘里,置一營六十人, 且佃且守。兼修廣淮陽、百尺二渠,上引河流,下通淮、 潁、大理諸陂,於潁南北穿渠三百餘里,溉田二萬頃。 淮南、淮北,皆相連接,農官兵田,阡陌相屬。每東南有 事,大軍興,眾泛舟而下,資食有儲,而無水害。

「臣按:今承平日久,生齒日繁,天下田價比諸國初加數十倍,水四惟揚州最賤,陸田惟潁、壽為輕,且地在兩京之間,相距略等,今天下一家,雖無魏人南征之役,然用其法以行於今日,亦可賴以少寬民力、省歲漕,其於國用不為無助。臣請於淮南一帶湖蕩之間沮洳之地、蘆葦之場,盡數以為屯田,遣官循行其地,度地勢高下,測泥塗淺深,召江南無田之民,先度地勢,因宜制便,先開為大河闊二三丈者以通於海,又各開中河八九尺者以達於大河,又隨處各開小河四五尺者以達於中河,使水有所洩。然後於其低窪不可耕作之處,浚深以為湖蕩,及於原近舊湖之處,疏通其水,使有所瀦。或為隄以限水,或為堰以蓄水,或為斗門以放水,俱如江南之制。民之無力者給以食,田成之後,依官田以起科,民之有力者計其庸。田成之後,依民田以出稅。六七年間,其所得者恐不減於魏人也。夫魏人以偏安之國,有外敵之患,猶能兼淮、潁而盡田之,其後果賴其用而有以成其功矧!今盡四海以為疆,而此」 地介兩京間,而又為運道經行之路,有魚鹽之利,有莞蒲之用,古人所謂「揚一之地」 者也。且去大江僅百里許,大江之南,民多而田少,居者佃富家之田為之奴隸,出者逐什一之利輕去田里。夫若此者,豈其所欲哉?無可以為仰事俯育之資,不得已也。然民性愚而安,故常心多而無定見。儻朝廷頒方尺之詔,遣一介之臣,鼓舞而招徠之,無不成者。既成之後,又於潁、壽之間召民開墾陸田,亦隨地勢以分田,因民力而定稅,其功又易於水田者。考之《唐史》,「上元中於楚州古射陽湖置洪澤屯,於壽州置芍陂屯」 ,厥田沃壤,大獲其利,俱在此地,遺跡可考也。

晉羊祜鎮襄陽,墾田八百餘頃。祜之始至也,軍無百 日之儲;及其季年,有十年之積。平吳之後,杜預修《召 信臣遺跡》,激用滍淯諸水,以浸原田萬餘頃。分疆刊 石,使有定分,公私同利,眾庶賴之。

臣按羊、杜二人所墾之田,其遺跡在今湖廣之荊、襄、河南之唐、鄧,古稱洛陽為天下之中,臣以今日疆域觀之,則此三郡實為我朝天下之中也。天下之田,南方多水、北方多陸,今此三郡蓋兼水陸而有之也。南人利於水耕、北人利於陸種,而南北流民僑寓於此者比他郡為多。臣請於兩藩交界之中立一官司,遴擇廷臣知稼穡者循行其地,可水耕之地,則引水立堰,募南人耕之;可陸種之地,則分疆定界,募北人種之。成熟之後,按畝分租,隨地儲積,遇有急用,由漢入江,由江而達於金陵,稍省歲漕之數,多留郡縣之儲,或遇河、洛、關、陝荒歉,亦可用以救濟。又於暇日講求武關入秦之路,商於陸輓之故,萬一三邊有缺,亦或賴以濟焉。

唐開軍府以扞要衝,因隙地置營田。「天下屯總九百 九十二,司農寺每屯三頃,州鎮諸軍每屯五十頃。水 陸腴瘠,播植地宜,與其功庸煩省收」,率之多少,皆決 於尚書省。

臣按:自古屯營之田,或用兵、或用民,皆是於軍伍之外各分兵置司,惟我朝之制,就於衛所所在有閒曠之土,分軍以立屯堡,俾其且耕且守,蓋以十分為率,七分守城、三分屯耕,遇有儆急,朝發夕至,是於守禦之中而收耕穫之利,其法視古為良。近世又於各道專設風憲官一員以提督之,其牛具、農器則總於屯「曹;細糧子粒,則司於戶部;有衛所之處則有屯營之田,非若唐人專設農寺以領之也。每軍受田二十畝,納租六石,而餘丁所受所納,比之正軍,則又降殺焉。」 臣竊以為《民田則例》最輕者須收三石,其田率多膏腴。軍所屯種者,多其所棄不耕之田,而所收之租乃十倍焉。請如唐人,較其水陸腴瘠、播植地宜,與其功庸煩省,收率多少,各因其地利土宜,定為《徵收則例》,使凡屯種之軍,樂於趨赴,既得以足軍國之儲而無欠負,又得以遂室家之樂而有蓋藏,公私兩便,上下俱足矣。

元和中,振武軍饑,宰相李絳請「開營田,可省度支漕 運。乃命韓重華為營田使,起代北,墾田三百頃,出贓 罪吏九百餘人,給以耒耜、耕牛,假種糧,使償所負粟。 一歲大熟,因募人為十五屯,每屯百三十人,人耕百 畝,就高為堡,東起振武,西逾雲州,極於中受降城,凡 六百餘里,列柵二十,墾田三千八百餘里,歲收粟二」 十萬石,省度支錢二千餘萬緡。

臣按:韓重華於代北開營田三千八百餘里,得粟二十萬石,省度支錢二千餘萬緡。自有屯田以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