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81 (1700-1725).djvu/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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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施於甲兵。夫如是,人將竭其力,地將盡其利,天將與其時。自贊皇為郡無凶年,自朱公為屯無下歲。元年冬,收入若干斛數,與浙西六州租稅埒。朝嘉厥庸,授廷尉評。公又稽氣授時,如前代法。有白雀集於高豐屯廩,蓋大穰之徵也。屯官某乙等聚而稱曰:「初公為屯,人有二懼焉:邑人懼其暴,屯人懼其擾。今溝封」 犬牙而不相侵,疆埸日履而人不知,方舟而上,以饋師旅,此功及於國也;登量而入,以寬征稅,此德加於人也。古者智效一官,政修一鄉,猶歌之詠之,手之足之,況朱公之績,如此其大者乎?遂相與斲琬琰,表阡陌。南陽太守,豈專刻石之功;桐鄉嗇夫,終踐大農之位。其辭曰:

茫茫九區陽九躔災,丘荒札瘥,田卒污萊。天步未移, 連師滿野。不耕不穫,仰食於下。嗷嗷遺人,餬口饋軍。 帝曰予憂,爰立其屯。且戰且耕,古之善經。辟師肅祗, 王命是聽。嘉禾之田,際海茫茫。取彼榛蕪,畫為封疆。 朱公程之,展器授方。田事既飭,黎人則康。我屯之稼, 如雲漠漠。夫位棋布,溝封綺錯。朱公履之,勸耨趨穫。 「稂莠不生,螟蝥不作。歲登億計,征寬稅薄。息我蒸人, 遂其耕鑿。我屯之庾,如京如坻。嘉量是登,方舟是維。 贊皇獻之,達於京師。飽我六軍,肅將天威。畎距於溝, 溝達於川。故道既堙,變將為田。朱公濬之,執用以先。 浩浩其流,乃與湖連。上則有塗,中亦有船。旱則溉之, 水則泄焉。曰雨曰霽,以溝為天。俾我」公私,永無饑年。 公田翼翼,私田薿薿。不侵其畔,不犯其穡。我倉既盈, 爾廩維億。屯人熙熙,邑人怡怡。不擾其務,不干其時。 我無爾暴,爾無我欺。我有官屬,朱公訓之。我有徒位, 朱公恤之。我有眾役,朱公卒之。我有徵功,朱公序之。 起於田中,印綬纍纍。何以況之?福祿如茨。何以久之? 刻篆於碑。

《復天下州縣官職田敕》
宋·張方平

昔在先帝詔復公田,合王制班祿之差,得聖人養賢 之義。載原深旨,本自愛民。比者搢紳之間,屢陳利害 之意,以謂郡縣受地,有無不齊;銓審除員,權利為倖。 辯競以之傷俗,因緣至於害人。故嘗命官斷以定數, 誠足釐於浮弊,然未安於予懷。《禮》不云乎:「厚祿以勸 群臣,則下之報禮重。」凡厥文武,仕於朝廷,雖廉素者 「惟士之常,而富貴者人之所欲。其全寬大之體,自有 公平之制。所宜給其所未給,均其所未均,約為等差, 概令增足。使事父母者得以致其養,畜妻子者得以 致其樂,冠昏喪祭有所奉,慶恤饋問有所施。不牽私 室之憂,必專公家之慮,則六計可以弊群吏之治,四 方可以期眾職之修。儻自犯於有司」,亦何逭於彝憲。 上廣先朝之惠,示不敢渝。下俾諸臣之言,審茲自定。 惟爾中外,體予所存。

《田制》
蘇洵

古之稅重乎?今之稅重乎?當周之時,天下之民歌舞 以樂其上之盛德,而吾之民反戚戚不樂,常如擢筋 剝膚以供億其上。周之稅如此,吾之稅亦如此,而其 民之哀樂何如此之相遠也?其所以然者,蓋有由矣。 周之時用井田,井田廢田,非耕者之所有,而有田者 不耕也。耕者之田,資於富民。富民之家,地大業廣,阡 「陌連接,募召浮客,分耕其中,鞭笞驅役,視以奴僕,安 坐四顧,指麾於其間,而役屬之民。夏為之耨,秋為之 穫,無有一人違其節度以嬉,而田之所入,已得其半, 耕者得其半,有田者一人,而耕者十人。是以田主日 累其半,以至於富彊,耕者日食其半,以至於窮餓而 無告。夫使耕者至於窮餓而不耕,不」穫者,坐而食富 彊之利,猶且不可,而況富彊之民輸租於縣官,而不 免於怨歎嗟憤,何則?彼以其半而供縣官之稅,不若 周之民以其全力而供十一之稅也。使以其半供十 一之稅,猶用十二之稅然也,況今之稅又非特止於 十一而已,則宜乎其怨歎嗟憤之不免也。噫貧民耕 而不免於饑,富民坐而飽且嬉,又不免於怨。其弊皆 起於廢井田。井田復,則貧民有田以耕,穀食粟米不 分於富民,可以無饑;富民不得多占田以錮貧民,其 勢不耕則無所得食,以地之全力供縣官之稅,又可 以無怨。是以天下之士爭言復井田。既又有言者曰: 「奪富民之田,以與無田之民,則富民不服,此必生亂。 如乘大亂之後,土曠而人稀,可以一舉而就;高祖之 滅秦,光武之承漢,可為而不為,以是為恨。」吾又以為 不然。今雖使富民奉其田而歸諸公,乞為井田,其勢 亦不可得。何則?井田之制,非塞溪壑,平澗谷,夷丘陵, 破墳墓,壞廬舍,徙城郭、易疆隴,不可為也。縱使能盡 得平原曠野而遂規畫於其中,亦當驅天「下之人,竭 天下之糧,窮數百年專力於此,不治他事而後可以 望天下之地,盡為井田,盡為溝洫,已而又為民作屋 廬於其中,以安其居而後可。」吁,亦已迂矣。井田成而 民之死,其骨已朽矣。古者井田之興,其必始於唐虞 之世乎?非唐虞之世,則周之世無以成井田。唐虞啟 之,至於夏商,稍稍葺治,至周而大備。周公承之,因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