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82 (1700-1725).djvu/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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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詔曰:『朕自臨寰宇,每念生民,務切撫綏,期於富庶。 屬干戈之未戢,慮徭役之或煩,以彼中山,偶經夏旱, 因茲疾苦,遽至流移。達我聽聞,深懷憫惻。應定州所 奏軍前夫役逃戶夏稅並放』。」己丑,戶部奏:「河南同州、 絳」《州等處相次上訴為管界災旱逃卻人戶敕:朕奄 有四方,尊為萬乘,所務誕敷教化,普濟黎元。蓋全師 致討於妖狂,而比戶未臻於富》庶。仍聞關輔偏屬旱 災,致使鄉村,多有逃竄。達我聞聽,深用憫傷。宜加矜 卹之恩,俾遂歸還之計。應三處逃移人戶下所欠累 《年殘稅,并今年夏稅差科,及麥苗子沿》徵諸色錢物 等並放。其逃戶下秋苗,據見檢到數,不計是元額及 出剩頃畝,並放一半。仰觀察使散行曉諭,專切招㩦 應歸業人戶。仍指揮逐縣,切加安撫,勉施惠養,副我 憂勤。十月戊戌,敕:「天災或降地分所招,㩦老幼以流 離,棄田園而蕪沒,深懷惻憫,宜示招安。蒲、同、晉、絳、滑、 漢、魏、府、鎮、定州等人戶,或經亢旱,或屬兵戈,逃移人 戶等,應逐戶所欠今年已前諸雜稅物,並特除放。宜 令州縣,曉示招㩦,如有復業者,仍放一年秋夏稅二 年諸雜差徭。」

天福四年十二月帝以雨雪彌月出金粟薪炭與犬 羊皮以賑窮乏。

按《五代史高祖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云云。 天福五年春正月丁卯朔。德音除民公私債。

按《五代史高祖本紀》云云。

按《冊府元龜》:「五年正月丁卯朔,降制曰:『朕自勉副群 心,恭臨大寶。承歷代荒屯之後,屬前朝喪亂之餘,每 務綏和,漸期富庶。尋以東遷梁苑,北定鄴都,國力既 虛,軍資甚廣。所司以供億為念,督責是專,嘗思凋弊 之民,倍軫焦勞之意。今我事漸簡,農時欲興,將導達 於休和,用頒宣於渥澤。宜蠲宿負,以惠黎元。應天福 元年終,已前公私債欠,一切除放』。」

天福六年詔「閔災傷除放租稅。」以齊魯民饑。發倉賑 貸。又以歲災沴蠲一切逋懸租課。

按:《五代史高祖本紀》:「六年三月,除民二年至四年以 前稅。」

按:《冊府元龜》六年三月。按原本係七年二月今從本紀改系六年三月癸酉, 詔曰:「朕自臨天下,每念民艱,御一衣思蠶績之勞,對 一食想耕耘之苦。而況職官俸祿,師旅資糧,凡所贍 供,悉因黔庶。得不救其疾苦,憫彼災傷,徵宿負,慮流 離者不歸;均殘租,恐貧饑者漸困。今春膏雨繼降,農 作方興,宜示渥恩,俾蘇疲瘵。天福二年至四年夏秋 租稅,一切除放。」八月己亥,制曰:「歲因災沴,民用艱辛, 久係逋懸,宜示蠲免。應欠天福五年終已前夏秋租 稅,并沿徵諸物,及營田租課,並與除放。應沿路有傍 道稍損卻田苗處,其合納苗子及沿徵錢物等,據畝 數並與除放。」 又按《冊府元龜》:「六年四月乙巳,以齊 魯民饑,詔兗、青、鄆三州,發管內倉糧賑貸。」

「天福七年出帝即位遣使賑貸貧民諸道經蟲傷處 蠲放賦稅。」又賜襄州等處饑民粟豆。

按《五代史出帝本紀》:「七年六月乙丑,皇帝即位。」 按《冊府元龜》:「七年七月壬戌,開封府奏准宣給糧二 萬石,賑諸縣貧民。是月戊辰,遣司農少卿李珧使宿 州、鴻臚少卿龐令圖使雒京、白波賑貸貧民。」 又按 《冊府元龜》:「少帝天福七年八月,詔襄州城內百姓等, 久經圍閉,例各饑貧。宜示頒宣,用明恩渥。大戶各賜 粟二石,小戶各賜粟一石,宜令襄州以見在數充。」十 二月丁丑,詔遣供奉官馬延翰雒京賑恤饑民,仍宣 河南府差大將量將米豆往諸山谷俵散給人戶。其 諸縣係欠秋稅,與限至來年夏麥徵納。 又按《冊府 元龜》,少帝以天福七年七月即位赦制,蟲蝗作沴,苗 稼重傷,特示矜蠲,俾令蘇息。應諸道州府,經蝗「蟲傷 食苗稼者,並據所損頃畝,與蠲放賦稅。」

出帝天福八年禱雨捕蝗大赦括借民粟又以天下饑敕諸州除放租稅及逃戶差徭

按《五代史出帝本紀》:八年。夏四月「庚午,供奉官張福 率威順軍捕蝗於陳州。五月,泰寧軍節度使安審信 捕蝗於中都。甲辰,以旱蝗,大赦。六月庚戌,祭蝗於皋 門。癸亥,供奉官七人帥奉國軍捕蝗於京畿。辛未,括 借民粟,殺藏粟者。秋七月甲辰,供奉官李漢超帥奉 國軍捕蝗於京畿。八月丁未朔,募民捕蝗,易以粟。冬」 十月,庚午,括借民粟。

按《冊府元龜》,八年正月丁酉敕:「河南懷、孟、鄭等州管 內百姓有積粟者,仰均分借便,以濟貧下。」 又按《冊 府元龜》,八年二月,河中府奏逃戶七千七百五十九, 敕:「諸州應欠天福七年夏稅,並與除放,秋稅一半,其 餘一半,候到蠶麥納逃戶,與放一半,差徭,卻令歸業。」 是歲,天下饑,河南穀價暴加,人多饑殍,故有此除放。

又按《冊府元龜》:八年五月「癸巳,敕以久愆時雨,遣。」

宰臣馮道等諸寺觀虔祈,其餘祠廟,仍下開封府遍 差官禱之。甲辰,敕以「飛蝗作沴,膏雨久愆,應三京、鄴 都、諸道州府見禁囚人,除十惡行劫、諸殺人者,及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