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食貨典
第六十四卷目錄
蠶桑部彙考一
書經〈禹貢〉
詩經〈豳風七月〉
禮記〈月令〉
周禮〈地官 夏官〉
大戴禮記〈夏小正〉
史記〈天官書〉
淮南子〈天文訓 說林訓〉
東方朔占〈宜蠶〉
嵇康答難養生論〈火蠶寒蠶〉
吳錄〈南陽蠶〉
永嘉郡記〈八輩蠶〉
廣志〈蠶〉
齊民要術〈種桑柘〉
唐俞宗木種樹書〈養蠶法〉
宋蘇軾物類相感志〈蠶絲〉
秦觀蠶書〈總論 種變 時食 制居 化治 錢眼 鎖星 添梯 車 禱神
戎治〉
合璧事類〈蠶眠〉
農政全書一〈蠶桑總論 養蠶法〉
食貨典第六十四卷
蠶桑部彙考一
《書經》
《禹貢》
《桑土既蠶》,
〈蔡傳〉《桑土宜桑》之土,既蠶者可以蠶桑也。蠶性惡濕,故水退而後可蠶。然九州皆賴其利,而獨于兗言之者,兗地宜桑,後世之濮上桑間猶可驗也。〈大全〉林氏曰:「九州皆賴蠶桑,而兗貢絲織尤宜于此,故特言之。」
《詩經》
《豳風七月》
女執懿筐,遵彼微行。「爰求柔桑。」
〈蔡傳〉《柔桑》,穉桑也。言春日始和,有鳴倉庚之時,而蠶始生,則執深筐以求穉桑,然又有生而未齊者,則采蘩者眾。〈大全〉范氏曰:「蠶始生,宜穉桑也。
蠶月條桑。取彼斧斨,以伐遠揚。」「猗彼《女桑》」,
〈蔡傳〉《蠶月》,治蠶之月,條桑枝落之采其葉也。「遠揚」,遠枝揚起者也。取葉存條曰猗。女桑,小桑也。小桑不可條取,故取其葉而存其條,猗猗然耳。〈大全〉臨川王氏曰:「蠶長非一月,故不指言某月也。」 安成劉氏曰:「蠶月雖不可指定某月,然其既『條取大桑,復『猗彼女桑』,大約當在建辰之月,蠶盛之時。先儒或疑此詩獨闕三月,蓋已具于蠶月之間矣』。」
《禮記》
《月令》
季春之月,后妃齊戒,親東鄉躬桑,省婦使,以勸蠶事。
〈陳注〉《躬桑》,親自采桑也。省婦使者,減省其鍼線縫製之事也。此勸勉之,使盡力於蠶事也。
蠶事既登,分繭稱絲,效功以共。郊廟之服,毋有敢惰。
〈陳注〉登,成也。分繭,分布于眾婦之繅者,稱絲效功,以多寡為功之上下。〈大全〉嚴陵方氏曰:「『蠶事既登』者,事畢而登,比年之數也,與《曲禮》『年穀不登之登同義。分繭所以使之繅,稱絲所以效其功之多少,以供郊廟之服,無有敢惰,敬之至也』。」
《周禮》
《地官》
凡庶民不蠶者不帛。
〈疏〉釋曰:「不蠶者不帛」,蠶者則得帛。《孟子》云:「五十可以衣帛。」以不蠶故身不得衣帛。
《夏官》
《馬質》,「掌質馬禁,原蠶者。」
〈註〉原,再也。《天文》辰為馬,《蠶書》「蠶為龍精。月直大火,則浴其種」,是蠶與馬同氣,物莫能兩大。禁再蠶者,為傷馬與?〈疏〉釋曰:云「天文辰為馬」者,辰則大火房為天駟,故云辰為馬。云「《蠶書》蠶為龍精,月直大火,則浴其種」者,月直大火,謂二月則浴其種,則《內宰》云「仲春詔后帥外內命婦始蠶于北郊」是也。若然,《祭義》云:「大昕之朝,奉種浴于川。」註云:「大昕,季春朔日之朝。」是建辰之月,又浴之者,蓋蠶將生,重浴之,故,彼下文即云「桑于公桑之事」是也。云「是蠶與馬同氣」者,以其俱取大火,是同氣也。云「禁再蠶者,為傷馬與」者,二者既同氣,不可兩大,而禁再蠶,明恐傷馬無正文,故云與以疑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