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83 (1700-1725).djvu/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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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食貨典》。

 第九十卷《目錄》。

 《荒政部,總論四》

  《大全集》三。按知台州唐仲友第一狀 按唐仲友第二狀 申南康旱傷乞放租稅

  及應副軍糧狀 申南康旱傷乞倚閣夏稅狀 乞除豁經總制錢及月樁錢狀 乞行遣攔

  米官吏劄子 乞申明閉糴指揮劄子 乞撥兩年苗稅劄子 乞禁止遏糴狀 乞賑糶賑

  濟合行五事狀 申審住催官物指揮狀 乞將衢州義倉米糶濟狀 捄荒事宜畫一狀

  論督責稅賦狀 乞給借稻種狀 乞許令佐自陳嶽廟狀 申知江山縣王執中不職狀

  自劾不合致人戶逃移狀 辭免進職奏狀 辭免直祕閣狀一 辭免直祕閣狀三 除浙

  東提舉乞奏事狀 與宰執劄子 與建寧諸司論賑濟劄子 與建寧傅守劄子 與陳帥

  畫一劄子 與陳帥書 與江東王漕劄子

《食貨典》第九十卷。

荒政部總論四

大全集三

《按知台州唐仲友第一狀》

外封

奏「為本路諸州人戶間有流移去處奏聞事。」 內封

奏「為台州催稅緊急,戶口流移,知台州唐仲友別有不公不法事件,臣一面前去審究虛實奏聞事。」

具位臣朱熹。

臣今月十六日起離紹興府白塔院,道間遇有台州流民兩輩,通計四十七人,扶老攜幼,狼狽道途。臣問其故,皆云「本州旱傷至重,官司催稅緊急,不免拋離鄉里,前去逐食。」 臣即量給錢物,喻令復業,竟不能回,各已迤邐西去。臣因詢究得本州日前似此流移戶口已多,目今方是初秋,已致如此,竊恐向後愈見數「多。除已行下本州約束,令其存撫見在人戶,毋致復有流移外,臣續訪聞知台州唐仲友催督稅租,委是刻急,多差官吏在縣追呼,屬邑奉承,轉相促迫,急于星火,民不聊生。又聞本官在任,多有不公不法事件,眾口讙譁,殊駭聞聽。臣今一面躬親前去審究虛實,別具聞奏,乞賜究治外,所有上項事」 理、須至先次奏聞者。

右謹錄奏聞,伏候敕旨。

《按唐仲友第二狀》

貼黃

奏《為知台州唐仲友違法促限催稅,騷擾饑民事,伏候敕旨》。

具位臣朱熹。

「臣昨訪聞知台州唐仲友催稅急迫,致使民戶流移等事,即具大略奏聞。今巡歷到本州天台縣,據人戶遮道陳訴,本縣夏稅絹一萬二千餘匹,錢三萬六千餘貫。緣本州催促嚴峻,六月下旬已納及絹五千五百餘匹,錢二萬四千餘貫。而守臣唐仲友嗔怪知縣趙公植催理遲緩,差人下縣追請赴州。縣人聞之,相」 與號泣遮攔公植回縣,情願各催戶下所欠零稅絹二千五百匹,限十日內赴州送納,方得免放。仲友遂專牒縣尉康及祖催納零令,更不照應三限條法及近日累降指揮。牒內明言要在六月終以前一切數足。又牒縣尉催淳熙七年、八年殘欠官物,專差人吏牟穎在縣監督,及節次差下承局、禁「子等人,絡繹在道,乞覓騷擾,無所不至。又據寧海人戶論訴,本州專差天台主簿張伯溫及州吏鄭椿、姜允在縣催督去年殘米,下戶丁稅,百端騷擾。本司見行追問未到,而聞張伯溫在寧海縣追呼急迫,本縣人戶不堪其擾,相與群聚諠譟,欲行歐擊,伯溫知之,僅得走免。」 臣竊惟台州頻年災傷,民「力凋弊。仲友儒臣,幸得蒙恩典郡,專以布宣德澤,摩撫疲瘵為職,而乃舞智循私,動乖仁恕。在法夏稅省限至八月三十日下限方滿。近來戶部擅行指揮,必要七月盡數到庫,已是違法。」 而仲友乃於戶部所促之限,又促一月,公行文移,督迫屬縣,頓辱良吏,苦虐饑民,使千里之人,愁怨歎息,無所告「訴,甚失聖朝所以選用賢良,惠恤鰥寡之本意。又況方此饑饉,人心易搖,萬一果然生事,不知何以彈壓?臣雖疏賤,誤蒙任使,職在刺舉,不敢不言。欲望聖慈先將仲友亟賜罷黜,以慰邦人之望。其不公不法事件,臣當一面審實以聞,須至奏聞者。」

右謹錄奏聞,伏候敕旨。

《申南康旱傷乞放租稅及應副軍糧狀》

「伏睹本軍今為久闕雨澤,早田旱損,已依準令式具 狀奏聞訖。照對本軍地荒田瘠,稅重民貧,昨於乾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