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83 (1700-1725).djvu/63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停帶徵糧一年,戶部覆「御史王友賢奏請,減廬、鳳、淮、 揚四府,徐、滁、和三州軍餉銀三萬一千二十八兩,并 免鳳陽府民壯銀八千六十兩,以各衛所軍地銀五 千一百二十二兩,正陽關船料,盱眙、潁上磨稅等銀, 足軍餉十萬兩之數。淮揚商稅羨餘,壽州芍隄塘租, 及他州縣存留銀,通行計算,倘有奇羨,足充軍需,將 四府、三州帶徵積逋銀錢俱行停免。」從之。又詔免應 天等府今年蘆課之半。又以蘇州、松江、常州三府水 災,詔改折額解祿米倉糧一年。又以水災免薊州、霸 州、涿州、昌平州,遵化、豐潤、玉田、武清、東安、永清、保定、 香河、大城、固安、房山、良鄉、宛平、大興、文安、漷、寶、坻、懷 柔等縣,薊州鎮朔、營州右屯、遵化中義中東勝右、興 州前屯、興州左屯、開平中屯、武清營州前屯、涿鹿中 左、興州中屯等衛,寬河所存留屯糧各有差,文安、保 定、大城、永清四縣災重者,停帶徵糧一年。十二月,從 戶部覆御史傅寵奏,詔免南京水軍左虎賁左府軍 鷹揚留守、中金吾後虎賁右直隸建陽等衛坍江田 糧三十五頃有奇,以南京天策等衛所首報陞科新 田糧二百五十五頃補之。又以水災,命湖廣歸州公 安縣等處,河南鄧州、泌陽縣等處稅糧,俱以分數改 徵折色有差。又以水災改折松江府華亭、上海二縣 漕糧十分之五,存留、蠲免亦如之。又以水傷,詔免淮 安府徐州、高郵州、寶應縣歲徵追捕民壯軍餉銀三 萬四千四百餘兩。

按:《通紀會纂》:「三年,淮、揚、徐大水,奏聞勸借買穀十五 萬石,截漕三萬石以賑之。」

隆慶四年,以水旱蠲免諸路稅糧。

按《續文獻通考》:「四年二月,以水災免直隸廬州府屬 霍山、舒城、六安三州縣秋糧有差。以河南水災,免開 封、歸德、彰德、衛輝四府春季解馬,每匹折銀二十四 兩備賑。」六月,以旱災免山西太原、平陽、潞安三府,澤、 遼、沁三州,嘉靖四十三、四年未完京邊稅糧一半。七 月,以旱災免四川龍安府及蓬、簡、潼川、綿、漢、巴、劍等 州,樂、羅江、資陽、金堂、德陽、漳明、中江、安岳、江油、奉節、 巫山、雲陽、內江、新都、新寧、建始、太平、通江、南兗、西兗、 梓橦、儀隴、蓬溪、井研、仁壽、成都、華陽、閬中、廣元、昭化、 蒼溪、南江、鹽亭、射洪、南部、營山、資縣、安縣等處稅糧 有差。八月,遼東撫按官奏:「被災屯田,乞視輕重,每畝 蠲稅五分,以示寬恤。」報可。又以湖廣黃州、德安、荊州、 岳州、承天、武昌諸郡縣旱災,命蠲今年糧稅有差。其 黃陂、孝感、公安、石首、華容、景陵被災最重者,令起運 南糧,改折其半,仍發贓罰銀及倉糧賑之。又以水災 免直隸保定、大名、廣平、真定、河間秋糧有差。九月,以 宣府雨雹及水災,改折各衛屯糧有差。十一月,以水 災,詔免浙江湖州府,武康、歸安、烏程秋糧有差。起兌 漕糧,暫派成熟鄰邑代運,仍發倉米贖銀賑之。 隆慶五年蠲免災傷等處。山西巡撫請置常平倉,又 修復社倉。

按《續文獻通考》,「五年四月,以直隸淮安府所屬州縣 災傷,詔停徵積逋馬價。詔暫免平虜衛四年額徵屯 糧之半,三年以前積逋,俟豐年帶徵。以督撫諸臣王 崇古等言其極邊困敝也。五月,以霪雨免宣府鎮南 山一帶衛所屯糧有差。七月,以冰雹免大同鎮陽和 高山二衛屯糧有差。八月,以水災免順天永平二府」 所屬州縣并營州前屯、永清等衛屯糧有差。九月,以 水災免徵湖廣鄖陽、襄陽屬縣保康、房、南漳、穀城、襄 陽、宜城秋糧有差。御史王廷瞻以雨災言「三宮、勳戚 牧場籽粒新增銀兩,及裕府莊田改乾清宮供用錢 糧者,宜賜蠲恤。」上命如詔旨免十之五。又以北直隸 安州新安等縣、南直隸銅陵等縣水災,詔許改折起 運漕糧及蠲免、存留有差。又以水災,詔許改折湖廣 武昌、漢陽、荊州等府漕糧之半。十月,以水災,命蠲南 京錦衣等衛所及直隸揚州等衛所屯糧有差。又以 浙江安吉州孝豐縣、歸安、武康等縣水災,命改折南 京糙糧及蠲免存留糧有差。以徐、淮等處災傷,許改 折、蠲免各項錢糧有差,仍令有司賑濟如例。十一月, 以災傷免寶坻、文安等縣、薊州、營州等衛所存留糧 有差。

按《荒政考略》。「五年山西巡撫靳學顏請置常平倉。部 覆請以防秋客兵銀并鹽課六萬。發各府縣糴穀。又 修復社倉。」

神宗萬曆五年令撫按酌定地方難易為積穀等差年終分別多寡定有司賞罰

「按《明會典》,萬曆五年議准行各撫按詳查地方難易, 酌定上中下三等為積穀等差。如上州縣每歲以千 石為準,多或至三二千石;下州縣以數百石為準,少 或至百石。務求官民兩便,經久可行。自本年為始,著 為定額,每年終分別蓄積多寡為賞罰。其不及數者, 查照近例,以十分為率。少三分者罰俸三個月,少五」 分者半年,六分者八個月。八分以上者一年,仍咨吏 部。劣處全無者,降俸二級,亦咨部停止,行取推陞。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