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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84 (1700-1725).djvu/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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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人戶,逐戶計口出給曆頭,大人日給二升,小兒 日給一升,令各從民便,或五日或十日,或半月,一次 齎曆頭詣縣請領,縣司亦置簿照會。若本縣米穀數 少,則先從下戶出給曆頭,有餘則并及上戶,其不願 請領者亦聽。候將來夏秋成熟、糧食相接日,即據《簿 曆》上所貸過糧,令隨稅送納,一斗只納一斗,更無利 息。其令、佐若別有良法,簡易便民,勝於此法者,亦聽 從便。要在民不乏食,不至流移而已。」仍令提點刑獄 司常切體量逐縣令、佐,有能用心存恤闕食人戶,雖 係災「傷並不流移者,保明聞奏,優與酬獎。其全不用 心賑貸,致戶口多流移者,取勘聞奏,乞行停替。庶使 吏有所勸沮,百姓實霑聖澤。」

《歲旱荒政宜講疏》
劉安世

「臣伏見去年經冬,時雪愆候,今春涉夏,益苦亢旱,二 麥將槁,秋種未布,民已艱食,歲事可憂。雖兩宮焦勞, 祠禱備至,應祈之澤,終未霑足。」臣常觀國朝故事,太 祖建隆元年,以揚、泗民多饑死,郡中軍儲尚百餘萬 斛,即命發廩賑貸。乾德二年,嘗詔諸州長吏,視民田 旱甚者即蠲其租,不必俟報。太宗或遇旱歲,必蔬食, 「減食品三之二,得雨乃復常膳。真宗祥符八年,以京 東物價稍貴,令有司出常平粟減價糶用濟貧民。九 年,詔江淮發運司歲留上供米五十萬,以備賑濟。今 來旱勢闊遠,事宜前慮。至於散利緩刑,㢮力蕃樂,索 鬼神,除盜賊,皆聖人救荒之政,亦宜先事而講。伏望 聖慈上法三聖之意,下考成周之典,凡以救災恤民 者,次第施行。」

《更張常平之弊疏》
前人

臣等聞:國無九年之蓄曰不足,無六年之蓄曰急,無 三年之蓄曰「國非其國。」蓋先王之制,三年耕必有一 年之食,以三十年通之,則可以有十年之備。故堯、湯 之水旱,至於累歲,而無捐瘠之民者,用此道也。三代 而下,井田廢缺,利民之法無善於常平。由漢迄今,莫 能變易。惟自近世,有名無實,凡所以養民之具,月計 「不足,何暇議三年之蓄哉!是以歲或不登,民輒菜色, 強者轉而為盜賊,弱者不免於餓殍,保民之術如此, 亦以疏矣。」臣等竊謂自罷青苗錢後來,天下州縣皆 有積鏹,朝廷雖更立常平之制,條目甚詳,而上下因 循,未嘗留意。既無統屬以糾其乖謬,又無賞罰以為 之勸沮,加之轉運司苟紓目前之急「多端借貸,日朘 月削,無償足之期。非有懲革,將不勝弊。臣伏望聖慈 特降睿旨,取今日以前應於《常平敕令》,嚴責近限,專 委臣部刪為一書,付之有司,悉俾遵守。仍先行指揮, 將天下見在常平錢,乘今秋豐稔之時,命五路糴粟 一色,其餘路分並相度逐處可以久留斛㪷,廣行收 糴,仍以本司錢修蓋合用倉廩,將一路所有錢會同 應副。一路之中不得偏聚一州,一州之境不得偏聚 一縣,各逐戶口之多寡,以置糴入之大數,每遇凶歉, 依法出糶。糴糶之法,常以市價增減,如此則官本常 存而物價不能翔踴,或遇旱乾水溢之災,則民有所 濟,不至流散,朝廷之惠澤可繼而無乏絕之患。相因 日久,漸至九年之蓄,太平之策,莫大於此。惟陛下推 至誠惻怛之意,明詔執政,協力施行,所有官吏殿最, 亦乞參酌修定。將來頒降之後,或有違犯州縣,委監 司、監司令戶部御史臺覺察奏劾。庶使二聖卹民之 仁心,不為徒善之政,傳之萬世,天下幸甚。」

《奏乞賑貸鳳翔府界饑民疏》
前人

臣伏聞京西關陝,去歲時穀不登,農民艱食,兩路郡 邑已行賑貸,而鳳翔、永興實為接境,旱災分數,大概 略同,物價翔踴,民多菜色。臣聞秦鳳路諸郡各收五 分,惟是岐下實所不及,然而轉運司牽於鄰州之例, 放稅止於五分,拘礙常法,不該賑濟。今方中春,民以 窮困,若候夏麥,必致餓殍。比聞崔謀鎮白晝驚劫,愚 民急迫,豈有常心!與其委於溝壑,不若亡命為盜,以 幸萬一之免。竊恐因此饑饉,寇賊充斥,使關中之民 不得安堵,非細故也。臣愚欲乞朝廷專委秦鳳路提 刑司疾速體量,若鳳翔境內委實荒歉,則一面命本 司依永興軍路災傷州縣特行賑貸,更不奏候朝旨。 如此,則非僅千里之人得免轉死之患,至於寇盜亦 當衰息。伏望聖慈詳酌,早賜指揮。

《民力困敝劄子》
范鎮

「陛下每遇水旱,或時變災,必露立向天,痛自刻責,盡 精竭慮,無所不至。堯舜用心,亦不過是,然願陛下稍 推廣之。推廣之術,在於使官吏稱職,民力優裕而已。 今民力困甚,而朝廷取之不已,是官吏不稱職,使陛 下憂勤於上,而人民愁苦於下也。伏見國家用調,責 之三司,三司責之轉運使,轉運使責之州,州責之縣, 縣責之民,至民而止。民竭其力以佐公上,而自用不 得足,則怨嗟之氣干戾天地,此水旱變災所以作也。 願陛下推前憂勤之心,明詔中書、樞密大臣,使考求 祖宗朝及天聖中兵數與官吏之數,與天下賦入之 數,斟酌損益,立為條章,上下遵守,則國用有常,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