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85 (1700-1725).djvu/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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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食貨典

 第一百十五卷目錄

 賦役部彙考五

  北魏道武帝天興三則 明元帝永興一則 神瑞一則 泰常五則 太武帝始光二

  則 延和一則 太延一則 太平真君一則 文成帝興安一則 太安一則 和平二則

   獻文帝一則 孝文帝延興二則 承明一則 太和十二則 宣武帝景明一則 正始

  二則 延昌一則 孝明帝一則 孝明帝熙平二則 神龜一則 正光二則 孝昌二則

   武泰一則 孝莊帝永安一則 前廢帝普泰一則 出帝太昌一則 孝靜帝天平一則

   興和二則 武定二則 文帝大統一則 恭帝一則

  北齊文宣帝天保四則 武成帝河清一則 後主天統二則 武平一則

  北周孝閔帝一則 武帝保定二則 天和一則 建德四則 宣帝大成一則 大象

  一則

  隋文帝開皇八則 煬帝大業七則

食貨典第一百十五卷

賦役部彙考五

北魏

道武帝天興元年春正月車駕自鄴還中山詔大軍所經州郡復貲租一年除山東民租賦之半

按:《魏書道武帝本紀》云云。

天興二年八月除州郡民租賦之半。

按:《魏書道武帝本紀》云云。

天興 年,詔「採諸漏戶令輸綸綿。」

按《魏書道武帝本紀》,不載。按杜佑《通典》:「天興中,詔 採諸漏戶,令輸綸綿。自後諸逃戶占為細繭羅縠者 甚眾。於是雜營戶帥遍於天下,不隸守宰。賦役不同, 戶口錯亂。」

明元帝永興五年春正月乙酉詔諸州六十戶出戎馬一匹

按:《魏書明元帝本紀》云云。

神瑞二年詔刺史守宰貲調懸違者謫出家財復臨幸處田租

按《魏書明元帝本紀》:「神瑞二年三月詔曰:『刺史守宰, 率多逋慢,前後怠惰,數加督罰,猶不悛改。今年貲調 懸違者,讁出家財充之,不聽徵發於民。六月丁卯,幸 赤城,親見長老,問民疾苦,復租一年。南次石亭,幸上 谷,問百年,訪賢俊,復田租之半。秋七月,還宮,復所過 田租之半』。」

泰常二年復西山丁零諸州租稅

按《魏書明元帝本紀》,泰常二年「十有一月,長孫嵩等 諸軍至樂平,詔嵩遣娥清、周幾等與叔孫建討西山 丁零翟蜀洛支等,悉滅餘黨而還,復諸州租稅。 泰常三年三月庚戌,幸西宮,以范陽去年水,復其租 稅。八月,鴈門、河內大雨水,復其租稅。九月甲寅,詔諸 州調民租,戶五十石,積於定、相、冀三州。」

按:《魏書明元帝本紀》云云。

泰常四年,詔「車駕所過,令民無出今年田租。」

按《魏書明元帝本紀》:「四年夏四月辛巳,南巡,幸鴈門, 賜所過無出今年租賦。五月庚寅朔,觀漁於灅水。己 亥,車駕還宮,復所過一年租賦。八月辛未,東巡,遣使 祭恆岳。甲申,車駕還宮,所過復一年田租。」

泰常六年,調民二十戶輸馬牛各一。又制,「六部民羊 滿百者輸戎馬一匹。」

按《魏書明元帝本紀》:「六年二月,調民二十戶輸戎馬 一匹、大牛一頭。三月乙亥,制六部民羊滿百口輸戎 馬一匹。」

泰常七年九月辛酉,幸橋山。冬十月甲戌,車駕還宮, 復所過田租之半。

按:《魏書明元帝本紀》云云。

太武帝始光三年詔罷一切雜營戶以屬郡縣

按《魏書太武帝本紀》,不載按《食貨志》:「世祖即位,開 拓四海。以五方之民各有其性,故修其教不改其俗, 齊其政不易其宜。納其方貢以充倉廩,收其貨物以 實庫藏。又於歲時取鳥獸之登於俎用者,以牣膳府。 先是禁網疏闊,民多逃隱。天興中,詔採諸漏戶,令輸 綸綿。自後諸逃戶占為細繭羅縠者甚眾。於是雜營 戶帥遍於天下,不隸守宰,賦役不周,戶口錯亂。始光 三年,詔一切罷之,以屬郡縣。」按《仇洛齊傳》,「洛齊生 而非男,拜武衛將軍,遷給事黃門侍郎。」魏初,禁網疏 闊,民戶隱匿漏脫者多。東州既平,綾羅戶民樂葵因 是請採漏戶,供為綸綿。自後逃戶占為細繭羅縠者 非一。於是雜營戶帥遍於天下,不屬守宰,「發賦輕易, 民多私附,戶口錯亂,不可檢括。」洛齊奏議罷之,一屬 郡縣。

始光四年十有二月行幸中山癸卯車駕還宮復所 過田租之半。

按:《魏書太武帝本紀》云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