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85 (1700-1725).djvu/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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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合都為鄉,合鄉為縣,征發爭訟追胥,披圖可立決。 以此為荒政首。」

《道學傳》:「黃灝知德化縣,歲饉行振給有方。知常州,提 舉本路常平。秀州海鹽。民伐桑柘,毀廬屋,莩殣盈野。 或食其子持一臂行乞,而州縣方督促逋欠,灝見之 蹙然。時有旨倚閣夏稅,遂奏乞併閣秋苗,不俟報行 之。言者罪其專移居筠州。已而寢謫命,止削兩秩,而 從其蠲閣之請。」

《江南通志》:「高商老知宜興,建社倉十一區。是歲浙西 饑,流殍滿路,宜興民獨有賴焉。」

《宋史安丙傳》:「丙通判隆慶府。嘉泰三年,郡大水,丙白 守張鼎,發常平粟振之,尋又鑿石徙溪,自是無水患。 知大安軍,歲旱,民艱食,丙以家財即下流糴米數萬 石以振。事聞,詔加一秩。」

《詹體仁傳》:「體仁總湖廣餉事時,歲凶艱食,即以便宜 發廩振捄而後以聞。」

《陳咸傳》:「咸知果州南充縣,轉運司辟主管文字。歲旱, 稅司免下戶兩稅,轉運使安節以為虧漕計,咸白安 節曰:『苟利於民,違之不可』。」因言:「今楮幣行於四川者, 幾虧三百萬,苟增印百萬,足以補放免之數。安節從 之,擢知資州。時久旱,咸被命,即請帥臣發粟二千餘 石以振。」明年,東、西川皆旱,總制二司議蠲民賦而慮 虧國課,咸請「增印未補,發引百有九萬以償所蠲」,議 遂決。

《吳獵傳》:「獵除祕書少監,江陵告饑,除祕閣修撰,主管 荊湖北路安撫司公事,知江陵府。陛辭,請出大農十 萬緡以振饑者,道武昌,遣人招商分糴,至郡,減價發 糶,米價為平。」

《宗室傳》:彥倓知紹興府,會旱,饑,民聚陂湖中。彥倓取 死囚,幕首刖足,徇於眾曰:「此劫蔆藕者也。」遂散其眾, 乃第民高下,捐其稅有差,免輸湖籍田米。舉緡錢四 十萬以助荒政,民賴以濟。

《張忠恕傳》:「忠恕知寧國府,夏旱,請於朝,得賜僧牒五 十,米十萬七千餘石。常平使者欲均齊而勿勸糶,忠 恕慮後無以濟,遂核戶口,計歲月,嚴戒諸邑,諭大家 發蓋藏。」

《儒林傳》:李道傳提舉江東路常平茶鹽公事,夏大旱, 道傳應詔言:「楮幣之換,官民如讎;鈔法之行,商賈疑 怨,賦斂增加,軍將推剝。皆切中時病。」遂條上荒政,朝 廷多從之。與漕臣真德秀振饑,道傳分池宣、徽三州, 窮冬行風雪中,雖深村窮谷必至,賴以全活者甚眾。 攝宣州守,行朱熹社倉法,上饒、新安、南康諸郡翕然 應命,人蒙其利。

真德秀為江東轉運副使。江東旱蝗,廣德、太平為甚。 德秀遂與留守、憲司分所部九郡大講荒政,而自領 廣德、太平,親至廣德,與太守魏峴同以便宜發廩,使 教授林庠振給,竣事而還。百姓數千人送之郊外,指 道傍叢塚泣曰:「此皆往歲餓死者,微公,我輩已相隨 入此矣。」索毀太平州私創之大斛。寧國守張忠恕規 匿振濟米,劾之。後以寶謨閣待制、湖南安撫使知潭 州,罷榷酤,除斛面米,申免和糴,以甦其民。民艱食,既 極力振贍之,復立「惠民倉五萬石,使歲出糶。又易穀 九萬五千石,分十二縣置社倉,以遍及鄉落。別立慈 幼倉,立義阡,惠政畢舉。」

《吳昌裔傳》:「昌裔舉進士,調閩中尉。利路轉運使曹彥 約聞其賢,俾司糴場。時歲饑,議糴上流,昌裔請發本 倉所儲數萬,而徐糴以償,從之。」

《陳宓傳》:「宓知南康軍,至官,歲大侵,奏蠲其賦十之九。 會流民群集,宓就役之,築江隄而給其食,改知南劍 州。時大旱疫,蠲逋賦十數萬,且弛新輸三之一,躬率 僚吏持錢粟藥餌戶給之。」

《高定子傳》:「定子知夾江縣,會水潦洊饑,貧民競愬,無 所於糴。定子曰:『女毋憂,女第持錢往常所糴家以俟』。 迺發縣廩給諸富家,俾以時價糴,至秋而償。須臾米 溢於市。」

《黃疇若傳》:「疇若為殿中侍御史兼侍講,都城穀蛹貴, 詔減價糶樁管米十萬石,於是淮浙流民交集,臨安 府按籍振濟,僅不滿五千人,以三月後麥熟罷振濟, 各給糧遣歸。疇若謂此實驅之使去耳。遂奏乞令覈 實,近甸之人,願歸就田者勿問,其有未能歸者,更振 濟兩月。淮民見在都城者,其家既破,又無贏資,必難 遽去,仍與振恤,俟早熟乃罷。」於是詔振濟至六月乃 止。

《崔與之傳》:「與之知建昌之新城,歲適大歉,有彊發民 廩者,執其首,折手足以徇,盜為止,勸分有法,貧富安 之。和糴令下,與之獨以時賈糴,令民自概。及主管淮 東安撫司公事,浙東饑,流民渡江,與之開門撫納,所 活萬餘。」

《汪綱傳》:「綱中銓試,調桂陽軍平陽縣令。歲饑,旁邑有 曹伍者,群聚惡少入境,彊貸發廩,眾至千餘,挾界頭、 牛橋二砦兵為援,地盤踞萬山間,前後令未嘗一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