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85 (1700-1725).djvu/27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其境,不虞綱之至也,相率出迎。綱已夙具酒食,令之 曰:『汝何敢亂,順者得食,亂者就誅。夜宿砦中,呼砦官 詰責不能防守狀,皆皇恐伏地請死,杖其首惡者八』」 人,發粟振糶,民賴以安。知蘭溪縣,歲旱,郡倚辦勸分。 綱謂:「勸分所以助義倉,一切行之,非所謂安富恤貧 也。願假常平錢為糴本,使得循環迭濟。」又躬勸富民 浚築塘堰,大興水利,餓者得食其力,全活甚眾。郡守 張抑及部使者列綱為一道荒政之冠。

《陳仲微傳》:「仲微舉進士,調莆田尉。會守令闕,臺閫委 以縣事。時歲凶,部卒并饑民作亂,仲微立召首亂者 戮之,籍閉糶,抑強糴,一境以肅。」

《道學傳》:「黃榦知漢陽軍,值歲饑,糴客米發常平以振。 制置司下令,欲移本軍之粟而禁其糴。榦報以乞,候 榦罷然後施行。及援鄂州例,十之一告糴於制司,荒 政具舉,旁郡饑民輻輳,惠撫均一,春暖願歸者給之 糧,不願者結廬居之,民大感悅。」

李燔差江西運司幹辦公事,念「社倉之置僅貸有田 之家,而力田之農不得沾惠」,遂倡議裒穀創「社倉」以 貸佃人。

《袁甫傳》:「甫通判湖州,考常平敝原,以增積貯。尋遷著 作佐郎,知徽州,豫蓄常平義倉備荒。丁父憂,服除,知 衢州,移提舉江東常平。適歲旱,亟發庫庾之積,凡州 縣窠名隸倉司者,無新舊,皆住催,為錢六萬一千緡, 米十有三萬七千,麥五千八百石,遣官分行振濟,饑 者予粟,病者予藥,尺籍之單弱者,市民之失業者,皆」 曲軫之。又告於朝曰:「江東或水而旱,或旱而水,重以 雨雪連月,道殣相望,至有舉家枕藉而死者。此去麥 熟尚賒,事勢益急。」詔給度牒百道助費,遂提點本路 刑獄。諸郡被水,連請於朝,給度牒二百道振恤之。行 部問民疾苦,歲大旱,請於朝,得度牒、緡錢綾紙以助 振恤。疫癘大作,刱藥院療之。前後持節江東五年。所 活殆不可數計。

《趙必愿傳》:必愿知崇安縣,擅發光化社倉活饑民,帥 怒,逮吏欲懲之,必愿曰:「芻牧職也,吏何罪?」束擔俟譴, 帥無以詰而止。舊有均惠倉,無所儲,必愿捐緡錢增 糴至二千石。後知泉州,秋旱,力講行荒政,乞撥永儲、 廣儲二倉米振救。

《楊大異傳》:「大異授衡陽主簿,有惠政,調龍泉尉,攝邑 令。適歲饑,提刑司遣吏和糴米二萬石於邑,米價頓 增,民乏食。大異即以提刑司所糴者如價發糶,民甚 德之。」

《劉宰傳》:「宰差通判建康府,乞致仕,明敏仁恕,施惠鄉 邦,其烈實多。置義倉,創義役,三為粥以與饑者。自冬 徂夏,日食凡萬餘人。薪粟、衣纊、藥餌、棺衾之類,靡謁 不獲。」

《八閩通志》:「李華,紹定間攝汀州事。歲荐饑,華移粟給 食,全活甚眾。復念民力凋瘵,乃削苗斛鹽價,置均濟 倉,邦人賴焉。」

《江西通志》:「徐瑑,紹定三年通判袁州。歲大歉,穀價日 騰,瑑首議發廩,錄城內外下戶八千七十九家,合巨 室官司排日出糴攝守益孳孳。荒政獎義,糶罰閉糴, 傾州儲倉以濟常平。又力請通融米禁,全活饑民甚 眾。貧者給鏹,病者給藥,歿者給槥,收養嬰兒踰百數, 民深德之。」

《宋史吳昌裔傳》:「昌裔知婺州,婺告旱,民日夜望之,乃 減騶從供帳,遣僚佐召邑令周行阡陌,蠲粟八萬一 千石,錢二十五萬緡有奇。」

《浙江通志》:「趙汝漟,嘉熙元年以奉議郎知桐廬縣,發 縣帑增置學田,又創屋三楹於常平倉,後捐己俸,糴 豐糶歉,名曰惠民倉,邑人便之。」

《宋史杜範傳》:「範知寧國府,至郡,適大旱,範即以便宜 發常平粟,又勸寓公富人有積粟者發之,民賴以安。 始至,倉廩多空,未幾,米餘十萬斛,錢亦數萬,悉以代 輸下戶糧。兩淮饑民渡江者多剽掠,其首張世顯尤 勇悍,擁眾三千餘人至城外,範遣人犒之,俾勿擾,以 俟處分。世顯乃陰有窺城之意,範以計擒斬之,給其」 眾使歸。

《董槐傳》:「槐以直寶謨閣知江州兼都督府參謀。流民 渡江而來歸者十餘萬,議者皆謂方軍興郡國急儲 粟,不暇食民也。槐曰:民,吾民也,發吾粟振之,胡不可。 至者如歸焉。」

《八閩通志》:「趙彥彌登寶慶第,調番禺簿,古康法曹,翁 源令。歲庚子,鄉郡大饑,穀價騰踊,斗穀錢五百,小民 艱食,死者相枕藉。邑富人爭利貴糴,彥彌惻然,捐私 廩千餘斛,日為二粥以續食,不足則糴以繼。自是富 室爭裒穀賑濟,實彥彌倡之也。自三月至夏五月,全 活數千人。」

《宋史徐鹿卿傳》:「鹿卿知尤溪縣,歲饑,處之有法,富者 樂分,民無死。徙為江東轉運判官。歲大饑,人相食,留 守別之傑諱不詰,鹿卿命掩捕食人者尸諸市。又奏 授真德秀為漕時撥錢以助振給,不報。遂出本司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