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85 (1700-1725).djvu/57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獻、劉師輿、黃澄賑過米數,各應得近降指揮賞格。數 內稅戶張世亨賑濟過米五千石,合補承節郎;稅戶 劉師輿賑濟過米四千石,合補承信郎;進士張邦獻 賑濟過米五千石,合補迪功郎。待補太學生黃澄,賑 濟過米五千石,合補迪功郎。除已具申本路安撫司、 轉運司、提舉司、提刑司照會,依條保奏推賞外,欲望 聖慈下所屬給降合得付身發下,以憑給付。」張世亨 等祗受。謹錄奏聞。

曉諭逃移民戶。「檢會趙知軍任內,訪聞本軍三縣,民 貧,年穀稍不登熟,往往捨墳墓,離鄉井,轉移之他者, 非其本心,逃移未出境,而豪右請佃之狀已至縣司, 其弊多端。或止押狀而無戶帖者;或逃請因而冒耕 者;或計會鄉司,作逃移多年而免科例者;或有戶帖 而官無簿者;或免科例限滿而詭名冒請者;或有強 占而人不可誰何者。所有都分之內,遞相容蔽,遂至 稅租皆無稽考。及其陳狀歸業,鄉司邀阻,及上戶強 占,百般沮難,淹留歲月,無以自明,又復棄之而去,深 可矜卹。已散榜管下縣分,元給曉諭。切慮文榜沉匿, 合行再給文榜曉諭。」

「右今印榜曉示逃移民戶,具狀赴使軍陳訴,切待追 人根究施行,各令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