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85 (1700-1725).djvu/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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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嘉二十八年蠲,復流寓江淮者稅調。」

按《宋書文帝本紀》,二十八年「二月丙辰,索虜自盱眙 奔走。癸酉,詔曰:『玁狁孔熾,難及數州,睠言念之,寤寐 興悼。凶羯痍挫,迸跡遠奔,彫傷之民,宜時振理。凡遭 寇賊郡縣,令還復居業,封屍掩骼,賑贍饑流。東作方 始,務盡勸課,貸給之宜,事從優厚。其流寓江淮者,並 聽即屬,并蠲復稅調』。」

元嘉三十年。孝武帝即位。蠲逋租併今年租稅 按《宋書孝武帝本紀》。「三十年四月己巳。即皇帝位。大 赦天下。逋租宿債勿復收。五月甲午曲赦京邑二百 里內。并蠲今年租稅。閏六月甲申。蠲尋陽西陽郡租 布。三年九月壬戌。新亭戰亡者。復同京城。」

孝武帝孝建元年秋七月丙辰大赦逋租宿債勿復收是歲始課南徐州僑民租

按:《宋書孝武帝本紀》云云。

孝建三年五月辛酉制「荊徐兗豫雍青冀七州統內 家有馬一匹者蠲復一丁。」

按:《宋書孝武帝本紀》云云。

大明三年蠲荊州租布又以竟陵王反蠲王畿下貧之家與行頓所由租一年

按《宋書孝武帝本紀》,「大明三年二月,荊州饑。三月甲 申,原田租布各有差。夏四月,竟陵王誕據廣陵城反。 秋七月己巳,斬誕。辛未,大赦,王畿下貧之家與近行 頓所由並蠲租一年。」

大明四年,原除逋租。

按:《宋書孝武帝本紀》,「四年春正月乙亥,躬耕藉田,大 赦天下。尚方徒繫及逋租宿債,大明元年以前,一皆 原除。」

大明五年制「天下民戶歲輸布四匹。」

按:《宋書孝武帝本紀》,「五年二月癸巳,詔伐蠻之家蠲 租稅之半。夏四月戊戌,詔南徐兗二州逋租未入者, 可申至秋登。十二月甲戌,制天下民戶歲輸布四匹。」 大明六年,除南兗州、雍州逋租。

按:《宋書孝武帝本紀》,「六年四月庚申,原除南兗州大 明三年以前逋租。八月癸亥,原除雍州大明四年以 前逋租。」

大明七年制聽受雜物當租。又蠲諸州郡租稅 按《宋書孝武帝本紀》。「七年二月甲寅。車駕巡南豫南 兗二州。壬寅詔行幸所無出今歲租布。其逋租餘債 勿復收。又詔蠲歷陽郡租輸。三年十一月丙子曲赦 巡幸所經。詳減今歲田租。壬寅聽受雜物當租。十二 月丙午行幸歷陽。甲寅蠲郡租十年。」

大明八年閏五月庚申,前廢帝即位。冬十月庚辰,原 除揚南徐州大明七年逋租。

按:《宋書前廢帝本紀》云云。

前廢帝景和元年八月丙戌原除吳吳興義興晉陵瑯邪五郡大明八年以前逋租

按:《宋書前廢帝本紀》云云。

明帝泰始二年十一月丙申制使東土經荒流散並各還本蠲眾調二年

按:《宋書明帝本紀》云云。

泰始三年五月丙辰宣太后崇寧陵禁內墳屋瘞遷 徙者給葬直蠲復家丁。

按:《宋書明帝本紀》云云。

泰始四年夏四月己卯,復減郡縣田租之半。

按:《宋書明帝本紀》云云。

後廢帝元徽元年詔察輸違舊令役非公限者蠲改之

按《宋書後廢帝本紀》,元徽元年九月壬午,詔曰:「國賦 氓稅,蓋有恆品。往屬戎難,務先軍實,徵課之宜,或乖 昔准。湘、江二州,糧運偏積,調役既繁,庶徒彌擾,因循 權政,容有未革,民單力弊,歲月愈甚,永言矜歎,情兼 宵寐。可遣使到所,明加詳察。其輸違舊令,役非公限 者,並即蠲改,具條以聞。」

元徽二年,蠲停課役。又詔節省。

按《宋書後廢帝本紀》,二年五月戊戌,原除江州逋債, 其有課非常調役為民蠹者,悉皆蠲停。詔曰:「頃國賦 多騫,公儲罕給。近治戎雖淺,而軍費已多,廩藏虛罄, 難用馭遠。宜矯革淫長,務在節儉,其供奉服御,悉就 減撒,彫文靡麗,廢而勿修。凡諸游費,一皆禁斷外,可 詳為科格。」

元徽三年,詔「蠲貧民課調。」

按:《宋書後廢帝本紀》:「三年夏四月,遣尚書郎到諸州 檢括民戶,窮老尤貧者,蠲除課調,丁壯猶有生業,隨 宜寬申,貲財足以充限者,督令洗畢。」

元徽四年。七月丙申。原京邑二縣元年以前逋調 按《宋書後廢帝本紀》云云。

順帝昇明元年蠲雍州稅調又元年以前逋調

按《宋書順帝本紀》,「昇明元年七月,雝州大水。八月壬 子,遣使賑卹,蠲除稅調。丁卯,原除元年以前逋調。 昇明二年二月戊子,蠲雝州緣沔居民前被水災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