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88 (1700-1725).djvu/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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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里徵收,此國初以來舊制也。自巡撫浦南胡公因 坐派增加,慮里有虛耗,難於均平,始改算丁糧,以便 徵收。此在嘉靖十四年間,非遠事也。夫論里甲則當 勻里甲,論丁糧則當覈丁糧。今欲一切以丁糧科派, 而更冒原額為實徵,指新丁而算舊丁,似不可謂均 平矣。且吉水比他縣,所當憐惻者有三:曰田則重,曰 驛路衝,曰物產瘠。查得嘉靖四年督賦條規,吉水與 南新共為一則,蓋田畝皆屬重則故也。南新一畝起 科一斗六升,吉水則一斗二三升,少亦不下一斗有 零。至二十九年刊行《派糧節略》,於《田科則例》項下,獨 遺吉水縣分,不為開載,致與七八升輕則同筭,又坐 原額虛丁,不為豁除。此其可憐惻者一也。吉水民性 愚懦,畏威守法,往來公差下人,聽信他縣刁猾唆使, 肆意需索,稍動笞扑,無不滿意。雖云水夫驛馬,九縣 均攤,其供應館夫、鋪陳、庫役並無津貼,多致傾家。再 查十七年刊刻《里甲定則》,於「歲派坐派」項下,明載吉 水與安仁「一十三縣同為一則,俱係地當衝要,合量 減派。」今吉水既坐煩擾之害,且與簡僻各縣歲派坐 派,一則同徵,並無減免,又坐原額虛丁,不為豁除。此 其可憐惻者二也。萬安、泰和、廬陵三縣與吉水俱當 衝煩,而地產各有豐耗,獨吉水貧瘠,更無他仰。兼之 陂塘圮敗,水旱無備,終歲勤動,猶不自聊,典鬻償官, 無階控訴,而又坐原額虛丁,不為豁除。此其可憐惻 者三也。夫執事愛民,惟恐傷之,不啻父母之於子也。 子雖遠於父母,其欲言之情,可憐之狀,嘗若存乎心 目。非必待其相聞也,使隱忍遏抑,幽隱不達,不亦孤 父母之慈矣乎?意激辭直,近於唐突。亦恃有執事之 慈,不罪其躑躅跳號耳。某不任拳拳。

《麻城穆侯均賦頌序》
王世貞

天下稱巖邑,自吾三吳外,則莫若黃之麻城。而其稱 羯羠不易均者,亦莫麻城。若明興而為其令者,亡慮 百人,其以善徙者,可指數而已。余守太僕時,偶與其 邑之人耿中丞、劉金吾輩語及之,而二君津津稱其 前令。穆侯不容口,且曰:「是以高第入南曹,名為善徙, 而物意猶未厭也。」久之,穆侯乃復以郎高第守晉陵, 而金吾之兄諸生守巽暑,行二千里而奉通邑之大 夫士父老指以請曰:「蕞爾敝邑,不腆之賦,不足以供 國家一饗士而久,乃使耕者訟畔,輸者訟逋,強者食 不稅之田,而弱者負無田之稅,其弱者計以為不徙 則死耳。以故麻城雖謬,托為巖邑,而多不毛之地,類 若一甌脫。即令素負強幹者至吾邑」,則懾葸,思用小 故解去,而其巧催科者,亦至吾邑而拙。穆侯之來無 幾,而輒得其故。歎曰:「夫吏負以強幹,而又巧催科,而 至此邑輒拙者,非真拙也。巧盡於催科,而不得不拙 也。夫巧在賦者,末也;巧在田者,本也。吾今而知所以 用巧矣。」於是邑之田有稱全官者,稱夾官者,侯一切 削去之,曰:「是皆王土耳,何田非民,何民非官?」乃議均 田。已而又思之曰:「是均田者,其自《經界》始乎?」乃親行 規田所,其東北因山,西南因水,中大溪界之,以都分 界,以號分都。都有長、有副,里有總,里小里。制夏秋稅 畝,二升六合,不為偏重偏輕以啟弊。總邑之賦,數有 奇羨而無損減,即強者人不得匿田,田不得匿賦。弱 者賦與田相知,而官民不兩困矣。始不便侯筴者曰: 「是未可以歲月計也。築室道傍,三年不成,侯豈能為 吏長子孫哉?」乃不淹旬月,而報成事,相與歎詫以為 神,而邑亦稍稍復故巖邑,其士民即不能楚其辭,以 張大侯功德。竊有不腆之詩歌,以從故大司馬劉公 後。其幸先生一言以弁之。余不敏,竊窺嘉隆之際,廟 堂乃稍稍課責守令吏治,今號稱極盛。而其大指乃 以程較國賦用贏縮為最耳,未有能深探其所以贏 者。得其所以贏,則下與上交益;不得其所以贏,則上 與下俱病。穆侯蓋得之矣。常固肺附大郡也,賦百於 麻城,弊亦稱是。吾嘗怪夫班氏之傳循吏皆郡守事, 僅一召翁卿者,有「穀陽、上」蔡稱,而亦不載其實。即地 節、五鳳間,人主所最加意,不過曰「與我共此者,良二 千石」耳。豈其時政皆郡守發之,令不能自為德耶?穆 侯一令而能自為德,使其人詠歌之不衰如此,吾日 於常乎有望矣。

《延祥上區華氏役田記》
前人

今天下財賦獨江南最大。江南常所部邑,獨無錫最 大。無錫諸區獨延祥,而延祥又獨上區最大,其長賦 者又最。上區田,可十萬餘畝,無他姓,皆華氏田。而 嘉靖間,華之老有游大人者,與余遇燕中,云「屬當長 歲賦矣。」諸大人有右我,為請郡邑,得省無名徭若干。 然度其費,不千金不止也。問所以費狀,則曰「苦虛糧。」 問所以虛糧狀,則曰區之人積逋而貧者,廢箸而鬻 於他區豪,豪取其穫而遺其賦,以責田主。度不給,則 跳區長,賦者不能跡田主所,又不敢問豪取賦,歲歲 為代償,不給則亦跳。蓋久之,而至不能跡田與豪所 亡論田主矣。余既已心識其言,而會學士鴻山華公 致其事歸。公故延祥人,乃歎曰:「奈何以吾宦達,食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