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93 (1700-1725).djvu/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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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呼稱謝。熙寧中復有獻謀者,予時在三司,求訪兩 朝墨敕不獲,然人人能誦其言,議亦竟寢。

《宋史黃履傳》:「履以禮部尚書召對闕中,閩言鹽法,苦 言者眾,神宗謂履自閩來,將以為決。履乃陳法甚便, 遂不復革,鄉論鄙之。」

《孫永傳》:「永歷河北、陝西都轉運使,時邊用不足,以解 鹽市馬別為一司,外臺不得與。永奏曰:『鹽、馬,國之大 計。使主者專其柄,既無以統隸,苟為非法,孰從而制 之』?」加龍圖閣直學士、知泰州。後知太原。忻、代產鹽,苦 惡不堪食,轉運使必欲理之,以盜販闌越之罪罪兵 吏。永言:「鹽,民食也,不可禁;兵,武備也,不可闕。顧以惡 鹽累防兵,非計也。」詔弛其禁。

《沈遘傳》:「遘從弟括為太常丞,修起居注,時大籍民車, 人未諭縣官意,相挺為憂。又市易司患蜀鹽之不禁, 欲盡實私井而輦解池鹽給之。言者論二事如織,皆 不省。括侍帝側,帝顧曰:『卿知籍車乎』?曰:『知之』。帝曰:『何 如』?對曰:『敢問欲何用』?帝曰:『北邊以馬取勝,非車不足 以當之』。括曰:車戰之利見於歷世。然古人所謂兵車 者,輕車也。五御折旋,利於捷速。今之民間輜車重大, 日不能三十里,故世謂之太平車,但可施於無事之 日爾。」帝喜曰:「人言無及此者,朕當思之。」遂問蜀鹽事, 對曰:「一切實私井而運解鹽,使一出於官售,誠善。然 患萬、戎、瀘間夷界,小井尢多,不可猝絕也。勢須列候 加警,臣恐得不足償費。」帝頷之,明日,二事俱寢。 《孫覺傳》:覺弟覽為右司員外郎,荊湖開疆,命往相其 便。覽言:「沅州所招溪洞百三十里,從本郡隨事要束, 勿建官置戍,以為民困。自誠州至融江口,可通西廣 鹽,以省北道餉餽。」悉從之。

《章衡傳》:「衡拜寶文閣待制,知澶州。至都,會官立法,禁 氏販鹽。衡言:民恃鹽以生,生之所在,雖犯法不顧,空 令犴獄日繁,請如故便。」

《范雍傳》:「雍孫子奇,歷河東、陝西、河北、京東四路轉運 使,工部左司二郎中,加直龍圖閣,使河北諸郡,猶榷 鹽,奏罷之。」

《劉昌祚傳》:「昌祚為右班殿直,主秦州威遠砦青塘,聚 兵鹽井,經年不散。昌祚奉帥命往詰之,諸酋曰:『聞漢 家欲取吾鹽井。昌祚曰:『國家富有四海,何至與汝爭 此邪。與酋俱來犒賚之,歡然帥眾去』』。」

《徐鐸傳》:「鐸為三司度支副使。先是,湖南例食淮鹽,周 輔始請運廣鹽數百萬石,分鬻郴、全、道州,又以淮鹽 增配潭、衡諸郡,湘中民愁困。法既行,遂領於度支。以 集賢殿修撰為河北都轉運使,召為刑部侍郎。元祐 初,言者暴其立江西、福建鹽法,掊克欺誕,負公擾民, 罷知利州。」

《王巖叟傳》:巖叟為監察御史,言河北榷鹽法尚行,民 受其弊,貧者不復食。錄大名刻石,仁宗詔書以進。又 以河北天下根本,自祖宗以來,惟此為患,願復其舊。 江西鹽害民,詔遣使者往視。巖叟言:「一方病矣,必待 使還而後改為,恐有不及被德澤而死者,願亟罷之。」 後以直集賢院知齊州,請河北所言鹽法,行之京東。 程之卲傳之。卲為三司磨勘官,從副使蹇周輔計度 江、嶺鹽還,除廣東轉運判官,俄為夔路轉運判官。大 寧井鹽為利博,前議者輒儲其半供公上,餘鬻於民, 使先輸錢。鹽不足給,民以病告,之卲盡發所儲與之。 商賈既通關,征增數倍。

《樓异傳》:异知明州,請越台之鹽以佐費。詔責之曰:「郡 自有鹽,筴不能興,而欲東取諸台,西取諸越,斯乃以 鄰國為壑也。」

《梅執禮傳》:「執禮知蘄州,徙滁州,時賦鹽虧額,滁亦苦 抑配,執禮曰:『郡不能當蘇杭一邑,而食鹽乃倍粟數, 民何以堪』。」請於朝,詔損二十萬,滁人德之。

《許景衡傳》:「景衡為殿中侍御史,睦寇平,江浙郡縣殘 燬,而茶鹽比較之法如故。景衡奏茶鹽之法,當以食 之眾寡為歲額之高下。今收復之後,戶版半耗,民力 蕭然,而茶鹽比較不減於昔,民欲無困得乎?」奏上,詔 兩浙、江東路權免茶鹽比較。賊平日仍舊。朝廷既興 燕雲之師,調度不繼,誅求益急。景衡又極論和買、和 糴、鹽法之害,不報。

《翟汝文傳》:「汝文知廬州,徙密州。密負海產鹽,蔡京屢 變鹽法,盜販者眾,有司窮治黨與,汝文曰:『祖宗法度, 獲私商不詰所由,欲靖民也。今繫而虐之,將為厲矣』。」 悉縱之。

《趙開傳》:「開除成都路轉運判官,奏減蒲江六井元符 至宣和所增鹽額,列其次第,謂之『鼠尾帳,揭示鄉戶 歲時所當輸折科等實數,俾人人具曉,鄉胥不得隱 匿竄寄』。」

《郭忠孝傳》:「忠孝為河東路提舉,解梁、猗氏與河東接 壤,盜販鹽者數百為群,歲起大獄,轉相告引,抵罪者 眾。忠孝止治其首,餘悉寬貸。宰相王黻怒之,坐廢格 鹽法免。」

《郭僎傳》:「僎為亳州蒙城丞,令以鹽科邑民,僎爭之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