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93 (1700-1725).djvu/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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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公政訓》:楊通老相見,論廣西鹽曰:「其法不密,如立 定格,六斤不得過百錢。不知去海遠處,搬擔所費重。 此乃許子之道,但當任其所之,隨其所嚮,則其價自 平。天下之事所以可權衡者,正謂輕重不同。乃今一 定其價,安得不敝?」

《宋史宗室傳》:「師𢍰知秀州,改淮南運判。時郡鐵錢不 行,鹽商弗至,師𢍰請發度牒,出倉粟以收鐵錢,鹽利 遂通。」

《沈作賓傳》:「作賓知台州,訪民疾苦,弛鹽禁。」

《宗室傳》:「彥橚為廣西提刑,諸郡鬻官鹽取息之六以 奉漕司,後增至八分,彥橚復其舊以蘇民力,朝廷從 之。」

《辛棄疾傳》棄疾知紹興府兼浙東安撫使,寧宗召見 言鹽法,加寶謨閣待制。

《汪綱傳》:「綱提舉淮東常平。淮東煮鹽之利,本居天下 半,歲久弊滋,鹽本日侵,帑儲空竭,負兩總司五十餘 萬,亭戶二十八萬,借撥於朝廷五十萬。又會餉所復 鹽鈔舊制,弗許商人預供貼鈔錢,鹽司坐是窘不能 支。綱抉擿隱伏,凡虛額無實,詭為出內,飛走移易,事 制曲防,課乃更羨。既盡償所負,又贏金三十萬緡,為 『樁辦庫』」,以備鹽本之闕。添置新竈五十所,諸場悉視 乾道,舊額三百九十萬石,通二千三百萬緡。

《高定子傳》:定子知夾江縣,制置使鄭損強愎自用,欲 增總領所鹽課,取舊貸軍費。定子辨其顛末,損乃釋 然曰:「二司相關處,公每明白洞達,言之使人爽然自 失。」尋差知長寧軍。長寧地接夷獠,公家百需皆仰淯 井鹽利,來者往往因以自封殖,制置司又榷入其半, 定子至,爭於制置使,得蠲重賦。

《趙希錧傳》:「希錧主管夔州路轉運司帳司,疏大寧鹽 井利病,使者上諸朝,民便之。改知玉山縣。未行,召對, 希錧論大寧鹽井本末,寧宗嘉納之。」

《柴中行傳》:「中行為西京轉運使,官取鹽鈔,贏過重,課 日增,入中日寡,鈔日壅。中行揭示通衢,一錢不增,商 賈大集。」

《袁甫傳》:「甫以直徽猷閣知建寧府,兼福建轉運判官。 閩鹽隸漕司,例運兩綱供費,後增至十有二,吏卒並 緣為姦,且抑州縣變賣,公私苦之,甫奏復舊例。」 《范應鈴傳》:應鈴為軍器監兼尚書左郎官。屬鹽法屢 變,商賈之贏,上奪於朝廷之自鬻,下奪於都郡之拘 留,九江、豫章扼其襟喉,江右貧民終歲食淡,商與民 俱困矣。應鈴力陳四害,願用祖宗入粟易鹽之法。授 直寶謨閣、湖南轉運判官。

《王居安傳》:居安以敷文閣待制知福州,升龍圖閣直 學士,轉大中大夫,提舉崇福宮。將行,鹽寇起寧化,居 安以書諭汀守曰:「土瘠民貧,業於鹽,可盡禁耶?且彼 執三首惡以自贖,宜治此三人,他可勿治。」

《鄭清之傳》:「清之拜太傅右丞相兼樞密使。諸路虧鹽, 執其事者破家以償。清之覈其犯,科者追理,罣誤者 悉蠲之,全活甚眾。」

《孫子秀傳》:「子秀通判慶元府,主管浙東鹽事。先是,諸 場鹽百袋附五袋,名五釐鹽。未幾,提舉官以為正數, 民困甚,子秀奏蠲之。開慶元年,為浙西提舉常平。先 浙,丁大全以私人為之,盡奪亭民鹽本錢,充獻羨之 數,不足則估籍虛攤,一路騷動,亭民多流亡。子秀還 前政鹽本錢五千餘萬貫。」

《冷應澂傳》:「應澂知德慶府,奏罷抑配鹽法,及乞用楮 券折銀綱等五事,以紓民力。」

《李庭芝傳》:「庭芝主管兩淮制置司事。初至揚時,揚新 遭火,廬舍盡燬,州賴鹽為利。而亭戶多亡去,公私蕭 然。庭芝悉貸民負逋假錢使為屋,屋成又免其假錢。 凡一歲,官民居皆具。鑿河四十里,入金沙餘慶場,以 省車運,兼浚他運河,放亭戶負鹽二百餘萬。亭民無 車運之勞,又得免所負迯者皆來歸,鹽利大興。」 《洪天錫傳》:「天錫知潭州,改漳州,皆力辭。又改福建安 撫使,力辭不許。亭戶買鹽至破家隕身者,天錫首罷 之,民作佛事以報。」

《李芾傳》:「芾知潭州兼湖南安撫使,時元右丞阿里海 牙既下江陵,分軍戍常德,遏諸蠻,而以大兵入潭。芾 慷慨登陴,與諸將分地而守。城中苦食無鹽,芾取庫 中積鹽,席焚,取鹽給之。」

《谿山餘話》:嘗記宋時漕運,自荊湖南北米至真、揚交 卸,舟人皆市私鹽以歸,每得厚利。故舟人以船為家, 一有損漏,旋即補葺,久而不壞,運道亦通。

《金史烏古論慶壽傳》:「慶壽為拱衛直都指揮使,上書 云:『汝州襄城縣去汝州遠,于許州兩舍,請割隸許州 便』。」尚書省議,「汝州南有鴉路,舊屯四千,其三千在襄 城,今割襄隸許州,道里近便,仍食用解鹽,其屯軍三 千,依舊汝州總押。」從之。

《循吏傳》:趙重福為滄州鹽副使,歲饑,民煮鹵為鹽,賣 以給食,鹽官往往杖殺之。重福曰:「寧使課殿,不忍殺 人。」歲滿課殿,當降,尚書右丞完顏匡三司使按出,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