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93 (1700-1725).djvu/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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詔曰:「軍國之費,務在豐財;關市之征,資於行旅。所宜 優假,俾遂流通。應天下商旅往來所在,並須饒借,不 得妄有邀勒。」

隱帝乾祐二年樊倫請減稅苛細之物

按《五代史隱帝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二年,國子 司業樊倫上言三事:其一,耕桑未至,國多游民,關市 之中,稅物苛細,請稍減省,以惠疲民。百姓賣物不多, 所歷關市,並望除稅。」

乾祐三年,劉悅請申嚴「私稅耕牛」之例。

按《五代史隱帝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三年六月, 太常少卿劉悅上言:「臣伏見買賣耕牛,官中元無商 稅。近日關市場院,不稟敕文,悉是收稅。歲計其利,所 入無多,在於農民,即疲於市易。請重降敕文,明行止 絕,勸人耕稼,國之大計,倉廩有積,何莫由斯?」

後周

太祖廣順元年除放黃澤關商稅

按《五代史太祖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廣順元年 十二月「甲寅,相州李筠乞除放黃澤關商稅課利,從 之。」

廣順二年,免收絲麻鞋等稅。

按,《五代史?太祖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二年十一 月,鄆州言,「奉詔已示諭商稅院,不收絲麻鞋等稅。 廣順三年,詔褒澶州增稅額者,減青白鹽稅,禁私稅 市易糶糴。」

按《五代史太祖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三年正月, 澶州言於商稅舊額上添長錢二千八百貫,麴務添 七千貫,從今年三月一日納起。詔褒之。三月,詔曰:「青 白池務,素有定規,祇是近年,頗乖循守。比來青鹽一 石抽稅錢八百文,足陌鹽一斗。白鹽一石抽錢五百 文、鹽五升。其後青鹽一石抽錢一千、鹽一斗。訪聞改 法已來,不便商旅,蕃人漢戶,求利艱難,宜與優饒,庶 令存濟。今後每有青鹽一石,依舊抽稅錢八百文,以 八十五為陌,鹽一斗;白鹽一石,抽稅錢五百、鹽五升, 此外更不得別有邀求。如聞邊上鎮鋪於蕃漢戶市 易糶糴,眾私抽稅,今後一切止絕。」

世宗顯德五年敕免牛畜經過之稅惟貨賣者稅之按五代史世宗本紀不載 按文獻通考顯德五年敕諸道州府應有商賈興販牛畜者不計黃牛水牛

凡經過處,並不得抽稅。如是貨賣處,祇仰據賣價每 一千抽稅錢三十,不得別有邀難。

太祖三年始置榷務以征商

按《遼史太祖本紀》。「三年五月甲申,置羊城於炭山之 北。以通市易。」 按《食貨志》「征商之法,則自太祖置羊 城於炭山北,起榷務以通諸道市易。」

太宗會同三年入燕始立市以來百貨命有司治其征

按《遼史太宗本紀》,會同三年夏四月庚子。至燕,備法 駕入自拱辰門,御元和殿。 按《食貨志》,「太宗得燕,置 南京城北有市百物山㣥,命有司治其征。餘四京及 他州縣貨產懋遷之地,置亦如之。東平郡城中置看 樓,分南北市、禺中交易市,北午漏下交易市。」南雄州、 高昌、渤海亦立互市,以通南宋、西北諸部、高麗之貨。 故「女直以金、帛、布、蜜、蠟諸藥材及鐵离靺鞨,《于厥》等 部以蛤珠、青鼠、貂鼠、膠魚之皮,牛羊、駝、馬、毳罽等物 來易於遼者,道路繈屬。」

聖宗統和元年弛關稅禁布帛不中尺度者

按《遼史聖宗本紀》:統和元年九月「丙辰,南京留守奏, 秋霖害稼,請權停關征,以通山西糴易。從之」 按《食 貨志》:「聖宗乾亨間,燕京留守司言,民艱食,請弛居庸 關稅,以通山西糴易。又令有司諭諸行宮,布帛短狹 不中尺度者不粥於市。」按乾亨乃景宗年號志稱乾亨間定訛 統和二年,詔通易州貿易。

按《遼史聖宗本紀》。不載 按《食貨志》。「二年詔以南北 府市場人少。宜率當部車百乘赴集。開奇峰路。以通 易州貿易。」

統和三年十一月癸巳,禁行在市易布帛不中尺度 者。

按《遼史聖宗本紀》云云。想此即上條志載乾亨間者今因志無明文不便截入 統和四年,增歲輸鹽鐵錢折絹,又遣使鞫征稅不法 者。

按《遼史聖宗本紀》。四年六月壬子。南京留守奏。「百姓 歲輸三司鹽鐵錢。折絹不如直。」詔增之。十一月壬申。 以古北松亭榆關征稅不法。致阻商旅。遣使鞫之。 統和十二年二月甲午。免諸部歲輸羊及關征 按《遼史聖宗本紀》云云。

統和十五年,弛「魚濼禁。」

按《遼史聖宗本紀》:十五年冬十月「戊戌,弛東京道魚 濼之禁。」

統和十九年。閏十一月己未。減關市稅。

按,《遼史聖宗本紀》云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