緡、京東市稅錢八十七萬緡為市易本,以戶部判官
呂嘉問領其事,而諸州各置市易務皆隸焉。已又言: 「宮中所宣索,或非民間用物,即用物或時缺少,價率 以倍蓰,為諸行戶病。今立法,計每歲官合用之物,合 行戶眾,出錢於官,預收之以待急,曰免行錢。歲中不 用,即出賣息無過二分,而行戶得免時急數倍之價。」 時諫官爭言其不便,不聽。權開封府推官蘇軾具疏 言:「商賈之事,曲折難行。其買也,或先期而予錢;其賣 也,或後期而收直。多方相濟,委曲以通之,此倍稱之 息所由獲也。今官為市易,必先張官置吏,簿書廩祿, 為費已厚,非良不售,非賄不行,是以官買之價,比民 必貴,及其賣也,弊復如之,商賈之利,何緣而得?朝廷 不此之慮,乃損五百萬以予之。此錢今出,恐不可復。 縱使其間薄有所得,而征商之額,所損必多矣。」其後 均輸法止不行,而市易苛細,官至自鬻蔬果,凌雜米 鹽,所鬻物物輒踴貪賴,子弟所賒貸,多折閱不能償。 而導洛、通汴司官請置堆垛場于泗州,商貨至入官 場,官以船運至京輸算。已,詔:「非導洛司船所載商貨, 許糾告。雖自請稅,猶如私載法。而商貨入門,市易司 輒遮攔赴務,名驗實,盡勒買之。其巡攔諸役,月食錢 畢」,取盈于商,商憚避逃徙,而商稅果驟減。已又令諸 小賈非充行戶出免行錢者毋得賈,于是細民負水 鬻粥貿,諸日食用物者,亦無敢不赴官投行戶矣。元 豐七年,帝手詔三司使言:「聞市易司市物頗害小民 之業,眾乃讙,何也?」三司使曾布具對,言:「呂嘉問多取 息以干賞,商旅所有者並收,市肆所無者畢索,率賤 市貴鬻,幾什一之利,是挾官府而為商賈兼并之事 也。」安石析其不然,乃令呂惠卿偕布同究詰。布即上 行戶所訴狀,并疏惠卿庇嘉問罔上為奸欺,且言:「臣 自立朝來,每聞德音,未嘗不欲以王道治天下。今市 易之為虐,已凜凜乎唐季葉間架除陌之事矣。嘉問 近奏差官往湖南販茶,陝西販鹽,兩浙販紗,皆未敢 計息。彼其意欲以自解免。然以臣視之,竊獨慚憤。以 謂如此政令,書之簡牘,不獨唐、虞、三代所無有,歷觀 秦、漢以來衰亂之世,殆不若此其甚也。」疏上,與嘉問 俱落職補外。初,市易之建,實,布本畫揣上意疑,遂急 治嘉問以自明,為安石所深恨。而惠卿與布方交怨, 助擠之,故布、嘉問並貶,而市易如故。已而惠卿以免 役出錢或未均,乃用其弟曲陽縣尉和卿計,創《手實 法》。其法,官為定立物價,使民各以田畝、物宅、資貨、畜 產隨價自占。凡居錢五,當蕃息之錢一,非用器、食粟 而輒隱落者許告;有實,以三分之一充賞。預具式示 民,令依式為狀,縣受而籍之,以其價列定高下,分為 五等,既該見一縣之民物產錢數,乃參會通縣役錢 本額,而定所當輸錢。詔從其言。於是民家尺椽寸土, 檢括無遺,至于雞豚亦偏抄之,民不聊生。初,惠卿制 是法,然猶災傷五分以上不預。荊湖察訪使蒲宗孟 上言:「此天下之良法,使民自供,初無所擾,何待豐歲? 願詔有司,勿以豐凶弛張其法從之,民于是益困矣。」 嗟乎,均輸、市易皆建議于熙寧之初,然均輸卒不能 行,《市易》雖行之,而卒不見其利,何也?蓋均輸之說始 于桑弘羊,均輸之事備于劉晏。二子所為雖非知道 者所許,然其才亦有過人者。蓋以其陰籠商販之利, 潛制輕重之權,未嘗廣置官屬,峻立刑法,為抑勒禁 制之舉,迨其磨以歲月,則國富而民不知所以。《史記》 《唐書》皆亟稱之,以為後之言利者莫及。然則薛向之 徒,豈遽足以希其萬一?宜其中道而廢也。然所謂「徙 貴就賤,用近易遠」,則天初時以賦稅而支移折變,以 茶鹽而入中糧草,即其事矣。苟時得能吏以斡運之, 使其可以裕國而不至困民,豈非理財之道?固不必 親行販易之事,巧奪商賈之利,而後為均輸也。介甫 志于興利,苟慕前史均輸之名,張官置吏,廢財勞人, 而卒無所成,誤矣。至于市易,則假《周官》泉府之名,襲 王莽五均之跡,而下行黠商豪家貿易稱貸之事,其 所為又遠出桑劉之下矣。元祐初,有司言:「市易無本, 無慮二百萬緡錢,為息二分,十五年之間,子當數十 百倍,今僅復其本,而官俸廩十數年之費乃在其外, 上下相蒙至于此。夫以朝廷而行市易,就使有獲,然 且不可為,況今所獲,曾不如所亡乎?」詔罷《市易法》,而 削前提舉官呂嘉問三秩,貶知淮陽軍。先是,熙寧六 年,蘇、湖歲稔,穀價比淮南十五,而商船以力勝稅不 至。嘗命權蠲,惠止一方,未為定法。及汴泗垛場法行, 穀船毋得增置,而力勝之稅蓋三之一。至是,兵部尚 書蘇軾上言:「臣聞穀太賤則病農,太貴則傷末。是以 法不稅五穀,使豐熟之鄉,商賈爭糴,以起太賤之價; 災傷之地,舟車輻輳,以壓大貴之直,自先王以來,未 之有也。而近歲法令,始有五穀力勝稅錢,使商賈不 行」,農末皆病。廢百王不刊之令典,而行自古所無之 弊法,百世之下,書之《青史》曰:「收五穀力勝稅錢」,自皇 宋某年始也。切為聖世病之。頃在黃州,親見累歲穀 熟,農人連車載米,入市不了鹽酪之廢;所蓄之家,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