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改復州。舊制,諸公主宅皆雜買務市物,宗慶遣家 僮自外州市炭,所過免算,至則盡鬻之,復市於務中。 自是詔雜買務罷公主宅所市物。」
《任中正傳》:「中正弟中師,為樞密直學士,知益州。先是, 轉運使韓瀆急於籠利,自薪芻蔬果之屬皆有算,而 中師盡奏蠲之。」
《卻掃編》:歐陽文忠公為滑州通判,有祕書丞孫琳者, 簽書判官事,自言「頃被差與崇儀副使郭咨均肥鄉 縣稅,嘗創為千步方田法,公私皆利,簡當易行。」未幾, 召入為諫官。會朝廷方議均稅,因薦琳、咨,使試其法, 詔從其請。起自蔡州一縣,以方田法均稅,事方施行, 而議者多言不便,遂罷。從秉政。適復有旨置均稅司, 命官分均陝西、河北。稅命下,兩路騷然,民爭斫伐桑 棗逃匿,又群訴於三司者至數千人。公復上疏請罷 之,且言:「均稅一事,本是臣先建言,聞今事有不便,臣 固不敢緘默也。」事亦尋寢。
《宋史王堯臣傳》:堯臣以戶部郎中權三司使,時入內 都知張永和建議,收民僦舍錢十之三,以助軍費。堯 臣入對曰:「此衰世之事,召怨而㩦民,唐德宗所以致 朱泚之亂也。」度支副使林濰畏永和,附會其說,堯臣 奏黜濰,議乃定。
《李迪傳》:「迪子東之為館閣校勘、宣化軍使,境上有廢 河故道,官收行者稅,謂之『乾渡錢,奏除之』。」
《夢溪筆談》:慶曆中,議弛茶鹽之禁,及減商稅。范文正 以為「不可。茶鹽商稅之入,但分減商賈之利耳,行於 商賈,未甚有害也。今國用未減,歲入不可闕,既不取 之於山澤及商賈,須取之於農。與其害農,孰若取之 於商賈。今為計莫若先省國用,國用有餘,當先寬賦 役,然後及商賈,弛禁非所當先也。」其議遂寢。
《王氏談錄》:焦秀才云:「胡內翰於湖州時買物,卻於他 郡致,仍一一供稅錢也。」
《宋史劉摯傳》:摯為簽書南京判官,會司農新令,盡斥 賣天下祠廟,依坊場河渡法收淨利,南京閼伯廟歲 錢四十六貫,微子廟十三貫。摯歎曰:「一至於此!」往見 留守張方平曰:「獨不能為朝廷言之耶?」方平瞿然,托 摯為奏曰:「閼伯遷商丘,主祀大火,火為國家盛德所 乘,歷世尊為大祀。微子,宋始封之君,開國此地。本朝 受命建號所因。又有雙廟者,唐張巡、許遠孤城死賊, 能捍大患。今若令承買,小人規利,冗褻瀆慢,何所不 為!歲收微細,實損大體。欲望留此三廟,以慰邦人崇 奉之意。」從之。
《陳次升傳》:「次升第進士,知安丘縣。轉運使吳居厚以 聚斂進校尉,罔征稅於遠郊,得農家敗絮,捕送縣,次 升縱遣之。」
《春渚紀聞》:東坡先生元祐間出帥錢塘,視事之初,都 商稅務押到匿稅人南劍州鄉貢進士吳味道,以二 巨掩作公名銜,封至京師蘇侍郎宅,顯見偽妄。公即 呼味道前訊問其掩中果何物也。味道蹙而前曰:「味 道今秋沗冒鄉薦,鄉人集錢為赴省之贐,以百千就 置建陽小紗得二百端。因計道路所經場務,盡行抽 稅,則至都下不存其半。心竊計之,當今負天下重名, 而愛獎士類,唯內翰與侍郎耳,縱有敗露,必能棈貸。 味道遂偽假先生台銜,緘封而來,不探知先生已臨 鎮此邦,罪實難逃,幸先生恕之。」公熟視笑呼掌牋奏 書史,公令去舊封,換題細銜,附至東京竹竿巷蘇侍 郎宅,并手書子由書一紙付示,謂味道曰:「先輩這回 將上天去也,無妨。來年高過當卻惠顧也。」味道悚謝 再三。次年果登高第,還具牋啟謝殷勤,其語亦多警 策。公甚喜,為延款數日而去。
燕翼《貽謀錄》:「國初,沿江置務收茶,名曰『榷貨務,給賣 客旅如鹽貨然,人不以為便。淳化四年二月癸亥,詔 廢沿江八處,應茶商並許於出茶處市之。未幾,有司 恐課額有虧,復請於上。六月戊戌,詔復舊制』。」《六飛》:南 渡後,官不能運致茶貨,而榷貨務只賣茶引矣。 《揮麈餘話》:「建炎己酉,以葉夢得少蘊為左丞,纔十四 日而」為言者所攻而罷。其自記奏對、聖語備列於後。 一日,進呈:知婺州蘇遲奏乞減年額上供,羅聖訓問 祖宗額幾何,臣等對:《皇祐編敕》一萬疋。問今數幾何, 臣等指蘇遲奏言平羅、婺羅、花羅三等共五萬八千 七百九十七疋。聖訓驚曰:「苦哉,民何以堪?」臣等奏:《建 炎赦書》,諸崇寧以後增添上供過數,非祖宗舊制,自 合盡罷。今遲奏乞減一半。聖訓曰:「與盡依皇祐法。」臣 等奏:「今用度與祖宗時不同,卻恐減太多,用度不足, 即不免再拋買,或致失信。欲且與減二萬疋,并八千 有零數。」臣等奏:「陛下至誠卹民,可謂周盡。《聖訓》復云: 『如此好事,利益於民,一日且做得一件,一年亦有三 百六十件』。」臣等退,御筆即從中出曰:「訪聞婺州上供 羅舊數不過一萬疋,崇寧以後,積漸增添,幾至五倍。 近歲無本錢,皆出科配,久為民病,深可矜卹。今後可 每年與減二萬八千疋,并零數者為永法。仍令本州 及轉運司每年那融應副本錢足備,臣等即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