淵以陳汝羲所進羨餘錢五十萬緡隨和買絹錢分 配,於常稅折科放買外,更取二十五萬緡,請以顥言 付有司。」定州安撫司。又言:「轉運司配紬絹綿布於州、 鎮、軍、砦等坊郭戶易錢數多,乞憫其災傷,又居極邊, 特蠲損之。」詔提刑司別估,民不願市,令官自賣,已給 而抑配者正之。自王安石專以取息為富國之務,故 當時言利小人如王廣淵輩,假和買紬絹之名,配以 錢而取其五分之息,其刻又甚於青苗。然安石右廣 淵顥常言卒不行。二月,詔移巴蜀羨財,市布帛儲於 陝西,以備邊省蜀人輸送及中都漕輓之費。 又按 《志》,熙寧二年,令諸軍餘糧願糴入官者,計價支錢,復 儲其米於倉。明年,又慮元價賤,神龍衛及諸司每石 等第增錢收糴,仍聽行於河北、河東、陝西諸路。 按《文獻通考》:「三年七月,以京東預買紬」絹并息錢五 十萬緡賜常平場司。 又按《通考》:三年,王韶置秦鳳 市易司於古渭城。
按《玉海》,三年五月,司農寺請用見管封樁易發運司 新米分貯諸倉,隨時斂散,以平市價,如淳化舊法。 熙寧五年,始置市易務,以銀絹賜河東,聽人賒買,收 息備邊。
按《宋史神宗本紀》,「五年三月丙午,以內藏庫錢置市 易務。」 按《食貨志》:市易之設,本漢平準,將以制物之 低昂而均通之。其弊也,以官府作賈區,公取牙儈之 利,而民不勝其煩矣。熙寧三年,保平軍節度推官王 韶。倡為緣邊市易之說,丐假官錢為本。詔秦鳳路經 略司以川交子易物貨給之。因命韶為本路帥司幹 當,兼領市易事。時欲移司於古渭城,李若愚等以為 多聚貨以啟戎心,又妨秦州小馬、大馬私貿易,不可。 文彥博、曾公亮、馮京皆韙之,韓絳亦以去秦州為非。 唯王安石曰:「古渭置市易利害,臣雖不敢斷,然如若 愚奏,必無可慮。」七月,詔轉運司詳度,復問陳升之。升 之謂古渭極邊,恐啟群羌闚覬心。安石乃言:「今蕃戶 富者往往蓄緡錢二三十萬,彼尚不畏劫奪,豈朝廷 威靈乃至衰弱如此!今欲連生羌,則形勢欲張,應接 欲近。古渭邊砦便於應接,商旅並集,居者愈多,因建 為軍,增兵馬,擇人守之,則形勢張矣。且蕃部得與官 市,邊民無復逋負,足以懷來其心,因收其贏以助軍 費,更闢荒土,異日可以」聚兵。時王安石為政,汲汲焉 以財利兵革為先。其市易之說,已見於熙寧二年建 議立均輸平準法之時。故王韶首迎合其意,而安石 力主之,雖以李若愚、陳升之、韓絳諸人之議,而卒不 可回。五年,遂詔出內帑錢帛置市易務於京師。先是, 有魏繼宗者,自稱草澤,上言:「京師百貨無常價,貴賤 相傾,富能奪,貧能與,乃可以為天下。今富人大姓,乘 民之亟,牟利數倍,財既偏聚,國用亦屈。請假榷貨務 錢置常平市易司,擇通財之官任其責,求良賈為之 轉易,使,審知市物之價,賤則增價市之,貴則損價鬻 之,因收餘息以給公上。」於是中書奏:在京置市易務 官,凡貨之可市及滯於民而不售者,平其價市之,願 以易官物者聽。若欲市於官,則度其抵而貸之。錢責 期使償,半歲輸息十一,及歲倍之。凡諸司配率,並仰 給焉。以呂嘉問為提舉。賜內庫錢百萬緡、京東路錢 八十七萬緡為本。三司請立《市易條》,有兼并之家較 固取利,有害新法。本務覺察,三司按治之。文帝削去 之。七月,以榷貨務為市易西務下界,市易務為東務 上界,以在京商稅院、雜買務、雜賣場隸焉。又賜錢帛 五十萬,於鎮洮軍置司市易,極苛細,道路怨謗者籍 籍。上以諭安石,請宣示事實。帝以鬻冰市梳樸等數 事語之,安石皆辯解。後帝復言:「市易鬻果太煩碎,罷 之如何?」安石謂:「立法當論有害於人與否,不當以煩 碎廢也。」自是,「諸州上供藨席黃蘆之類六十色,悉令 計直,從民願鬻者市之以給用。」 又按《志》,五年,詔以 銀絹各二十萬賜河東經略安撫司,聽人賒買,收本 息封樁備邊。自是三路封樁,所給甚廣。或取之三司, 或取之市易務,或取之他路轉運司,或賜常平錢,或 鬻爵給度牒,而出內藏錢帛不與焉。 按《呂嘉問傳》, 嘉「問,字望之,以蔭入官,熙寧初,條例司引以為屬,權 戶部判官。筦諸司庫務,行連竈法於酒坊,歲省薪錢 十六萬緡。王安石用魏繼宗議,即京城置市易務,令 嘉問提舉。上建置十三事,其一欲於律外禁兼并之 家輒取利,神宗去之,安石執不可。居二年,連以羨課 受賞。神宗聞其擾民,語安石。安石曰:『嘉問奉法不公, 以是媒怨』。」神宗曰:「免行錢,所收細瑣市易,鬻及果實, 大傷國體。」安石偽辯自解,至譏神宗為叢脞,不知帝 王大略,且曰:「非嘉問,孰敢不避左右近習?非臣,孰為 嘉問辯?」神宗曰:「即如是,士大夫何故以為不便?」安石 請言者姓名,令嘉問條析。
按《文獻通考》:五年詔曰:「天下商旅物貨至京,多為兼 并之家所困,宜出內藏庫錢帛,選官於京師置市易 務。」先是,有魏繼宗者,自稱草澤,上言:「京師百貨所居, 市無常價,貴賤相傾,富能奪,貧能與,乃可以為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