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96 (1700-1725).djvu/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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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食貨典

 第二百四十九卷目錄

 國用部彙考九

  明三穆宗隆慶四則 神宗萬曆四則

皇清一總一則 順治八則 康熙十九則

食貨典第二百四十九卷

國用部彙考九

明三

穆宗隆慶二年工科王璽言內庫之弊太監李芳請裁米鹽滕祥請以召買川漆等物料每歲均派題辦俱允行

按《續文獻通考》:「二年正月,工科王璽言:『內庫之弊,其 在外者有三:曰包攬花費,曰解戶私逃,曰那移遲緩。 欲嚴擇官保,籍其年貌,以便稽查。在內者有四:曰鋪 墊,曰守門科剋,曰茶果餽儀,曰棍徒需索誆騙。欲如 《會典》所載,令鋪戶辨驗錢糧,每季輒易庫夫盤運看 守,三歲一更,科道官給與印記年貌木牌,方令進庫。 至於紙筆、蓋蓆、車價,雖難盡革,亦宜酌量扣算,立為 定額。抽驗上庫者,即用印記,以防他日遺落委官。其 解戶在逃與係獄者,歲月寖深,物交必壞,當先寄庫, 執其人付法司。情有可原者,赦勿治』。」得旨:「俱如議行。」 又太監李芳請裁近年所加白熟粳米四千五百石, 白青鹽二萬斤,仍令二年後悉遵弘「治例。」上嘉其節 費惠民,允之。四月,太監滕祥等議將工部召買川漆、 廣生漆、雲母石等物料,舊例三年一題者,均為三分, 令一歲一題,以濟急用。工部言:「故事,三年額辦,計銀 九千四百餘兩有奇。今三分之,於例無害。第川漆等 料之外,又加熟金、漆水花硃額外徵索。積之三歲,數 與額辦三分之一相等。是三年之內暗增一年詘乏 之時。安可責辦。惟上加意節省。稍寬民力。」得旨均派 銀兩以二年為始送監應用。

隆慶三年,科臣因災異疊見,請敕臣下講求用人理 財事宜以聞。山西巡撫因上《理財疏》。

按《續文獻通考》:「三年,科臣鄭大經疏言,災異疊見,時 事多艱,宜宣召大臣商確治理,及敕九卿言官并撫 按講求用人理財事宜以聞。」

按《明昭代典則》:「三年六月山西巡撫靳學顏上理財 疏。」

按《明外史靳學顏傳》:「學顏,隆慶初入為太僕卿,改光 祿,旋拜右副都御史,巡撫山西。應詔陳理財凡萬餘 言,言選兵鑄錢積穀最切。其略曰:『宋初禁軍十萬,總 天下,諸路亦不過十萬。其後慶曆、治平間增至百餘 萬。然其時財用不詘,我朝邊兵四十萬,其後雖增兵 益戍,而主兵多缺,不若宋人十倍其初也。然自嘉靖』」 中即以詘乏告,何哉?宋雖增兵,而天下無養兵費,我 朝以民養兵,而新軍又一切仰太倉,舊餉不減,新餉 日增,費一也。周豐鎬、漢西都,率有其名而無實。我朝 留都之設,建官置衛,坐食公帑,費二也。宋人宗祿有 置,親疏粲然,或通名仕版,或散處民間。我朝分封列 爵,不農不仕,吸民膏髓,費三也。有此「三者,儲畜安得 不匱?而其間尤耗天下之財者,兵而已。夫陷鋒摧堅, 旗鼓相當,兵之實也。今邊兵有戰時,若腹兵則終世 不一當敵。每盜賊竊發,非陰陽、醫學雜職則丞貳、判 簿為之將,非鄉民、里保則義勇、快壯為之。」兵在北則 借鹽丁、礦徒,在南則借狼土,此皆腹兵不足用之驗 也。當限以輪番守戍「之法,或遠不可徵,或弱不可任, 則聽其耕商,而移其食以餉邊。如免班軍而徵價,省 充發而輸贖」,亦變通之一策也。欲京兵強,亦宜責以 輪番戍守。夫京師去宣府、薊鎮纔數百里,京營九萬 卒,歲以一萬戍二鎮,九年而一周,未為苦也。而怯者 與邊兵同其勁矣。又以畿輔之卒填京戍之闕,其部 伍號令、月糧犒賞,亦與京卒同,而畿輔之卒皆親兵 矣。夫京卒戍薊鎮,則延、固之費可省。戍宣府,則宣府、 大同之氣自張。寇畏宣、大之力制其後,京卒之勁當 其前,則仰攻深入之事鮮矣。臣又睹天下之民皇皇 以匱乏為慮者,非布帛五穀不足也,銀不足耳。夫銀 寒不可衣,飢不可食,不過貿遷以通衣食「之用。獨奈 何用銀而廢錢?錢益廢,銀益獨行,獨行則藏益深而 銀益貴,貨益賤而折色之辦益難。豪右乘其賤收之 時,其貴出之銀,積於豪右者愈厚,行於天下者愈少。 更踰數十年,臣不知所底止矣。」錢者,泉也,不可一日 無。計者謂錢法之難有二:利不讎本,民不願行。此皆 非也。夫朝廷以山海之產「為材,以億兆之力為工,以 賢士大夫為役,何本之費?誠令民以銅炭贖罪,而匠 役則取之營軍,一指麾間,錢遍天下矣。至不願行錢 者,獨奸豪爾。請自今事例,罰贖、徵稅、賜賚宗祿、官俸 軍餉之屬,悉銀錢兼支。上以是徵,下以是輸,何患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