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96 (1700-1725).djvu/32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食貨典

 第二百五十二卷目錄

 國用部總論三

  學菴類稿一明食貨志倉庫附馬房倉場 明食貨志上供採造一

食貨典第二百五十二卷

國用部總論三

學菴類稿一

《明食貨志倉庫》附馬房倉場

《賈子》曰:「積貯者,天下之大命也。」有明積貯之法,視前 代為備。國初,京衛有軍儲倉。洪武三年,增置二十所, 自一至二十,以次名建臨濠倉,復置倉臨清,為轉運。 十四年命京衛建倉。時各路及邊境多儲糧,所在有 倉,不止京師已衛所軍屯田收入貯倉以自給,若官 俸咸取焉。又於州縣設預備倉,東西南北四所,各就 村聚建設,遣耆民運鈔貿米,實之以備凶荒。有司官 吏月俸儲各府倉。自鈔法行,頗省革。二十四年,儲糧 一十六萬石於臨清,以給訓練騎兵。二十八年,置皇 城、長安、東安、西安、北安四門倉,儲糧給守禦軍士。京 師諸衛四十一倉:曰錦衣衛、烏龍潭倉,曰旗手、金吾、 前後、羽林左右、虎賁左右、驍騎右、龍驤、神策、鷹揚、留 守、中,左、右、前、後,興武、《豹韜》、府軍、府軍左、右、後,龍虎、武 德、和陽、鎮南、瀋陽左右、孝陵、《廣洋》《天策》、江陰、水軍左 右,應天、橫海、龍江左右龍虎左、豹韜左諸衛倉。又飛 熊、廣武、英武諸衛亦有倉,賜「諸王倉庫」名。設北平、密 雲諸縣倉,儲糧以資北征。初,洪武二十七年,北平、宣 府、居庸關軍儲倉成,凡六百區。永樂二年,上在北平, 以海運糧船所抵,置直沽倉。明年,置天津露囤。五年 設通州左衛,建倉以貯淮安、河南漕粟。七年,設北京、 金吾左右羽林前,常山左右中,燕山左右前,濟陽濟 川,大興左武成中左右前後義勇中左右前後神武 左右前後忠義左右前後,武功中,寬河,會州,大寧前 中,富谷,蔚州三十七衛,錦衣中,懷來守禦二千戶所 倉,通州衛倉。是時,益令天下郡縣多設倉儲,預備倉 之在四鄉者移置城內。十三年,會通河成,始為轉運。 轉運者於徐、淮、臨、德設倉,分貯民運漕糧,令官軍支 運赴通州,轉運入京者也。臨清倉設自洪武至是,設 淮安府常盈倉、徐州廣運倉、德州廣積倉,既又移德 州廣積倉於臨清之永清壩,設武清衛倉於河西務, 設通州衛通濟倉於張家灣。宣德五年,增修淮安、徐 州倉,明年,移置濟州衛舊倉在平則門者,於新太倉 增造臨清廣積倉,度可容三百萬石,增置北京及通 州倉,明年,增置北京在城倉。凡內外衛、所倉,倉門顏 曰「某衛所倉。」內三間為一廒,廒置一門,顏曰「某衛所」 某字號。廒廒設牌,列收入糧數、部運官吏、旗軍、糧長、 納戶、收糧官、攢、斗級、姓名、縣廒門,以備案覈。收支之 際,非納戶若應關糧之人不得入斗斛籌,非官印烙 者不得用。京倉以御史、戶部官、錦衣千百戶季更巡 察;外倉則三司關防之。各倉門以致仕武官二,率老 幼軍丁十人守之,半年一更。凡盜賣官糧,立《精微文 簿》,每月附注應追米數,踰半年不輸補者,具奏裁處。 英宗初,命廷臣集議天下司府、州、縣有倉者以衛所 倉屬之,無倉者以衛所倉改隸之。惟遼東、甘肅、寧夏、 萬全沿海衛所無府州、縣者仍其舊。既以山東登、萊、 青三府沿海衛所各倉改隸州縣,其後廣西、福建、陝 西、廣東、湖廣、貴州、四川、浙江各衛所倉,次第皆改隸 矣。在外府州、縣倉,建革不常。時山西、陝西、順天、四川、 湖廣、山東及各邊地,皆有添設,名通倉。在新城內者 為大運中倉、東倉。舊城內者為大運南倉。西倉盤併 廣備庫倉廒一十一連,以五連立彭城衛南新倉,六 連立府軍前衛南新倉。正統三年增置府軍左、右、金 吾前三衛京倉。五年增設羽林右、府軍後、虎賁左、金 吾後四衛京倉。改東直門西庫為燕山衛倉。八年命 在京文武衙門如南京例,各置倉,儲官吏俸糧。自《長 運法》行,轉搬諸倉皆虛,而京、通倉不足。上乃命毀臨 清、德州、河西務倉三分之一,改為京通倉。建獻陵及 府軍、忠義諸衛倉,又築倉於居賢、崇教二坊草場。京 倉,制四周,離民居三丈,以備火。其後陝西各邊倉倣 為之。景泰初,移直隸武清衛諸倉於通州大運西倉, 廢廒舊址,令南京各倉築立高墉,禁民就墉蓋屋,立 冷鋪,僉軍夫巡守。天順時,通州新城增置倉廒三百 間。成化初,廢臨清、德州預備倉之在城外者,而以城 內空廒,儲預備米。名臨清者曰「常盈」,德州者曰「常豐」, 令在外諸司庫,非軍務賑饑及奉勘合者,不得支給。 弘治八年,戶部奏於通州舊城西,增置倉廒,上命於 京城內相地建置。正德元年,以邊警,廷臣議築通州 新城,保障糧儲。五年名永昌寺故址。所建倉曰「太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