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96 (1700-1725).djvu/50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紵絲三百疋,紗、羅各百疋,絹五百疋,冬夏布各千疋, 綿二千兩,鹽二百引,茶千斤,馬草料五十疋。段匹、匠 料,歲給自造草料月支。餘歲支靖江王二萬石,鈔一 萬貫,餘物半。親王馬草料二十疋。公主未受封者,紵 絲、紗、羅各一十疋,絹、冬、夏布各三十疋,綿二百兩。已 受封賜田莊一所,歲收租一千五百石,鈔二千貫。親 王子未受封,視未受封。公主女未受封者,半之。親王 子已受封郡王米六千石,鈔二千八百貫,錦一十疋, 紵絲五十疋,羅、紗各減紵絲之半,絹、冬、夏布各百疋, 綿五百兩,鹽五十引,茶三百斤,馬草料十疋。親王女 已受封若已嫁,米一千石,鈔一千四百貫,其段疋於 所在親王國帶造,給與皇太子。次嫡子并庶子既封 郡王之後,必俟出閣。歲賜與親王子已封郡王者同; 女俟及嫁,與親王女已嫁者同。凡親王世子,與已封 郡王同。郡王嫡長子襲封郡王者半。始封郡王女已 封縣主及已嫁者,米「五百石,鈔五百貫,餘物半。親王 女已受封者,郡王諸子年及十五,各賜田六十頃,世 守之。」其後改給祿米,既以官吏軍士,俸給彌廣,更定 「親王萬石,郡王二千石,鎮國將軍半之;輔國將軍、奉 國將軍、鎮國中尉以二百石遞減,輔國中尉、奉國中 尉以百石遞減;公主及駙馬視郡王,郡主及儀賓視 輔國」將軍,縣主及儀賓視奉國將軍,郡君及儀賓視 鎮國中尉,縣君及儀賓視輔國中尉,鄉君及儀賓視 奉國中尉。餘例同。初制,親王祿十月終盡支,王府官 吏、軍士俸糧,月支每月不過初五,令於封國府分放 支。永樂二十二年,定親王未之國者,歲給三千石。凡 郡王、將軍、縣主、儀賓祿米,以受封出閣日為始。成化 初,令郡王祿米,俱於親王府倉上納季支。鎮國將軍 以下祿米,於有司官倉收貯,二次支給。十七年奏准: 親王原有額設官攢者,有司同長史、倉官兩平收受。 郡王以下無官攢者,附近有司官倉別為收貯關領。 嘉靖時,庶人祿米,減奉國中尉三分之二。萬曆時,定 罪,宗子孫請名之後,年十「五以上,給米十二石。如止 遺母妻無依,歲給養贍米六石。」嘉靖末,宗祿總八百 五十三萬石,天下田賦供京師者四百萬石,宗祿之 數倍之。如山西存留一百五十二萬石,而宗祿乃二 百一十二萬;河南存留八十四萬三千石,而宗祿乃 一百九十二萬。於是始集議郡王及鎮國、輔國、奉國 將軍七分「折鈔;鎮國、輔國、奉國中尉,六分折鈔;郡主、 縣主、鄉君、儀賓,八分折鈔。」自是而後,宗祿積逋無筭, 將軍以下,類飢寒困辱,不能自存。上亦頗厭苦之,不 之顧矣。國初,勳戚之臣,皆賜官田,以代常祿。酌原定 官糧私租之數,依主佃分數收其租。二十五年,令還 田給以祿米。永樂二年,令與百官兼支米鈔。本折多 寡之數,取自上裁,無定額。其承襲由弟姪旁支者,例 皆減祿,恩澤特封者不為例。公祿五千石以至二千 五百石,侯祿一千五百石以至千石,伯祿千石以至 七百石。官員俸給,有本色,有折色。本色三曰「月米。」每 月一石曰折絹米。歲兩月曰折銀米。歲十月絹一疋 折銀七錢;折色二曰本色鈔,曰「絹布折鈔。」後分上半 年支本色鈔錠,下半年以胡椒、蘇木折鈔關支,後又 以綿布折支。每俸一石,該鈔二十貫,每鈔二百貫,折 布一疋。後又定布一疋折銀三錢。洪武初,定丞相、御 史大夫諸官歲祿之數,刻石官署。十三年,重定內外 文武官歲給祿米俸鈔之制,正、從一、二、三、四品,自千 石以一百石遞減,凡八等,皆給俸鈔三百貫。正五品, 二百二十石,從、減五十石,凡二等鈔皆一百五十貫。 正六品,一百二十石,從、減十石,凡二等鈔皆九十貫。 正、從七品,視從六,以十石遞減,凡二等鈔皆六十貫。 正八品,七十五石,從、減五石,凡二等鈔皆四十五貫。 正、從九品,視從八,以五石遞減,凡二等鈔皆三十貫, 勒之石。吏員月俸,一、二品官司提控都吏,二石五斗; 掾史、令史,二石二斗;知印、承差典吏,一石二斗。三、四 品官司令史、書吏、司吏二石;承差典吏半之。五品官 司司吏,一石二斗,典吏八斗。六品以下司吏一石。光 祿司等典吏,六斗。教官之祿。州學正,月米二石五斗。 縣教諭,府州縣訓導,月米二石。首領官之祿,凡內外 官司提控案牘,州吏目,縣典史,皆月米三石。雜職之 祿,倉庫、關場、司局、鐵冶、遞運、批驗所「大使,月米三石。 副使,河泊所官,閘壩官,凡三等,視大使以五斗遞減。」 制天下學校師生廩膳米,人日一升,魚肉鹽醯之屬, 官給之。歷事監生、醫士、天文生,四夷館習字監生,回 回達官子弟,皆有月「糧,外夷歸附官員,胥稟給之。宦 官俸,月給一石。在京文職官署,各計官吏歲俸之數, 置版倉收貯,委官主之,按月支給。其官吏簡少之署, 則併於各部收支。」是時,官俸全給米,間以鈔代給,又 賜天下有司官柴炭鈔五十貫。永樂初,乃令舊全支 米者,米鈔中半兼支。舊米鈔兼支,若全支鈔者如初。 蓋漸刻核,從節省矣。仁宗初立,增給在京文武官軍 吏校俸糧。宣宗時,禮部尚書胡濙奏減內外官俸鈔。 國初,鈔二貫五百文,准米一石,蓋鈔直貴,以鈔准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