蟒袷袍、冬季小立、蟒緞羊裘。牽對馬人等、各服蟒袍。俱本司製、交鑾儀衛收給
凡
盛京各莊、徵收布疋、棉花、靛鹽,存貯支用。每年終
令造冊報銷
會計司凡各莊所報糧內,均派雜糧交各包《衣大》收貯倉內,依次備用。
凡撥補新設莊頭料豆穀草。每年於各莊取料豆五十石、穀草十萬束、收貯備用
凡各莊所納糧。查明舊存新收。用過餘剩之數。每年奏銷一次
凡內廄館飼馬豆鞂、酌量均派徵取。每豆鞂十六束、折糧一柳斗。於所納糧內抵除
凡設
盛京糧莊、每莊俱照定限納糧一百二十石。若遇
災荒據掌關防佐領所報輕重,分別奏請另定納數。本處飼養群馬雜項錢糧,俱酌量用數,於各莊派取。每年終將所納糧併用過餘剩數目,一併造送轉奏。其賞罰編審壯丁等事,俱照「在內糧莊」 例。
凡設立菜園、均分於各渾托和。照渾托和進米次序、備菜以供
內用每包衣大各值二日供應。
凡
宮殿等處所用黃白蠟燭。併看守各處所用黃蠟
燭、俱值月包衣大、按月詳查一次。將應用數目、移文該司、於戶部取用
凡
內用食鹽、每年十二萬斤。俱包衣大管理收給。將
用過餘剩之數。每年詳查一次。移文該司、奏請於戶部取用
凡籍沒家產人口田地、本司收取奏請、酌量撥給
凡虞人按丁給地徵銀。所進禽獸等項。都虞司估計折筭地畝錢糧
凡畜蜜人,按丁給地徵銀,所進蜜,每斤計銀七分,折筭地畝錢糧。若所進者多以青布給賞。凡納葦人,按丁給地徵銀,所進葦每斤計銀三釐五毫零,折筭地畝錢糧。
凡投充壯丁、各按晌地徵銀及草。其應用蓆檾麻線麻繩等物。亦與投充人取用。估價折筭地畝錢糧
凡所徵銀兩、交廣儲司。草交廄館。蜜葦蓆、檾麻線麻等物、交包衣大
順治元年
《大清會典》。「內務府會計司三旗經管錢糧」,順治元年
令「原給地畝之人併帶地投充人歸併於各漢軍佐領下,催徵錢糧草束」 ,交該管官處收貯。順治 年
《大清會典》:戶部庫,藏京庫,凡解納。順治初,定直省起
解本折物料到部、各該司查驗、移文掌庫司官、照數秤驗貯庫、出給庫收付。覆各司
順治七年
《大清會典》:「戶部庫藏京庫,凡解納。順治七年,令凡屬」:
內庫錢糧、俱歸併戶部管理
順治十二年
《大清會典》:戶部庫藏京庫,凡解納。順治十二年題准、
掌庫司官司庫每年終將收放錢糧、造冊到部核筭
順治十三年
《大清會典》:戶部庫藏京庫,凡解納。順治十三年議准、
「各省金花銀、并本折絲綿絹疋等項錢糧」 、歸
內承運庫收
順治十四年
《大清會典》:戶部庫藏京庫,凡解納。順治十四年題准、
各省本折顏料布疋等項,歸各監院局收。順治十六年
《大清會典》:「戶部庫藏京庫,凡解納。順治十六年,令顏」
料庫、屬內監衙門管理 。又覆准、絲綿絹疋等項、已經戶部該司揀驗堪中者、該庫不許覆驗延挨刁蹬多收、違者治罪
順治十八年
《大清會典》。戶部庫藏京庫。凡解納。順治十八年令、內
監所屬顏料庫、供用庫、甲字庫、乙字庫、丁字庫、俱歸還戶部管理
康熙五年
《大清會典》:「內務府廣儲司,凡外藩年終朝覲,賞賚衣。」
服康熙五年題准:「賞親王立、蟒緞貂裘。郡王立、蟒緞狐裘。貝勒蟒緞狐裘。貝子、公、台吉、他布囊都統等、蟒緞羔裘各一襲。」
康熙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