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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食貨典

 第二百五十七卷目錄

 飲食部彙考一

  禮記曲禮 王制 禮運 禮器 郊特牲 內則 玉藻 少儀 月令

  儀禮聘禮

食貨典第二百五十七卷

飲食部彙考一

《禮記》

《曲禮》

虛坐盡後,食坐盡前。

陳注古者,席地而俎豆在其前。盡後,謙也;「盡前」,恐汙席也。

食至起上,客起。

「食至而起」 ,以禮之行也。上客至而起,以其非同等也。

讓食不唾。

嫌於似鄙惡主人之饌也。

凡進食之禮,「左殽右胾。」食居人之左,羹居人之右。膾 炙處外,醯醬處內,蔥㳿處末,酒漿處內。以脯脩置者, 左胊右末。

正義曰:「熟肉帶骨而臠曰殽,純肉切之曰胾。」骨是陽,故在左;肉是陰,故在右。食飯燥為陽,故居左;羹濕是陰,故右。設之並在殽胾之內。註云「皆便食也」者,純肉在右,先取為便也。羹飯並近人之食,先取羹飯亦便。飯在左,羹在右,右手取羹,羹重於右,亦便知在殽胾之外。內者,羹食最近人,羹食之外,乃有殽胾。今云膾炙處外,醯醬處內,明其不得在羹食之內,故知在殽胾之外內。此醯醬,徐音作「海」,則醢之與醬,兩物各別。依《昏禮》及《公食大夫禮》,醬在右,醢在左。此醯醬處內,亦當醬在右,醯在左也。按《公食大夫禮》:「宰夫自東房授醯醬,公設之。」鄭注云:「以醯和醬也。」又《周禮醯人》「祭祀共齊菹醯物。」則醯醬共為一物也。今此經文若作「醯」字,則是一物也。醯之為醯,其義皆通,未知孰是。但鄭註《蔥㳿》云「處醢醬之左」,則醯醬一物為勝。云知「處醯醬之左」者,地道尊右,既云處末,則末在左,上繼醯醬,文承其下,故云在醯醬之左。知「蔥㳿殊加」者,以《儀禮》正饌唯有葅醢,無蔥㳿,故知蔥㳿為殊加也。以其菹類,故知在豆也。「酒漿處羹之右」者,卑客則或酒或漿,尊客則左酒右漿。以脯脩置者,設食竟所酒也。脯訓始,始作即成也。脩亦脯也。脩訓治,治之乃成。鄭注《腊人》云:「薄析曰脯,棰而施薑桂曰腵脩。」今明置設脯脩與客之法,故云以脯脩置者,胊謂中屈也。屈脯胊胊然也。左胊,胊置左也。右末,末邊際。置右,右手取祭,擘之便也。《脯脩》則處酒左,以燥為陽也。脯脩皆左邊也。陳注呂氏曰:「其末在右,便于食也。食《脯脩》者,先末。」

客若降等,執食興辭,主人興辭于客,然後客坐。

陳注「降等」,謂爵齒卑于主人也。不敢當主賓之禮,故食至則執之以起,而致辭于主人。主人見客起辭,故亦起而致辭于客,客乃復就其坐也。

主人延客祭。祭食,祭所先進殽之序,遍祭之。

陳注古人不忘本,每食必每品出少許,置于豆間之地,以報先代,始為飲食之人,謂之祭延,導之也。祭食之禮,主人所先進者,則先祭之,後進者後祭,各以殽之次序而祭之遍也。《朱子》曰:「古人祭酒于地,祭食于豆間,有板盛之,卒食徹去。」

三飯,主人延客食胾,然後辨殽。

陳注疏曰:三飯,謂三食也。禮,食三飧而告飽,須勸乃更食,三飯竟,而主人乃導客食胾也。《公食大夫禮》云:「賓三飯以湆醬。」鄭云:「每飯歠湆,以殽擩醬,食正饌也。」所以至三飯後乃食胾者,以胾為加,故三飧前未食,食胾之後乃可遍食殽也。

主人未辯,客不虛口。

疏曰:「虛口」 ,謂食竟而飲酒,蕩口使清潔及安食也。用漿曰「漱」 ,以潔清為義。用酒曰酳,酳訓演,演養其氣也。

侍食于長者,「主人親饋,則拜而食;主人不親饋,則不 拜而食。共食不飽,共飯不澤手。」

呂氏曰:「共食者,所食非一品,共飯者止飯而已。共食而求飽,非讓道也。不澤手者,古之飯者,以手與人共飯,摩手而有汙澤,人將惡之而難言。」

毋摶飯,毋放飯,毋流歠。

《疏》云:若取飯作摶,則易得多,是欲爭飽也。朱氏曰:「放謂食之放肆而無所節也。流謂飲之流行而不知止也。」

毋咤食,毋齧骨,毋反魚肉,毋投與狗骨,毋固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