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治十三年
《大清會典》「戶部課程:茶課,順治十三年覆准新茶中」
馬既足,陳茶變價充餉。如新茶不足,陳茶兩篦折一中馬。
順治十四年
《大清會典》戶部課程茶課,順治十四年覆准私茶私
馬變價及贖罪銀,原留中馬支用。今七監馬匹蕃庶,改解充餉。
康熙元年
《大清會典》:「戶部課程茶課,康熙元年,停止孳生課馬。」
牧丁地畝入官納糧
康熙二年
《大清會典》「戶部課程:茶課,康熙二年,題准茶馬九萬。」
篦作十分考核。欠不及半分者,罰俸六個月。欠半分以上,罰俸一年。一分以上,降一級。二分以上,降二級。三分以上,降四級調用。四分以上,革職。溢額,每分以上,紀錄一次。至四分以上,加一級。五分以上,加一級紀錄一次。
康熙四年
《大清會典》:「戶部課程:茶課,康熙四年覆准裁陝西苑」
馬寺各監 又覆准、雲南北勝州開茶馬市、商人買茶易馬者、每兩抽稅三分。該撫詳造交易細數、番商姓名、每年題報
康熙五年
《大清會典》「戶部課程:茶課,康熙五年題准茶引不完。」
者,雖多得茶斤,不准議敘。
康熙七年
《大清會典》戶部課程:茶課,「康熙七年,裁撤茶馬御史。」
歸「《甘肅巡撫》兼理。」
康熙十四年
《大清會典》「戶部課程:茶課,康熙十四年題准茶馬事。」
宜每年八月攢造彙報
康熙二十二年
《大清會典》:戶部課程茶課歲額,康熙二十二年,各省
茶課共銀三萬二千六百四十二兩零。
陝西茶課六千七百五十五兩六錢。定額二萬二千四百引。內易馬二萬七百九十六引。榆林、神木、寧夏三處一千六百四引。每引徵課三兩九錢。又安漢二府、各徵商茶稅二百五十兩。四川茶課四千二百七十兩四錢零。定額巴州等二十一州縣。邊票六千八百八十四張。每張徵課四錢七分二釐。腹票二千四百二十七張,每張徵課二錢五分,共銀三千八百五十五兩九錢九分八釐。又,新繁等二十九州縣茶稅三百二十六兩一錢一分六釐零,遵義府茶稅八十八兩二錢九分五釐。
江南茶課一百九十八兩。定額六萬引。「江寧府領引五萬三千道,吳縣領引一千道,宜興縣張渚司領引五千道,湖汶司領引一千道。」 每引止徵紙價三釐三毫。商運過關,驗引抽稅,彙入關稅。又,歙縣街口司茶稅彙入雜稅。
浙江茶課、一萬八千一百一十三兩二錢。定額十四萬引。每引、課銀一錢二分九釐三毫。係北新關徵解
江西茶課五百二十八兩六錢零。定額三千引。每引徵課一錢五分三釐三毫。共銀四百六十兩。又瑞昌縣茶課米折水腳銀十八兩八錢。又德、贛二縣茶稅水腳銀四十九兩八錢零。外遇閏加徵四兩五錢零。彙入商稅。
湖廣茶課二千二百三十兩三錢六分零。定額「湖北二百三十引,每引徵課二兩。湖南二百四十引,每引徵課三兩九錢。」 又安陸府茶稅六百二十四兩二錢七分,當陽縣一十兩九分,六合縣二百兩零。外均州茶稅儘收儘解。茶行經紀,每名帖稅二兩。
《福建茶課》、三百五十九兩二錢。
山東茶課、一百七十六兩五錢七分。係濟南府額課。餘州縣茶稅、彙入雜稅
廣東茶課,一十兩五錢,地不產茶,不給引目,惟樂昌縣抽稅充額。其長寧縣茶園墟稅,在雜稅項下彙解。又潮州府廣濟橋,每百斤細茶稅一錢,粗茶稅一分五釐,苦茶稅九釐,彙入《橋稅》內。廣西、雲南茶課,二省不產茶,凡有販茶抽稅無定額,彙入《雜稅》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