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00 (1700-1725).djvu/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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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醋酌,迪簡以軍使李景略嚴暴,發之則死者多矣。 乃強飲之,吐血而歸。軍中聞者皆感泣,後景略因為 之省刑。及景略卒,軍中請以為主。自衛佐拜御史中 丞為軍使,後至易定節度使,時人呼為「呷醋節度。」 《北夢瑣言》:「有少年眼中常見一小鏡子,醫工趙卿診 之,與少年期來,晨以魚鱠奉候少年及期赴之,延於 閣子內,且令從容,俟客退後,方得攀接。俄而設臺於 上,施一甌芥醋,更無他味,卿亦未出。迨日中久候不 至,少年飢甚,且聞醋香,不免輕啜之,逡巡」又啜之,覺 胸中豁然,眼花不見,因竭甌啜之。趙卿探之方出。少 年以啜醋慚謝,卿曰:「郎君喫鱠太多,醬醋不快,又有 魚鱗在胸中,所以眼花。適來所備醬醋,只欲郎君因 飢以啜之」,果愈此疾。烹鮮之會,乃權誑也。請退謀餐, 他妙多斯類,非庸醫所及也。

《宋史孝義傳》:「陳思道,江陰人。喪父,事母兄以孝悌聞。 鬻醯市側,以給晨夕,買物不酬價,如所索與之。母病, 思道衣不解帶者數月,雙目瘡爛,飲食隨母多少。洎 母喪,水漿不入口七日。既葬,裒鬻醯之利,得錢十萬 奉其兄,結廬墓側。」

《官箴》:王沂公常說:「喫得三斗釅醋,方做得宰相。」蓋言 忍受得事。

《文昌雜錄》:石曼卿善豪飲,與布衣劉潛為友。嘗通判 海州,劉潛來訪之,曼卿與劇飲,中夜酒欲竭,顧船中 有醋斗餘,乃傾入酒中併飲之,至明日酒醋俱盡。 《泉南雜志》:萬安橋乃宋蔡忠惠公所造,世謂洛陽橋 是也。俗傳公造此橋,限以濤勢,不能案址,乃檄江神 得一「醋」字,公云廿一日酉時為之。

《夢溪筆談》:吳人多謂梅子為曹公,以其嘗望梅止渴 也。又謂鵝為右軍,有一士人遺人醋梅與燖,鵝作書 云:「醋浸曹公一甏,湯燖右軍兩隻,聊備一饌。」

《委巷叢談》:自元豐制,尚書省復二十四曹,吏輩又為 之語曰:「兵職駕庫,咬薑呷醋。」

《宋史食貨志》:崇寧二年,知漣水軍錢景允言,「建立學 舍,請以承買醋坊錢給用。」詔常平司計無害公費,如 所請,仍令他路準行之。初,元祐臣僚請罷榷醋,戶部 謂本無禁文,後翟思請以諸郡醋坊日息用,餘悉歸 常平。至是,景允有請,故令常平計之。大觀四年,又詔 諸郡並別遣倉官賣醋,毋得越郡城五里外,凡縣鎮 村並禁其息悉歸轉運司,舊屬常平者如故。宣和七 年,諸路鬻醋息,率十五為公使,餘如鈔旁法,令提刑 司季具儲備之數,毋得移用。

《徽宗紀》:重和元年九月,「詔罷取醋息。」

《癸辛雜識》·束元嘉知嘉陵泰州禁醋甚嚴。有大書於郡 門曰:「束手無措。」

《金史章宗紀》:「承安三年三月壬寅,始榷醋。」

《食貨志》:「元光元年,復設麴使司醋稅。自大定初,以國 用不足,設官榷之,以助經用。至二十三年,以府庫充 牣,遂罷之。章宗明昌五年,以有司所入不充所出,言 事者請榷醋息,遂令設官榷之,其課額竢當差官定 之,後罷。承安三年三月,省臣以國用浩大,遂復榷之。 五百貫以上設都監,千貫以上設同監一員。」

《元史食貨志》:「元之有酒醋課,自太宗始。其後皆著定 額,為國賦之一。」

天下每歲總入之數:醋課:「腹裏,三千五百七十六錠 四十八兩九錢。遼陽行省,三十四錠二十六兩五錢。 河南行省,二千七百四十錠三十六兩四錢。陝西行 省,一千五百七十三錠三十九兩二錢。四川行省,六 百一十六錠一十二兩八錢。江浙行省,一萬一千八 百七十錠一十九兩六錢。江西行省,九百五十一錠」 二十四兩五錢。湖廣行省,一千二百三十一錠二十 七兩九錢。

至元二十二年,詔免農民醋課。

《樂郊私語》:元延祐間,程文憲條言:「江南酒醋等稅,近 來節次增添,比初時十倍,今又逐季增添,正緣管課 程官虛添課額,以諂上司,其實利則歸己,虛額則張 掛欠籍」云云。

《見聞錄》:三原王公承裕,自少有雅量,諸老嫂嘗試之。 暑月先生如廁,必置扇外舍牖間,使婢藏之,出視無 扇輒住,及三置三藏之,則不復置扇,而終無慍色。諸 老嫂相與笑曰:「七叔量大如海,其將鼻吸三斗醋耶?」 公後果至南京戶部尚書。

醋部雜錄

《禮記·內則》:「肉腥,細者為膾,大者為軒。或曰:麋鹿。魚為 菹,麇為辟雞,野豕為軒,兔為宛脾。切蔥若薤,實諸醯 以柔之。」「細切者為膾,大片切者為軒,實諸醯以柔 之。」言肉無蔥薤,皆實諸醯,浸漬而熟,則柔軟矣。 《晏子春秋內篇》:「醯醢,腐不勝沽也;酒醴,酸不勝飲也。」 《外篇》:「水火醯醢鹽梅,以烹魚肉。」

《呂氏春秋功名篇》:「缶醯黃蚋,聚之有酸。」

《史記貨殖傳》:「通邑大都,醯醬千瓿,比千乘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