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02 (1700-1725).djvu/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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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食貨典

 第三百二十六卷目錄

 玉部彙考二

  周二總一則 康王一則 夷王一則 定王一則 靈王一則

  漢文帝一則 宣帝一則 宣帝五鳳一則

  後漢章帝建初一則 桓帝永興一則

  晉懷帝永嘉一則 愍帝建興二則 成帝咸康一則 安帝義熙一則

  宋孝武帝大明二則 明帝泰始二則 後廢帝元徽一則

  南齊武帝永明一則

  梁武帝天監一則 大同一則

  北魏明元帝永興一則 太武帝延和一則 文成帝和平一則 孝文帝承明一則

  太和三則 宣武帝永平一則 孝明帝熙平一則 正光一則 孝靜帝天平一則 興和

  二則

  北齊後主天統一則

  隋煬帝大業一則

  唐高宗乾封一則 上元一則 元宗開元二則 德宗一則 武宗會昌一則

  後唐莊宗同光一則

  後周世宗顯德一則

  宋太祖建隆一則 開寶一則 太宗太平興國一則 真宗大中祥符二則 仁宗一則

   仁宗皇祐一則 高宗紹興二則 寧宗嘉定一則

  金總一則 熙宗皇統一則 世宗大定一則

  元總一則 世祖至元二則 成宗元貞一則 仁宗皇慶一則

  明總一則 世宗嘉靖一則

食貨典第三百二十六卷

玉部彙考二

周二

按:《周禮冬官考工記》玉人之事。

訂義鄭鍔曰:「琢玉為器,非一器也,故曰『玉人之事。君子於玉比德,德有小大,故玉有純雜之異焉。追琢之巧,皆自玉人,而制度所寓,玉人有不知其妙理者,此所以謂之事』。」 王氏《詳說》曰:「《考工記》多戰國間故事,惟玉人一職與《典瑞》同,但《典瑞》言其名以及其用,玉人言其名而又及其所制之尺寸,豈非玉人為之,典瑞掌之」乎?此所以為周制也。然文經秦火,非錯則闕,不若《典瑞》之文為有倫理也。《典瑞》以「王晉大圭」以下為一節,自「四圭有邸」以下為一節,自「珍圭以徵守」以下為一節,自「駔圭璋璧琮」以下為一節,而五禮之用畢矣。《玉人》所載,固詳於《典瑞》,何其文錯且闕乎?言公侯伯之圭而不言子男之璧,言「繼子男」而不言孤,言「案十有二」而不言王后,凡皆闕文也。言天子圭中,必當在「天子服之」之下,不容間於皮帛之後。言「天子用全,上公用龍,侯用瓚,伯用將」,當在宗祝以前馬之下,不容間於以朝諸侯之後。言「瑑琮八寸」,諸侯以享夫人,當在璧琮以享天子之下,不容間於旅四望之後。「大璋亦如之。」諸侯以聘女,當在「天子以聘女」之下,不容間於「宗祝以前馬」之後。「宗后以為權」,當在「天子以為權」之下,不容間於「以治兵守之後。」「璧羨度尺以為度」,當在「宗后以為權」之下,不容間於「琰圭《易行》」之下。「宗后守之」,當在「天子守之」之下,不容間於「宗后以為權」之下。以至「四圭、兩圭、圭璧、璋邸射」,當為「連文」;「琬圭、琰圭、瑑圭璋」,當為連文,亦不容間斷。凡此皆錯文,鄭氏雖知不言「子男之璧」為闕文,其他無一言之,此所以不容無失,今改其文讀之。《玉人》之事,「鎮圭尺有二寸,天子守之;大琮十有二寸,射四寸,厚寸,是謂內鎮,宗后守之;命圭九寸,謂之桓圭,公守之;命圭七寸,謂之信圭,侯守之;命圭七寸。」七當為五謂之《躬圭》,伯守之。缺二句繼子男:「執皮帛。」缺一句天子執冒四寸,以朝諸侯。大圭長三尺,杼上終葵首,天子服之。天子圭中必四,圭尺有二寸,以祀天;兩圭五寸,有邸,以祀地,以旅四望;圭璧五寸,以祀日月星辰;璋邸,射素功,以祀山川,以致稍餼;祼圭尺有二寸,有瓚,以祀廟。大璋,中璋九寸,邊璋七寸,射四寸,厚寸。黃金勺,青金外,朱中鼻寸,衡四寸,有繅。天子以巡守,《宗祝》以前馬。天子用全,上公用龍,侯用瓚,伯用將。土圭尺有五寸,以致日,以土地;琬圭九寸,而繅以象德;琰圭九寸,判規以除慝,以易行。瑑圭璋八寸,璧琮八寸,以覜聘。牙璋,中璋七寸,射二寸,厚寸,以起軍旅,以治兵守;璧琮九寸,諸侯以享天子。缺二字瑑琮八寸,諸侯以享夫人。穀圭七寸,天子以聘女;大璋亦如之,諸侯以聘女。璧羨度尺,好三寸以為度。駔琮七寸,鼻寸有半寸,天子以為權。駔琮五寸,宗后以為權。案十有二寸,棗栗十有二列,諸侯純九,大夫純五,夫人以勞諸侯。缺數字

鎮圭,尺有二寸,天子守之。

鄭鍔曰:「鎮圭,王所執圭也,以十二寸為度,灋天數也。瑑山以為飾,取其安靜而不動,惟天子灋天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