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上者,但揚字錢終莫之見,疑當時巳行『昌』字,而未 嘗改」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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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咸通錢。《舊譜》曰:「唐咸通十一年,桂陽監鑄錢官王 彤進新鑄錢,文曰『咸通元寶』,尋有敕停廢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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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天成錢。宋白《續通典》曰:「天成元年十二月,敕中外 所使銅錢,內鐵鑞錢即宜毀棄,不得行使。」二年八月, 禁銷銅錢。四年,禁鐵鑞錢。余按此錢徑九分,重三銖 六參,文曰「天成元寶。」計當時所鑄,而《五代史、後唐紀》 不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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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天福錢。宋白《續通典》曰:「晉天福三年十一月,詔三 京、鄴都、諸道州府,無問公私,應有銅者,並許鑄錢,仍 以『天福元寶』為文,左環讀之。委鹽鐵司鑄樣,頒下諸 道,令每一錢重二銖四參,十錢重一兩。」鄭向《五代開 皇紀》曰:「天福三年十一月,詔許天下私鑄錢,復官鑄。 十一月,詔建錢鑪于欒川。」余按此錢徑七分,重二銖 四參,銅質薄小,字文昏昧,蓋以私鑄不精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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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漢通錢。宋白《續通典》曰:「漢乾祐元年四月,膳部郎 中羅周裔上言,請在京置錢監,俾銅盡為錢,以濟軍 用。」蘇耆《開譚錄》:「漢乾祐中,以晉室鼓鑄錢弊,偽濫非 一,乃禁銅貨,悉歸公帑。」余按此錢徑寸,重三銖六參, 文曰「漢通元寶」,字文明坦,製作頗精。蓋懲天福之弊, 則漢代所鑄明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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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周通錢。《五代史·周紀論》曰:「世宗即位之明年,廢天 下佛寺三千三百三十六。是時國中乏錢,乃詔毀天 下銅佛以鑄錢。」《四夷附錄》曰:「周世宗遣尚書水部員 外郎韓彥卿,以帛數千匹市銅于高麗以鑄錢。」鄭向 《五代開皇紀》曰:「顯德二年九月丙寅,詔禁天下銅器, 始議鑄錢。」《五代會要》曰:「顯德二年九月,敕云:『今採銅 興冶,立監鑄錢,冀便公私,宜行條制。今後除朝廷法 物、軍器、官物及鏡,并寺觀內鐘磬、鈸相輪、火珠、鈴鐸 外,其餘銅器,一切禁斷』。」蘇耆《開譚錄》曰:世宗朝鑄周 通元寶錢,于後殿設巨鑪數十,親觀鼓鑄。李孝美曰: 「徑寸重五銖,文曰『周通元寶』。」形製精妙,與唐開元錢 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