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者,謂之弟;疾行先長者,謂之不弟。夫堯舜之道,孝弟而已。然弟不弟在於徐行疾行之間,皆所以養童子之道,不可不慎也。《冠禮》一廢,童子與先生並行,恥弟於長者矣。蓋遜弟之節,不謹於童穉之間,及其成人,則扞格不入,此所以人材之難成,教之所由廢也。」 長樂陳氏曰:「二十而冠,始學禮。蓋男子者,陽之類也,而二十則為陰之數矣。二十而冠者,以陰而成乎陽,猶之女陰類也,而十五則陽之數矣。《十有五年而笄》,以陽而成乎陰,陰陽之相成,性命之相通也。」 山陰陸氏曰:「『二十曰弱冠』,則二十而冠,禮之大節在是也。唯天子諸侯十五而冠,早成其德。先儒謂晉侯曰:『國君十五而生子。冠而生子,禮也;君可以冠矣』。」 魯襄公是時年十二。諸侯十二而冠,誤矣。蓋曰「可以冠」 ,則非禮之正也。《金縢》,王與大夫盡弁。成王時年十五,則冠在是歲可知。
凡人之所以為人者,禮義也。禮義之始,在於正容體, 齊顏色,順辭令。容體正,顏色齊,辭令順,而後禮義備; 以正君臣親,父子,和長幼。君臣正,父子親,長幼和,而 後禮義立。故冠而後服備,服備而後容體正,顏色齊, 辭令順。故曰:「冠者禮之始也。」
〈集說〉藍田呂氏曰:「知崇禮卑,崇效天,卑法地,故知禮者,人知天地也,未有天地不具,而能有物者也,此人之所以為人,必在乎禮義也。知生乎思,思則得之,故盡致思之功,然後可以達乎高明;禮主乎行,行則致之,故盡躬行之實,然後可以極乎密察。此禮義之始,所以必在乎正容體,齊顏色,順辭令也。容體者,動乎四體之容者也;顏色者,生色見乎面目者也;辭令者,發乎語言而有章者也。三者修身之要,必學而後成,必成人而後備。童子未成人者也,於斯三者,不可以不學。」故古之教子能食,教以右手能言,教唯與俞。七年教之男女不同席、不共食;八年教之出入門戶及即席飲食,必後長者。十年學幼儀,十三學舞射御,則養之有素矣。養之久則安,安則成,故至於二十,則三者備矣,然後可以冠而責成人之事。君子之容舒遲,見所尊者齊遫。足容重,手容恭,目容端,口容止,聲容靜,頭容直,氣容肅,立容德,此容體正歟?衰絰則有哀色,端冕則有敬色,介胄則有不可辱之色。根於心而生色,睟然見於面,此顏色齊歟,長者不及。無儳言,毋勦說,毋雷同,必則古。昔稱先王「與君言,言使臣;與大夫言,言事君;與老者言,言使子弟;與幼者言,言孝弟;於父兄;與眾言,言忠信慈祥;與居官者言,言忠信。」此辭令順歟。故唯備此三者,然後可以明人倫。人倫明,然後禮義立,而可以為成人。成人,然後可以有冠有裳而服備。故冠禮者,所以成人之禮。禮之成人,而行禮義,自此始矣。故曰「冠者禮之始也。」馬氏曰:「正容體則斯遠暴慢矣,齊顏色則斯近信矣,順辭令則斯遠鄙倍矣。冠而後服備,服備以德成,成德以服彰。故服其服者,文以君子之容,遂以君子之辭,實以君子之德,所以稱其服也。故曰『冠而後服備,服備而後容體正,顏色齊,辭令順』。」石林葉氏曰:「義以為質,禮以行之,人之道也。修人道者,亦必有漸,故男子二十而冠。冠之始也,欲其容體正,顏色齊,辭令順而已。及夫體正而不失足於人,色齊而不失色於人,辭順而不失口於人,則人道備,故言禮義備。及夫君臣正而朝廷肅,父子親而閨門定,長幼和而宗」族有禮,則人道正矣,故言「禮義立。」錢塘于氏曰:「《冠義》一篇,如首曰『人之所以為人者在禮義中,曰『成人之道』,曰『成人與為禮』,曰『以成人見,終,曰『責成人之禮』,曰責四者之行於人,曰『孝弟忠順之行立,而後可以為人』。學者知冠之時,欲其成乎人,而必責其能成人,其望君子以成人自勉者切矣』』。」
是故古者聖王重冠。古者冠禮,「筮日筮賓」,所以敬冠 事;敬冠事,所以重禮,重禮所以為國本也。故冠於阼, 以著代也。醮於客位,三加彌尊,加有成也。已冠而字 之,成人之道也。見於母,母拜之;見於兄弟,兄弟拜之。 成人而與為禮也。元冠元端,奠摯於君,遂以摯見於 鄉大夫、鄉先生,以成人見也。
〈鄭注〉國本,國以禮為本也。阼謂主人之北也。適子冠於阼,若不醴,則醮用酒於客位,敬而成之也。戶西為客位。庶子冠於房戶外,又因醮焉,不代父也。冠者初加緇布冠,次加皮弁,次加爵弁,每加益尊,所以益成也,字所以相尊也。鄉先生,謂鄉老而致仕者,服元冠元端,異於朝也。〈集說〉孔氏曰:「阼是主人接賓處,適子冠於阼,所以著代父之義也。」鄭注:「阼謂主人之北。若不醴則醮用酒,庶子冠於戶外,又因醮焉。」皆《士冠禮》文。《周禮》「適子則以醴禮之,庶子則以酒醮之。」其於周時或有舊俗,行先代之禮,雖適子亦用酒醮,則因而行,不必改也。醮者,醮盡之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