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07 (1700-1725).djvu/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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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氏曰:「群子,庶子也。《喪之服位》,庶子不得與適子齒,特言群子,著其別也 。」 賈氏曰:「服謂公卿大夫之子為王斬衰,與父同位,謂殯宮外內哭位 。」 《易氏》曰:「樂事則舞,有出入之位,亦有文武之器;大喪則有親疏貴賤之服,亦有親疏貴賤之居。授之正之,皆諸子之責。」

《虎賁氏》「舍則守王閑。王在國,則守王宮。國有大故,則 守王門。大喪,亦如之。」

鄭鍔曰:「王所止舍之處,設梐枑再重以為閑,則守乎其外。王在國雖處宮禁之嚴,又守乎其內,若有大故,其所防者尤當致嚴,又守王門,資之以衛至尊,如是則八百人之眾,不足怪也 。」 《易氏》曰:「入而在國,則五寢次舍以為宮,五門出入必幾 。」 鄭康成曰:「非常之難要在門。」

及葬,「從遣車而哭。」

鄭康成曰:「遣車,王之魂魄所馮依 。」 賈氏曰:「遣車,將葬,盛所苞奠,遣送之車。其車內既皆有牲體,故云魂魄所依。」

《旅賁氏》「喪紀,則衰葛執戈盾。」

鄭康成曰:「《葛,葛絰》,武士尚輕 。」 賈氏曰:「臣為王,貴賤皆斬衰麻絰,至葬乃服葛。今王始死即服葛,故云武士尚輕。」

方相氏,狂夫四人,掌蒙熊皮,黃金四目,元衣朱裳,執 戈揚盾。大喪,先柩。

《鄭康成》曰:「葬使之道 。」 劉執中曰:「凶事多,邪慝乘之。」

及墓入壙,以戈擊四隅,敺方良。方音罔良音兩

鄭康成曰:「壙,穿地中也。天子之槨柏,黃腸為裏而表以石焉。方良罔兩也。」 《國語》曰:「木石之怪夔罔兩。」

《鄭鍔》曰:「葬則用木石,木石久而變怪生,故始葬。」

「則敺之。」 亦厭勝之術。喪則使之為前驅,以辟凶邪。葬則使之入壙擊罔兩,所以安神靈。

大僕「喪紀,正王之服位,詔灋儀,贊王牲事。」

易氏曰:「喪紀之服,一《司服》所言凶事服弁服是也。其位則隨事而立,無非大僕之所正。」

大喪始崩,戒鼓傳達於四方,窆亦如之。

鄭司農曰:「『窆,《春秋傳》所謂曰中而塴』,《禮記》謂之『封』,皆葬下棺也 。《易氏》曰:『始崩及窆,擊鼓以戒眾人,且傳達於四方,使四方知喪禮也』。」

縣喪首服之灋於宮門。

鄭康成曰:「首服之法,謂免髽笄,總廣狹長短之數,縣其書於宮門,示四方 。」 易氏曰:「《小宗伯》既已縣衰冠之式於路門之外,此復縣首服之法於宮門者,首服則婦人之服,衰冠則男子之服 。」 黃氏曰:「必使大僕掌之者。大僕,侍御之官,王之起居所當知也。」 漢武帝崩,燕王使幸臣王孺之長安問帝崩所病。執金吾郭廣意言,待詔五柞宮。宮中讙言:「帝崩,諸將軍共立太子。」 歸以報王,王曰:「上棄群臣無語言,蓋主又不得見,甚可怪。」 於是為反謀。故人主左右無中外共信之臣,及平時無法度可使與臣民相關通,緩急之際,姦軌遂得妄有窺伺。《周官》:王出則大僕前驅,居則贊相不眡,朝則辭於三公及孤卿。大喪始崩,戒鼓「遂出」 ,喪首服法,防微杜漸之意深矣。

《祭僕》「大喪,復於小廟。」

賈氏曰:「大喪,王喪也。王生時所有事之處皆復。祭僕復小廟,《夏采》復大廟,隸僕復大寢、小寢也 。」 黃氏曰:「夏采復於大祖,不曰大廟。然則總謂之大廟,猶大社、大稷也。故《夏采》復於大祖,不言廟。祭僕復於小廟,避《夏采》大祖之文,高祖以上猶有二祧。」 王氏曰:「祭僕掌受命於上,以眡祭祀;隸僕掌五寢掃除、糞洒之事。王皆」 以故習而親焉故也。既置夏采掌,復復正事,又以二僕參焉。復盡愛之道,求所以生之不以方而已。

《御僕》「大喪持翣。」

鄭康成曰:「翣,棺飾也。持之者夾蜃車 。」 易氏曰:「此喪祭之冗事,故御僕掌令。」

隸僕「大喪,復於小寢、大寢。」

劉氏曰:「大寢,內寢;小寢,燕寢,正內。」 《春秋》莊公薨於路寢,僖公薨於小寢 。黃氏曰:「復於其平生所有事之所。小寢,大寢,王所興居也。」 鄭說皆非。

《司兵》:「大喪,廞五兵。」

鄭康成曰:「廞,興也。興作明器之役。器,五兵也。」

《司弓矢》:「大喪,共明弓矢。」

鄭康成曰:「弓矢,明器之用器,《士喪禮》下篇曰:『用器弓矢』。」

《校人》「大喪,飾遣車之馬,及葬埋之。」

鄭康成曰:「言埋之,則是馬塗車之芻靈 。」 賈氏曰:「古以泥塗為車,以芻草為人馬神靈。」

《圉人》:「凡喪紀,牽馬而入陳。廞馬亦如之。」

賈氏曰:「《喪紀》謂將葬朝廟時,在祖廟中陳設明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