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事報明。禮部具題、布改為緞。餘俱照舊。康熙四年
《大清會典》:「康熙四年,大婚禮,行納采禮,鞍馬十匹盔。」
甲十副、緞一百疋、布二百疋。擇吉遣禮部堂官、內務府總管官為使。俱朝服奉齎至
皇后第。主婚者朝服出迎於大門外。使臣陳禮物於
庭內、陳馬於庭外,授主婚者。主婚者跪受訖,率子弟望
闕謝
恩、行三跪九叩頭禮〈命免婦女謝恩〉是日、
命三公主、《三輔臣》命婦、俱便服。內大臣侍衛、各旗民
公以下、武官二品以上、滿漢文官侍郎以上、俱朝服。各詣
皇后第設納采筵宴。
行大徵禮。〈於發冊前一日舉行。〉「黃金二百兩、白金一萬兩、金茶筒一具、銀茶筒二具,銀盆二、圓緞一千疋,鞍馬二十匹,馱甲二十副、馬四十匹」,遣禮部堂官、內務府總管官為使,俱朝服奉齎至。
皇后第。主婚者朝服出迎於大門外。使臣陳禮物於
庭內陳馬於庭外,授主婚者,主婚者跪受訖,次授給賜后祖父母、父母衣服,各跪受訖,后祖父率子弟於庭之南,后祖母率諸婦於庭之北,望
闕謝
恩如常儀。
發冊奉迎儀與順治八年同。惟
欽遣奉迎命婦、四員前導、七員後隨。
皇后受冊寶行禮畢。欽天監占候官報吉時。
皇后陞輿。四命婦捧冊寶盝、仍置綵亭內。冊前寶後
四命婦於寶亭後乘馬前導。七命婦乘馬於輿後護行。《鑾儀衛》陳儀仗車輅。教坊司鼓樂前導。
欽遣內大臣侍衛俱朝服隨行。由
大清中門、入行御道、至
午門外。儀仗停止。〈交內執事人役。〉
皇后輿由中門入。至
太和殿階下。內大臣侍衛俱退。
皇后降輿。內監捧冊寶盝前導、由御道入。至
中和殿奉迎十一命婦俱退。恭侍十命婦便服預
候殿前迎接、前導後隨。
皇后入中宮。內監將冊寶盝授宮內守寶內監。 上具禮服詣
太皇太后宮:
皇太后宮、行禮如常儀。〈命諸王以下都統尚書以上及內大臣侍衛免隨行禮〉《禮》。
畢還宮
是日
皇上陞太和殿、賜
皇后親屬、及諸王百官筵宴畢。輔臣命婦集於
慈寧宮
皇太后詣
太皇太后宮筵宴。〈命免公主王妃以下大臣命婦以上會宴〉至酉時。宮內設
合巹筵宴
上、及
皇后行合巹禮。
次日、內務府總管官傳諭內監、奏請
皇后詣
太皇太后宮:
皇太后宮、「行朝見禮。」〈命免公主王妃等及大臣命婦隨行禮〉禮畢。 皇后還宮。
第三日、王等率文武各官進
表行慶賀禮
上御殿。行禮如常儀。頒
詔天下
康熙五年
《大清會典》。「康熙五年,定鎮國將軍、輔國將軍女嫁於」
外藩媵送,滿洲男婦二名。蒙古漢人男婦六名。奉國將軍奉恩將軍女媵送、不許用《滿洲》。止用蒙古漢人男婦六名。宗室女媵送、蒙古漢人男婦四名。
康熙七年
《大清會典》:「康熙七年,定外藩親王女媵送侍婢八名。」
男婦五戶。外藩郡王女媵送侍婢七名,男婦四戶。外藩貝勒女媵送侍婢六名,男婦三戶。外藩貝子女媵送侍婢五名,男婦二戶。外藩鎮國公女媵送侍婢四名,男婦二戶。外藩輔國公女媵送侍婢三名,男婦二戶。一等台吉他布囊以下四等台吉他布囊以上女係屬下人媵女二口。家下人媵女六口。台吉等女出嫁、媵送侍婢,許增兩名
官民婚禮康熙七年,定「民公行納幣禮。緞衣五襲,奱緞衾褥四床,金項圈一具,金簪四枝,金耳墜全副,金戒指四枚。定婚日設宴十六席,娶日設宴二十六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