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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禮儀典

 第二十九卷目錄

 婚禮部總論一

  春秋四傳惠公 隱公二年 七年 八年 桓公三年 八年 九年 莊公元

  年 十有一年 十有九年 二十有二年 二十有三年 二十有四年 二十有五年

  二十有七年 僖公二十有五年 三十有一年 文公二年 四年 宣公元年 五年

  成公八年 九年 十有四年 襄公十有五年 二十有三年 哀公十有二年

  禮記曾子問 郊特牲

禮儀典第二十九卷

婚禮部總論一

春秋四傳

惠公

《左傳》:「惠公元妃孟子。孟子卒,繼室以聲子,生隱公。」

聲,諡也。蓋《孟子》之姪娣也。諸侯始娶,則同姓之國以姪娣媵。元妃死,則次妃攝治內事,猶不得稱夫人,故謂之「繼室。」襄二十三年傳稱:「臧宣叔娶於鑄,生賈及為而死,繼室以其姪。」則姪之與娣,皆得繼室。此既無文,故設疑辭云,蓋孟子之姪娣也。成八年傳曰:「凡諸侯嫁女,同姓媵之,異姓則否。」莊十九年《公羊傳》曰:「諸侯娶一國,則二國往媵之,以姪娣從。姪者何?兄之子也。娣者何?弟也。諸侯一聘九女。」然則諸侯娶於三國,國別各有三女。此言諸侯始娶,則同姓之國以姪娣媵者,言欲媵者又有娣姪,省略為文耳。其實夫人與媵皆有姪娣,但聲子或是孟子姪娣,或是同姓之國,以其難明,故杜兩解之。初云「孟子之姪娣」,又云「同姓之國以姪娣媵」是也。故《釋例》曰:「古者諸侯之娶適夫人及左右媵,各有姪娣,皆同姓之國,國三人,凡」九女。參。骨肉至親,所以息陰訟,陰訟息,所以廣繼嗣。是其義也。《釋言》云:「媵,送也。」言妾送適行,故夫人姪娣亦稱媵也。經傳之說,諸侯惟有繼室之文,皆無重婚之禮,故知元妃死,則次妃攝治內事。次妃謂姪娣與媵,諸妾之最貴者。《釋例》曰:「夫人薨,不更聘,必以姪娣媵繼室。」是夫人之姪娣與二媵皆可以繼室也。

隱公二年

《春秋》九月,「紀履緰來逆女。」左作紀裂繻十月,伯姬歸于紀。

《裂繻》,紀大夫。《傳》曰:「卿為君逆也。」逆女或稱使,或不稱使。《昏禮》不稱主人,史各隨其實而書,非例也。正義曰:此書「逆女」,傳曰:「卿為君逆也。」宣五年「齊高固來逆叔姬」,傳曰:「書曰叔姬,卿自逆也。」是為君逆則稱女,自逆則書字,故云「以別卿自逆」也。《釋例》曰:「天子娶則稱逆王后卿為君逆,則稱逆女。其自為逆,則稱所逆之字,尊卑之別也。」此不言紀侯使裂繻,而成八年經書「宋公使公孫壽來納幣」,俱是昏禮,而立文不同,故解之也。言昏禮不稱主人者,主人謂婿也。為有廉恥之心,不欲自言娶婦。故卿為君昏,侍者必稟君母之命。婦人之命,不得通於鄰國。若言卿輒自來,非君所命,故裂繻不言使也。其無母者,臣無所稟,不得不稱君命,故公孫壽言「宋公使」也。史皆隨其實事而書之,非褒貶之例也。

《左傳》「紀裂繻來逆女。」卿為君逆也。

《公羊傳》:「紀履緰者何?紀大夫也。何以不稱使?昏禮不 稱主人。」

為養廉遠恥也。

然則曷稱?稱諸父兄師友。宋公使公孫壽來納幣,則 其稱「主人」何?辭窮也。辭窮者何?無母也。

《禮》:有母,母當命諸父兄師友,稱諸父兄師友以行。宋公無母,莫使,命之,辭窮,故自命之。自命之,則不得不稱使。

然則紀有母乎?曰有。有則何以不稱母?母不通也。外 逆女不書,此何以書?譏。何譏爾?譏始不親迎也。

禮所以必親迎者,所以示男先女也。「於廟」者,告本也。「夏后氏逆於庭,殷人逆於堂,周人逆於戶。」

始不親迎,昉於此乎?前此矣。前此則曷為始乎此?託 始焉爾。曷為託始焉爾?《春秋》之始也。

《春秋》正夫婦之始也。夫婦正則父子親,父子親則君臣和,君臣和則天下治。故夫婦者,人道之始,王教之端。內逆女常書,外逆女但疾始不常書者,明當先自正,躬自厚而薄責於人,故略外也。

女曷為或稱女,或稱婦,或稱夫人?女在其國稱「女」,在 塗稱婦,入國稱夫人。

伯姬者何?內女也。其言歸何?婦人謂嫁曰「歸。」

《穀梁傳》:「逆女親者也。」

親者,謂自逆之也。

使大夫,非正也。以國氏者,謂其來交接於我,故君子 進之也。禮,「婦人謂嫁曰歸,反曰來」歸,從人者也。婦人 在家制於父,既嫁制於夫,夫死從長子。婦人不專行, 必有從也。伯姬歸於紀,此其如專行之辭何也?曰:非 專行也。吾伯姬歸於紀,故志之也。其不言使,何也?逆 之道微,無足道焉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