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07 (1700-1725).djvu/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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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望之傳》:「望之遷大鴻臚。先是,烏孫昆彌翁歸靡因 長羅侯常惠上書,願以漢外孫元貴靡為嗣,得復尚 少主,結婚內附,畔去匈奴。詔下公卿議,望之以為『烏 孫絕域,信其美言,萬里結婚,非長策也』。」天子不聽。神 爵二年,遣長羅侯惠使送公主配元貴靡,未出塞,翁 歸靡死,其兄子狂王背約自立。惠從塞下上書,願留 少主敦煌郡。惠至烏孫,責以負約,因立元貴靡,還迎 少主。詔下公卿議,望之復以為不可。天子從其議,徵 少主還。

《匡衡傳》:「衡為光祿大夫太子少傅,上疏曰:『臣聞室家 之道修,則天下之理得。故《詩》始國風,《禮》本冠婚。始乎 國風,原情性而明人倫也。本乎冠婚,正基兆而防未 然也。福之興,莫不本乎室家;之道衰,莫不始乎梱內。 故聖王必慎妃后之際,別適長之位。禮之於內也,卑 不踰尊,新不先故,所以統人情而理陰氣也。元帝崩』」, 成帝即位,衡上疏戒妃匹曰:「臣聞之師曰:妃匹之際, 生民之始,萬福之原,婚姻之禮正,然後品物遂而天 命全。孔子論《詩》,以《關睢》為始,言太上者,民之父母,后 夫人之行,不侔乎天地,則無以奉神靈之統,而理萬 物之宜。故《詩》曰:『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言能致其貞淑, 不貳其操,情欲之感無介乎容儀,燕「私之意,不形乎 動靜」,夫然後可以配至尊而為宗廟主。此紀綱之首, 王教之端也。自上世已來,三代興廢,未有不由此者 也。願陛下詳覽得失盛衰之效,以定大基。

《張湯傳》:「湯孫臨薨,子放嗣。鴻嘉中,上欲遵武帝故事, 與近臣游宴,放以公主子開敏得幸,放取皇后弟平 恩侯許嘉女,上為放供張,賜甲第,充以乘輿服飾,號 為天子取婦,皇后嫁女,大官私官並供其第,兩宮使 者冠蓋不絕,賞賜以千萬數。」

《列女傳》:東海鮑宣妻,字少君。宣嘗就少君父學,父奇 其清苦,故以女妻之,裝送資賄甚盛。宣不悅曰:「少君 生富驕,習美飾,而吾實貧賤,不敢當禮。」妻乃悉歸侍 御服飾,更著短布裳,與宣共挽鹿車歸鄉里。拜姑禮 畢,提甕出汲,修行婦道,鄉邦稱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