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07 (1700-1725).djvu/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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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人不義。」

《蜀志麋竺傳》建安元年,「呂布乘先主之出拒袁術,襲 下邳,虜先主妻子。先主轉軍廣陵海西,竺於是進妹 於先主為夫人,奴客二千,金銀貨幣以助軍資。於時 困匱,賴此復振。」

《先主穆皇后傳》:兄吳壹少孤。壹父素與劉焉有舊,是 以舉家隨焉入蜀。焉有異志而聞善相者相后當大 貴,焉時將子瑁自隨,遂為瑁納后。瑁死,后寡居。先主 既定益州,群下勸先主聘后,先主疑與瑁同族,法正 進曰:「論其親疏,何與晉文之於子圉乎?」於是納后為 夫人。習鑿齒曰:夫婚姻,人倫之始,王化之本,匹夫 猶不可以無禮,況人君乎!晉文廢禮行權,以濟其業, 故子犯曰:「有求於人,必先從之,將奪其國,何有於妻」, 非無故而違禮教者也。今先主無權事之偪,而引前 失以為譬,非導其君以堯舜之道者。先主從之,過矣。 《趙雲傳》。《雲別傳》曰:雲領桂陽太守,代趙範。範寡嫂 曰樊氏,有國色,範欲以配雲,雲辭曰:「相與同姓,卿兄 猶我兄。」固辭不許。時有人勸雲納之,雲曰:「天下女不 少。」遂不取。

《諸葛亮傳》。《襄陽記》曰:黃承彥者,高爽開列,為沔南 名士。謂諸葛孔明曰:「聞君擇婦,身有醜女,黃頭黑色, 而才堪相配。」孔明許,即載送之。時人以為笑樂。鄉里 為之諺曰:「莫作孔明擇婦,止得阿承醜女。」

《世說新語》:魏武少時,嘗與袁紹好為游俠。觀人新婚, 因潛入主人園中,夜叫呼云:「有偷兒賊。」青廬中人皆 出觀,魏武乃入,抽刃劫新婦,與紹還出,失道,墜枳棘 中,紹不能得動,復大叫云:「偷兒在此!」紹遑迫,自擲出, 遂以俱免。

《魏志桓階傳》:「階字伯緒,劉表辟為從事祭酒,欲妻以 妻妹蔡氏,階自陳已結婚,拒而不受,因辭疾告退。」 《王粲傳》:「粲父謙為大將軍何進長史,進以謙名公之 冑,欲與為婚,見其二子,使擇焉,謙弗許。」

《冊府元龜》:「王粲與族兄凱俱避地荊州,劉表欲以女 妻粲,而嫌其形陋而用率以凱有風貌,乃以妻凱也。」 《田疇傳》:「疇入徐,無山中,營深險平敞地而居,躬耕以 養父母,百姓歸之,數年間至五千餘家。乃為約束。又 制為婚姻嫁娶之禮,班行其眾,眾皆便之。」

《陳矯傳》。《魏氏春秋》曰:矯本劉氏子,出嗣舅氏,而婚 于本族。徐宣每非之,廷議其闕。太祖惜矯才量,欲全 之,乃下令曰:「喪亂以來,風教彫薄,謗議之言,難用褒 貶。自建安五年以前,一切勿論。其以斷前誹議者,以 其罪罪之。」

《陶謙傳》。謙父,故餘姚長。謙少孤,始以不羈聞於縣 中。年十四,猶綴帛為幡,乘竹馬而戲,邑中兒童皆隨 之。故蒼梧太守同縣甘公出遇之塗,見其容貌異而 呼之住車,與語甚悅,因許妻以女。甘公夫人聞之,怒 曰:「妾聞陶家兒敖戲無度,如何以女許之?」甘公曰:「彼 有奇表,必大成。」遂妻之。

《文德郭皇后傳》:后外親劉斐與他國為婚,后聞之,敕 曰:「諸親戚嫁娶,自當與鄉里門戶匹敵者,不得因勢 強與他方人婚也。」后姊子孟武還鄉里,求小妻,后止 之,遂敕諸家曰:「今世婦女少,當配將士,不得因緣取 以為妾也。宜各自慎,無為罰首。」

《世說新語》:王公淵娶諸葛誕女,入室,言語始交,王謂 婦曰:「新婦神色卑下,殊不似公休。」婦曰:「大丈夫不能 彷彿彥雲,而令婦人比蹤英傑。」

《吳志呂範傳》:「範字子衡,汝南細陽人也。少為縣吏,有 容觀姿貌。邑人劉氏,家富女美,範求之,女母嫌,欲勿 與。劉氏曰:『觀呂子衡,寧當久貧者耶』?遂與之婚。」 《程秉傳》:「黃武四年,權為太子登聘周瑜女,秉守太常, 迎妃於吳,權親幸秉船,深見優禮。既還,秉從容進說 登曰:『婚姻,人倫之始,王教之基,是以聖王重之,所以 率先眾庶,風化天下,故《詩》美《關睢》以為稱首。願太子 尊禮教於閨房,存《周南》之所詠,則道化隆於上,頌聲 作於下矣』。」登笑曰:「將順其美,匡救其惡,誠所賴於傅 君也。」

《顧雍傳》。《江表傳》:「權嫁從女,女顧氏甥,故請雍父子 及孫譚。譚時為選曹尚書,見任貴重。是日權極歡,譚 醉酒三起舞,舞不知止。雍內怒之。明日召譚訶責之, 因背向壁臥。譚立過一時,乃見遣。」

《薛綜傳》:呂岱從交州召出,綜懼繼岱者非其人,上疏 曰:「交阯習俗不齊,言語同異,重譯乃通。民如禽獸,長 幼無別。」及後錫光為交阯,任延為九真太守,為設媒 官,始知聘娶。自臣昔客始至之時,珠崖除州縣嫁娶 皆須八月引戶,人民集會之時,男女自相可適,乃為 夫妻父母不能止。交阯麋泠、九真都龐二縣,皆兄死 弟妻其嫂,世以此為俗,長吏恣聽,不能禁制,可謂蟲 豸有靦面目耳。

《孫奮傳》。《江表傳》:「豫章吏十人乞代張俊死,皓不聽, 奮以此見疑,本在章安,徙還吳城,禁錮,使男女不得 通婚,或年三十、四十不得嫁娶。奮上表乞自比禽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