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07 (1700-1725).djvu/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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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祖臨安公主傳》:洪武九年,下嫁李祺,韓國公善長 子也。是時始定公主婚禮,先期賜駙馬官誥,並朝服, 儀從甚盛。

《寶慶公主傳》:主,太祖最幼女,下嫁趙輝。成祖即位,主 甫八歲,命仁孝皇后撫之如女。永樂十一年,輝以千 戶守金川門,年二十餘,狀貌偉麗,帝選以尚主。主既 為后所撫,裝齎視他主倍渥。婚夕,特詔皇太子送主 入邸。

《成祖仁孝皇后徐氏傳》:「后,中山王達長女也。太祖聞 后賢淑,一日召達謂曰:『朕與卿布衣交也。古君臣相 契者,率為婚姻。卿有令女,其以朕子棣配焉。佳兒佳 婦,足慰我兩翁』。」達頓首謝。

《明通紀》:天順八年正月,上不豫,乃處分後事,命太監 牛玉執筆,口占使書其一。東宮即位,百日成婚。三月, 禮部奉遺詔,百日外請行大婚禮。南京禮部侍郎章 綸上言:「先王制禮,三年之喪,達於天子。陛下臨御之 初,當以孝治天下,以道率臣民。今山陵尚新,元朔未 改,諒陰之中,遽講婚禮,臣竊以為不可。伏望降敕,待 來春行之。」不報。

《明外史雍泰傳》:「泰召為御史,巡鹽兩淮。竈丁無妻者, 泰為婚配。」

《安磐傳》:永福長公主下嫁擇婚於七月下旬。磐言,長 公主於孝惠皇太后為在室孫女,期服未滿,宜更其 期。舊儀,駙馬見公主,行兩拜禮。公主坐受,乖夫婦之 分,亦當革正。帝以遺旨格之,相見禮如故。

《太平清話》:鄔駙馬景和未婚時,侍郎臨潁賈公出對 云:「玉河冰泮聞流水。」鄔對云:「金谷樓空見落花。」公默 然,以為非佳對也。成婚後二年而公主薨。

《馬文升傳》:孝宗崩,文升承遺詔,請汰傳奉官七百六 十三人,命留太僕卿李綸等十七人,餘盡汰之。正德 元年,中官王瑞以大婚禮器須書篆,請用新汰者七 人,文升不奉詔。

《汝安王祐梈傳》「祐梈憲宗第十子。正德十五年請預 支食鹽十年為婚費。」詔別給長蘆鹽二千引食鹽如 故。

《吳山傳》:「山與嚴嵩鄉里。嵩子世蕃,介大學士李本飲, 山欲與為婚姻,山不可,世蕃不悅而罷。」

《張居正傳》:帝舉大婚禮,居正有服,不當與。太后亦疑 之,使人問居正,居正曰:「后為天下母,國之大事,孰有 重者?居正受上恩厚,赴湯火不辭,暫即吉,何傷?」遂被 紫橫玉以從事,凡十餘日。給事中李淶言:使居正服 吉,將禮,非所以處居正。居正怒,出為僉事。

《張位傳》,「皇太子年十六猶未冠婚」,位請與冊立禮並 行。

《趙志皋傳》:皇長子年十六時,志皋嘗請舉冠婚禮,帝 命禮官具儀,及儀上,不果行。二十六年三月,志皋等 復以為言,終不允。

《瑞王常浩傳》:「常浩,神宗第五子,年二十有五矣,就婚 命不下,群臣交章爭,率寢遏。日索部帑為婚費,嬴十 八萬,藏宮中久之,且言冠服不能備,或謂仍以充福 邸日給云。」

《惠王常潤傳》:「常潤,神宗第六子,萬曆二十九年,封福 邸之藩,內庭蓄積為空,中官計索部帑以實宮中,藉 諸王冠婚為辭,所需輒數十萬,珠寶稱是,戶部不能 給。常潤與弟常瀛年二十,未選婚,其後兵事亟,始減 殺成禮。」

《余繼登傳》:繼登以禮部左侍郎攝部事,請元子冊立, 冠婚疏累上,以不得請,鬱鬱成疾。每言及,輒流涕曰: 「大禮不舉,吾禮官死不瞑目。」

《莊烈帝愍皇后周氏傳》:「故事,宮中選大婚,一后,以二 貴人陪升;中選則皇太后幕,以青紗帕取金玉跳脫 繫其臂。不中,即以年月帖子納淑女袖,侑以銀幣遣 還。」

《古穰雜錄》:「康齋先生父任司成,在京時,命先生還鄉 畢姻。至親迎後,不行合巹之禮。及赴京拜父母畢,始 入室。」

《虎薈》陳氏,家義興山中。夜聞虎當門大虓,開門視之, 乃一少艾,雖衣襦凋損,而妍姿不傷。問知是商女,隨 母上塚,作寒食,為虎所搏,至此。陳婦見其端麗,諷之 曰:「能為吾子婦乎?」女謝惟命,乃遂配其季子。踰月,其 父母蹤跡得之,甚喜,遂為婚姻,目曰虎媒。

《賢奕編》:「燕人有二女,皆。」一日,媒氏來約婚,父戒 二女曰:「慎箝口勿語,語則人汝棄矣。」二女唯唯。既媒 氏至,坐中忽火爇姊裳,其妹期期曰:「姊而裳火矣。」姊 目攝妹亦期期言曰:「父屬汝勿言,胡又言耶?」二女之 吃卒莫掩,媒氏謝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