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07 (1700-1725).djvu/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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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其數而厚薄之。一馬則報衣一襲,婿皆親迎。既成 婚,留於婦家,執僕隸役,雖行酒進食,皆躬親之。三年 然後以婦歸,則婦氏以奴婢數十戶,牛馬數十群,每 群九㹀一牡,以資遣之。夫謂妻為「蕯蕯」,妻謂夫為「愛 根。」

《戊辰雜抄》:瑤卿嘗代人撰婚書,中有云:「既為管、鮑之 交,復結陳、雷之好。」客謂之曰:「管、鮑、陳雷俱為朋友,故 事,不傷于合掌乎?」答曰:「陳雷世世為婚姻,亦若朱、陳 也。」

熊氏經說:《士婚禮》:「婦乘加景。」此「景」字合讀作「褧」,《中庸 尚絅》釋者引《衛詩》「衣錦褧衣」,為莊姜初嫁之飾,「尚」即 加之謂也。「景」即「褧」,「絅」音訛也。今註謂:「景,明也」,加景為 明衣。然既曰「行道御塵」,則此「景」字當作「褧。」

媒氏:若無故之若,猶言及也。顏師古注《漢史》以萬人 若一郡降曰若。豫,及也。《刑統》言某罪及某罪,皆以若 言。《周禮秋官》:凡封國,若字即「若」字訓及之例。鄭註乃 謂不禁奔,權許之,不照下文若字之義。仲春會男女 之時,不以禮合,至淫奔而不能禁固父母之罪。及有 愆期不嫁,別無喪故而不遵婚令者,亦父母之罪。似 此二者皆罰之,則必無過笄無嫁之女矣。

《瑯嬛記》:吳郡有婚姻墩,昔有女子送葬,道逢書生於 此,各以目相挑,後成婚姻,故以為名。後世誤以「婚姻」 為「分金」,且以為管鮑事,更謬。

《輟耕錄》:今人家娶婦,輿轎迎至大門,則傳席以入,弗 令履地。然唐人已爾,樂天《春深娶婦家》詩云:「青衣轉 氈褥,錦繡一條斜。」

凡男女締姻者,兩家相謂曰「親家。」此二字見唐《蕭嵩 傳》。今北方以親字為去聲。按盧綸作《王駙馬花燭詩》 云:「人主人臣是親家。」則是亦有所祖親家,又曰親家 翁。《五代史·劉昫傳》:「昫與馮道為姻家而同為相。道罷, 李愚代之。愚素惡道之為人,凡事有稽失者,愚必指 以誚。昫曰:『此公親家翁所為』。」《蘇氏開談錄》:「馮道與趙」 鳳同在中書。鳳有女適道中子,以飲食不中為道夫 人譴罵。趙令婢長號知院者來訴,凡數百言,道都不 答。及去,但云:傳語親家翁:「今日好雪。」

《十一經問對》問:「禮始於冠、婚者何?」對曰:「冠者所以重 成人之道,婚者所以正夫婦之倫。」

問:「婚禮有六者何?」對曰:「窈窕淑女,左右采之,是故納 采焉。娶妻不娶同姓,是故問名焉。人謀鬼謀,欲無不 臧。爾室爾家,欲無不宜,納吉也。無辭不相識,無幣不 相見,納徵也。士如歸妻,迨冰未泮,請期也。往迎爾相, 御輪三周,親迎也。」

問:「媒氏掌萬民之判,仲春之月,令會男女奔者不禁, 其禮謂何?」對曰:「會男女於仲春者,順時令,陰陽交也。 周正建子,即今十二月,故《詩》曰:『士如歸妻,迨冰未泮, 獨奔者不禁』。注疏鄭解不通,聘為妻,奔為妾,淫奔之 事,安有不禁乎?嘗謂《周禮》非周公之全書,必末世添 入者。」

《御龍子集》:「婚有六禮,行其四焉可也。問名、納采、請期、 親迎四者備,而婚姻之道重矣。」

禹娶塗山氏,其未承治水之命之先耶?歷辛壬癸甲 四載而生啟。生啟之歲,鯀殛而禹用乎?如以為承命 之日始娶也,則鯀殛未久而就婚焉,不亦忘其親乎? 四日去家而生啟焉,豈居喪之道乎?禹之孝不若是 之肆也。為《世紀》者,鑿《書》之文而昧禹之心耶?

《性理三書圖解》:「男女初婚,今俗人家女之母同入房, 以果酒禮婿,而用素帛一幅,置之婿袖中,謂之交親, 婿拜受之,厥明以驗女之貞潔,甚則有傳示於人者。 今江淮多用之,雖士大夫亦有所不能變者。蓋淪於 塵俗而莫之覺也,其為可。」甚矣。寧不有玷於風教 乎。

《丹鉛總錄》:羅泌云:「嘗見漢劉耽所書《呂梁碑》,字為小 象而訛泐者過半,其可讀者僅六十言。碑中序虞舜 之世云:『舜祖幕,幕生窮蟬,窮蟬生敬康,敬康生喬牛, 喬牛生瞽叟,瞽叟產舜』。」質之《史記》蓋同,而不言出自 黃帝,此可以洗二女同姓,尊卑為婚之疑矣。

蔡邕《協和婚賦》:「乾坤和其剛柔,艮兌感其股腓。」其說 甚異。然《咸》《恆》為夫婦取象,容有此也。

歐陽六一倣《玉臺體》詩:「銀蒜鉤簾宛地垂。」東坡《哨遍》 詞「睡起畫堂,銀蒜珠幕雲垂地。」蔣捷《白苧》詞「早是東 風作惡,旋安排一雙蒜鎮羅幕。」銀蒜,蓋鑄銀為蒜形 以押簾也。《元經世大典》,親王納妃,公主下降,皆有銀 蒜簾押幾百雙。

杜子美詩:「不嫁惜娉婷」,此句有妙理,讀者忽之耳。陳 後山衍之云:「當年不嫁惜娉婷,施朱傅粉學後生。不 惜捲簾通一顧,怕君著眼未分明。」深得其解矣。蓋士 之仕也,猶女之嫁也。士不可輕於從仕,女不可輕於 許人也。著眼未分明,相知之不深也。古之人有相知 之深審,而始出以成其功者,伊尹、孔明是也。有相知 不深,確乎不出,以全其名者,嚴光蘇雲卿是也。有相 知不深,闖然以出,身名俱失者,劉歆荀彧是也。白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