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08 (1700-1725).djvu/113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昭即位,復為皇太后。武成帝大寧二年春,太后寢疾, 四」月辛丑,崩于北宮,時年六十二。五月甲申,合葬義 平陵。

後主天統四年冬十二月太上皇帝崩

按《北齊書後主本紀》,「天統四年冬十二月辛未,太上 皇帝崩。」 按《武成帝本紀》,「天統四年冬十二月辛未, 太上皇帝崩于鄴宮,時年三十二,諡曰武成皇帝,廟 號世祖。」

按周書武帝本紀。「天和三年。冬十二月。齊武成帝薨。」 「天統五年。春二月甲申。葬太上皇帝于永平陵」 按《北齊書後主本紀》。不載 按《武成帝本紀》云云 按周書武帝本紀。「天和四年春正月辛卯朔。廢朝。以 齊武成薨故也。遣司會河陽公李綸等會葬于齊。仍 弔賻焉。」

北周

孝閔帝元年秋九月帝崩葬靜陵

按《周書孝閔帝本紀》:「帝性剛果,見晉公護執政,深忌 之。司會李植、軍司馬孫恆以先朝佐命,入侍左右,亦 疾護之專,乃與宮伯乙弗鳳、賀拔提等潛謀,請帝誅 護。帝然之,又引宮伯張光洛同謀。光洛密白護,護乃 出植為梁州刺史,恆為潼州刺史。鳳等遂不自安,更 奏帝將召群公入,因此誅護,光洛又白之。時小司馬」 尉遲綱總統宿衛兵,護乃召綱共謀廢立。令綱入殿 中詐呼鳳等論事。既至,以次執送護第,並誅之。綱仍 罷散禁兵。帝方悟,無左右,獨在內殿,令宮人持兵自 守。護又遣大司馬賀蘭祥逼帝遜位,遂幽于舊邸。月 餘,以弒崩,時年十六。植、恆等亦遇害。及武帝誅護後, 乃詔曰:「慎始敬終,有國彝典;事亡如存,哲王通制,義 崇追遠,禮貴尊親。故略陽公至德純粹,天姿秀傑。屬 魏祚告終,寶命將改,謳歌允集,曆數攸歸,上協蒼靈 之慶,下昭后祇之錫。而禍生肘腋,釁起蕭牆,白獸噬 驂,蒼鷹集殿,幽辱神器,弒酷乘輿,冤結生民,毒流㝢 縣。今河海澄清,氛沴消蕩,追尊之禮,宜崇徽號。」遣太 師、蜀國公迴于南郊,上諡曰「孝閔皇帝」、陵曰:《靜陵》。

明帝二年夏四月甲戌王后獨孤氏崩甲申葬敬后按周書明帝本紀云云 按明帝獨孤皇后傳二年正月立為王后四月崩葬昭陵武成初追崇為皇后

世宗崩,與后合葬。

《武成》二年夏四月辛丑,帝崩于延壽殿。五月辛未,葬 昭陵。

按《周書明帝本紀》,武成二年夏四月,帝因食遇毒,庚 子大漸,詔曰:「人生天地之間,稟五常之氣。天地有窮 已,五常有推移,人安得長在?是以生而有死者,物理 之必然。處必然之理,修短之間,何足多恨!朕雖不德, 性好典墳,披覽聖賢餘論,未嘗不以此自曉。今乃命 也,夫復何言!諸公及在朝卿大夫士、軍中大小督將 軍等,並立勳效,積有年載,輔翼太祖,成我周家。今朕 纘承大業,處萬乘之上,此乃上不負太祖,下不負朕 躬。朕得啟手啟足,從先帝于地下,實無恨于心矣。」所 可恨者,朕享大位,可謂四年矣,不能使政化循理,黎 庶豐足,九州未一,二方猶梗,顧此懷恨,目用不瞑。唯 冀仁兄冢宰,洎朕先正、先父,公卿大「臣等,協和為心, 勉力相勸,勿忘太祖遺志,提挈後人。朕雖沒九泉,形 體不朽。今大位虛曠,社稷無主,朕兒幼稚,未堪當國。 魯國公邕,朕之介弟,寬仁大度,海內共聞,能弘我周 家,必此子也。」夫人貴有始終,公等事太祖,輔朕躬,可 謂有始矣;若克念世道艱難,輔邕以主天下者,可謂 有終矣。哀死事生,人「臣大節。公等思念此言,令萬代 稱歎。朕稟生儉素,非能力行菲薄,每寢大布之被,服 大帛之衣,凡是器用,皆無雕刻,身終之日,豈容違棄 此好。喪事所須,務從儉約,斂以時服,勿使有金玉之 飾。若以禮不可闕,皆令用瓦。」小斂訖,七日哭。文武百 官各權辟衰麻,且以素服從事。葬日,選擇不毛之地, 因地「勢為墳,勿封勿樹。且厚葬傷生,聖人所誡。朕既 服膺聖人之教,安敢違之。凡百官司,勿異朕此意。四 方州鎮使到,各令三日哭。哭訖,悉權辟凶服,還以素 服從事,待大例除。非有呼召,各按部自守,不得輒奔 赴闕庭。禮有通塞,隨時之義。」葬訖,內外悉除服從吉。 三年之內,勿禁婚娶飲食,一令如平常也。「時事殷猥, 病困心亂,止能及此。如其事有不盡,准此以類為斷。 死而近思,古人有之。朕今忍死,書此懷抱。」其詔,即帝 口授也。辛丑,崩于延壽殿,時年二十七。諡曰明皇帝, 廟稱世宗。五月辛未,葬于昭陵。

武帝建德三年春三月皇太后叱奴氏崩夏五月葬文宣皇后於永固陵

按《周書武帝本紀》,建德三年「春二月庚申,皇太后不 豫。三月癸酉,皇太后叱奴氏崩。帝居倚廬,朝夕共一 溢米。群臣表請,累旬乃止。詔皇太子贇總釐庶政。夏 四月乙卯,齊遣使弔贈會葬。五月庚申,葬文宣皇后 于永固陵,帝袒跣至陵所。辛酉,詔曰:『齊斬之情,經籍 彝訓,近代沿革,遂亡斯禮。伏奉遺令,既葬便除,攀慕